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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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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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21
刘丹河北大学
文章编号:1006-7833(2010) 11-377-02
134及以上
合计
331
江西、广西、海南
[1**********]38
11100
文献标识:A
摘要出生婴儿性别结构是社会人口结构的重要因素。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生婴儿性别比持续偏高。这一严重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当然这一问题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本文只是从较浅的层面来分析一下其产生的原因,并且对这些原因提出些对策。
关键词出生婴儿性别比男孩偏好婚姻挤压男女平等关爱女孩
我国从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压力,但是近年来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的问题也日益严重,虽然得到了国家的重视,但却没有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制度来规制,所以仍需继续研究。
一、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基本情况(一)相关概念界定
性别比是人口发展的重要“数量”方面。下面我们来看下性别比与出生性别比的关系。
性别比是指某一时点人口中,以女性人口为100时男女人口数之比,通常表示为每100名女性相对应的男性人数。总的人口性别比主要受出生婴儿性别比、两性分年龄人口死亡率差异、人口年龄结构及迁移人口性别比等因素的影响。出生婴儿性别比指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出生婴儿当中,男婴与女婴人数之比。
SRB=(B M /BF )*100
SRB 为出生婴儿性别比,B M 为一定时期活产男婴数,B F 为一定时期活产女婴数。世界人口发展历史经验表明SRB 一般在103-107范围内波动[1]。
(二)我国的出生婴儿性别比现状
近年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攀高,超越正常水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见下表)。
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分布出生婴儿性
别比101以下101-107108-109110-112113-117118-124125-133
省市数1524646
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
地区西藏黑龙江、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吉林天津、山西、辽宁、云南北京、上海、浙江、山东、
重庆、四川
河北、江苏、福建、甘肃安徽、河南、湖北、湖南、
广西、山西
出生婴儿[***********][***********]011
%0.00310.73.3122014.728.3
这是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通过上表我们可以
看出出生性别比不偏高的地区包括西藏、黑龙江、贵州、青海、宁夏、新疆,但历来控制人口增长的先进地区北京、上海、浙江、河北等地都出现了高的出生性别比[2]。
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它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影响了社会的平衡、严重危害了女婴的出生权和生存权,同时当这些在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情况下的婴儿进入婚育、工作时期的时候就会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3]。因此必须引起当今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引起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其实,引起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很复杂,但我觉得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原因是比较重要的:
(一)通过技术手段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李若建教授说,自从B 超在80年代中期传入中国之后,预先知道胎儿的性别就成为了很容易的事,而我国人工引产不受限制,因此选择胎儿性别成为可能,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男性就生下来是女性就终止妊娠。
(二)由于对出生女婴的瞒报、漏报所造成的统计上的失误1994年,国家计生委在《关于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意见》中指出: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认为,80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婴数,在统计数字中高出正常值的大约有1/2-1/3是漏报、瞒报女婴引起的。这部分的统计不实之后,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的升幅肯定会大大降低的。
(三)是传统观念与强制的计生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毫无疑问我国传统文化中“重男轻女”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确实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但是许多人都把这种传统观念及其所产生的性别选择看作是目前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替罪羊,但很少有人考虑强制计划生育的国策是否与我国的传统观念相适应。我个人认为如果把我国目前的现状看作是一个人生病了,除了个人体质差外,天气骤变等外因也是生病原因之一。换言之,如果没有强制的生育政策,就算重男轻女我坚信大部分人也不会通过自残(流产、引产)等方式达到生育男孩或女孩的目的。
(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是造成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根本原因
社会的发展是两种生产相适应的结果,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起着决定作用,它制约着人类的自身生产[4]。因此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相应的人们在生(下转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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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μ(β|B 1, X , T m ) ≥h μ(α|B 1, X , T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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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h μ(α|B X , T ) ≤m h μ(α|B 1, X , T m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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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ery .Springer-
1m m 所以h r , p , μ(T |S ) ≥h r , p , μ(T |S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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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77页)产[4]。因此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相应的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上对子女的依赖性就越弱;科技越发展生产力越进步,男权的影响就越弱,性别歧视也就越容易被忽略。而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尤其在农村对男性的依赖程度还很高,男性还是家里的顶梁柱。这就决定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深层原因。
三、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给我国带来的严峻挑战
我国《宪法》等一系列部门法都对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相当多的规定。然而由于男女之间客观存在的生理和心理的差异有些问题一时确实很难解决,如女性就业难的问题。但性别歧视问题纯粹是由于落后的传统观念引起的,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予以制止。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彻底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养儿防老”一说,群众担心无人养
(一)男性成间接的受害者,男性过剩造成婚姻挤压
初生婴儿性别比的攀高使在此时期出生的男婴在到达婚育年龄时成为婚姻市场上的过剩人口,从而影响婚姻关系的稳定,继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目前的情况得不到纠正那么在未来的二三十年后,我国将有数千万大龄未婚男性游离于正常的婚姻家庭之外,成为特殊的单身群体,因此婚外恋、第三者、非婚生育现象将不可避免,会严重影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5]。在上个学期我们曾听西安交大的韦艳教授讲过她们的一项课题,就是对一个贫困县的光棍村所做的调研,深刻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底层男青年的婚姻挤压问题,受益匪浅。
(二)女婴出生权、生存权被剥夺使女性成为最根本的受害者
现在很多学者都在关注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带来的危害,大部分人都在说这会造成男性的婚姻挤压,多少人找不到老婆,却很少有人看到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实际根本上损害的是女婴的生存权和出生权,多少女婴在这个过程当中被迫死亡,在没出生前就以各种方式被剥夺了生命,另外还有很多女婴是在出生后被溺死[6]。
四、对纠正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现状提出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我觉得我们国家如果再继续沿用过去的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无法应对该挑战的,在过去的工作当中控制人口数量绝对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很少有人关心出生性别比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甚至走上了以手段为目的的歧途,总是以罚款为目的,重视金钱指标不重视人口指标。在此提几点小小的建议:
(一)采用经济杠杆
出生性别比失衡是重男轻女观念的结果,要解决这个
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消除人们重男轻女的思想,立竿见影的
老就会盼着生个儿子,因此加强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应对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一项重要措施,而且迫在眉睫[8]。
(四)大力宣传“关爱女孩”行动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3月宣布启动一项“关爱女孩行动”,作为一种新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践和理念,引起了实际工作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是此行动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在理论和实践工作中对关爱女孩还存在这不同的理解和诸多分歧,所以在这个探索中急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证性的经验研究[9]。因此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课题。但是我们仍要大力宣传它,并将它进行到底。
总之,我们可以看出,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它需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政府制定出相应的政策,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医务工作者要严守自己的岗位,作为我们个人来讲更要提高个人素质和思想水平,为缓和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邬沧萍. 人口学学科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1) :191-193.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0(3).
[3]杨有旺. 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 政策.2006(3) :47-49.[4]董银兰, 周艳华, 解鸿泉. 人口学概论. 科学出版社.2004(9) :20-21.
[5]费孝通. 生育制度.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6]陈顺馨, 戴锦华. 妇女、民族与女性主.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78.
[7]张翼. 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失衡、原因与对策. 社会学研究.1997(6) :64.
[8]杨云彦.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从存疑到求解. 人口研究. 2002(1).[9]曾建国, 张多来, 周晓阳等." 关爱女孩行动" 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南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4).
就是强有力的政策,政府应出台政策严厉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我国目前的现实是,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成本很低[7]。
(二)要尽力创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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