石臼街道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打造文化名区、建设幸福东港”的工作中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转变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及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新模式,优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先看病,后付费”,切实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等热点问题。
二、总体目标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这一为民、惠民、利民、便民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进医患和谐,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实施对象
(一)以下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
1、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2、辖区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3、参加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4、“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
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
(二)以下患者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
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患者;
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
4、其他自费医疗患者。
四、实施内容
(一)纳入医保(新农合)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证(新农合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
(二)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
(三)患者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医疗机构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
(四)患者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疗机构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由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五)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
(六)对需长期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运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民为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和谐、惠及群众的有力举措。为强化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二)转变服务理念,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以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为契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确保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三)规范就诊流程,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严格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要求,将“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和大力实施双降、双控、双规范“三双行动”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要充分尊重患者就诊的知情权,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
清单”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告知义务,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同时,对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患者,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医院看病就医环境的稳定。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医德医风评价体系,实行医疗服务质量与科室评先树优、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运行机制,有效防范逃费风险。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恶意逃费、赖账、欠账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把住院关口,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机制,严格审查患者医保证(新农合证)及个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详实。要完善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和延期还款协议书,规范协议内容,明确双方责任。要建立恶意逃费患者预警机制,实行科室包保责任制,责任到科室、到人员。要引入诚信机制,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将不再提供此优惠政策,问题严重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五)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本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附件:1、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诊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
3、“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
还款协议书
附件1: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看病,后付费”
医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庄光利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 任 副组长:宋全生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
郑培林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
路奎玉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
成 员:徐 宁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财务科科长
刘 霞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办主任
闫振东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内科主任
金 娜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护士长
张丽梅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卫生系统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张丽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
结 算 协 议 书
甲方(患 者):
乙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向甲方催交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其医保证(新农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
二、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
四、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及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
五、若甲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住院费用时,可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但须向乙方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其所在村(居)委会和镇(街)民政部门的证明。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与甲方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否则乙方仍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交的相关证件,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 方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先看病,后付费”住院费用
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
甲方(患 者):
乙方(医疗机构):
因甲方暂时无力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住院治疗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欠乙方住院治疗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___分)。该款项甲方分___次偿还(还款日期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
二、甲方根据经济条件,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前偿还。
三、若甲方不能按时偿还,乙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甲方今后不再享受乙方制定的“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 方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