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关系的终止
02-13
劳务合同关系的终止
来源:胡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胡燕来 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
劳务合同关系的终止 劳务合同的终止 , 是指已经合法成立的劳务合同 , 因法定原因终止其法律效力 , 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遭遇经济危机或进行经营调整时 , 缩减……
劳务合同关系的终止
劳务合同的终止,是指已经合法成立的劳务合同,因法定原因终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遭遇经济危机或进行经营调整时,缩减劳务用工一般成为企业的首选。
劳务合同的终止有三种情况:(1)履行终止,是指合同已按约定条件得到全面履行;(2)强行终止,是由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3)协议终止,是由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在裁减劳务工过程中,用工单位的常见风险表现为:(1)将劳务工视为本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将劳务关系的终止混同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导致解除依据不足而被认定为无效;(2)在解除劳务用工过程中,未及时收集证据导致被劳务工“秋后算账”而致合同解除法律效力瑕疵;(3)按劳动合同解除标准在解除劳务合同时支付劳务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无端上升等。(文章来源:胡律师网 上海地区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