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说起作者。首先想起来她是一位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但《一个人的朝圣》作为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等多项大奖。 简介下小说大概的故事情节吧。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但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整本书是从第三视角,但主人公的内心却占据了绝大部分。主人公哈德罗在十六岁被赶出家门,从被父母遗弃,到后来找到自己爱的人,结婚,生子。后来,失去孩子,与爱人分崩离析。他依然真诚、有爱、尊重和关怀他人,正是由于这些,才让他踏上征程,去做出徒步这样疯狂的举动。主人公性格是脆弱的,敏感的,他从小就想当一个壁树,那样子最不需要情感付出。但他同时也是坚强的,世间的皮肉苦难于他根本只是毛毛细雨,内心的孤独在朝圣路途上也被他征服。周国平曾写到: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或许,这就是哈罗德的想法吧。
再来看看这本书中其他有血有肉的人物。 妻子莫琳年轻时候风情万种,最后选择和哈德罗终老,但一方面哈德罗的性格冷淡,另一方面儿子的早逝更是让两个人的心中蒙上阴影,两人之间的爱情之火熄灭,隔阂越来越重。但丈夫的出走,一系列奇妙的连锁反应在妻子莫琳的身上发生。从起初的惶惑、担忧、愤怒,到逐渐开始探寻,改变,适应,甚至成为他最大的支持者。她虽然没有上路,却同样经历了一场对内心的探索。
还有满嘴粗口的玛蒂娜,虽然必须承认她的粗俗,但她在救下哈罗德的时候,
连“你他妈在这种天气跑到外面干什么?”都充满关心。玛蒂娜之后回来,帮哈罗德的帆船鞋重新钉了底,还擦干净了,甚至给它们换了新鞋带,接着直接就走了,不让哈罗德有机会谢谢她。种种都表现出玛蒂娜内心的善良。
作者蕾秋·乔伊斯笔下文字似水流过,柔情地向我们倾诉着她心底的忧伤。当时作者刚刚失去了父亲,作者就想再借着主人公体会下父爱。哈罗德还有生命最后一次行走来拯救爱的机会,但是我们可能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契机。哈罗德还有机会重新牵起莫琳的手,可是作者蕾秋·乔伊斯,已经彻底失去了她的父亲。作者教会我们一个道理:生活终究会归于平淡,但是也别忘了,生命也终究会消散的无影无踪。那些陪伴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的爱。
小说还有很多地方牵扯着我们读者的心灵。 哈罗德说过“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就像当他离开跟莫琳之间没有任何情感的冰冷的家庭,就像他回过头来重新审视他跟儿子戴维之间的历程,就像他离开之后,才发现曾经他跟妻子是多么得相爱。就像他离开之后,莫琳才发现哈罗德曾经也如此尝试过爱他们的儿子。那些朝昔相处,不可化解的矛盾与怨恨,都消散了。他们发现,他们都太执拗,甚至是走得太远了。我们也是一样吧,在我们与自己爱的人朝昔相处的时候,我们渐渐会疲倦、理所当然,我们更多的时候在厌倦和索取,只有当我们感到有失去他们的危机感的时候,我们才会想到要珍惜,珍惜每一次相逢,珍惜每一天的相处。有人说,“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可以,请给我们的生活与爱的人,更多的厚爱与深情。
生活的意义在哪儿?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在寻找着答案,作者给了我们她的答案。“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就是生活,不断面对未来并且走下去。在任何未来的每一段旅途中,品味它的艰辛,也品味它的甜美,直面狂风暴雨的凛冽,也直面鸟语花香的悠闲。用心体会每一段旅途也是我们生而为人的意义。但任何一段路都会有开始,有结束,正如我们有时平淡无奇有时波澜壮阔的人生。但同时无论成功或失败,哪一段旅途都不值得我们用整个人生去祭奠,哪怕经历过再多的苦,生活总要向前,无论什么时候,人都不应该失去重新上路的勇气。因为走在路上,本身就是一场,关乎心灵的朝圣。
最后,推荐一下另外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作者蕾秋•
乔伊斯在书前写到:我写的不是《一个人的朝圣》的续集,也不是一部前传。我写的这一本书,它和哈罗德•弗莱比肩而坐。我会把这本书称为,一个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