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查"小官巨贪":村官须报个人宅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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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1:39:4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有1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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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微博)讯 记者昨天从朝阳区纪委获悉,朝阳区要求农村地区党员干部说明个人拥有宅基地情况,说明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承租集体土地情况。
据悉,近日,朝阳区根据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的巡视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三项举措,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存在的违规侵占使用土地、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
朝阳区委要求农村地区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要在个人对照检查中,说明个人拥有宅基地情况,说明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承租集体土地情况。
按照要求,这些说明包括是否签订协议,承租人(与本人关系),位置,面积(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时间(承租时间、承租年限、房屋建设时间),用途,有无违法建设(面积、建设时间、用途)等情况。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作者: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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