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调查实践报告
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 服务“三农”, 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关系到农民增收, 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2月10~24日, 笔者在河南省许昌市就县域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许昌市地处中原, 农业人口36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3.9%),农业以种植业为主, 在传统农业地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如果能够妥善处理一些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将能够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2000年以来, 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 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 转变经营观念, 调整经营思路, 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风险防范, 经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 其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 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
通过“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 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到2002年12月底, 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证(卡)16,379户, 评定信用村49个, 评定信用镇1个, 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5,169次, 累计投放小额信用贷款24,381万元, 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8,239万元。通过“一次核定、两年有效、限额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 全面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在自愿的基础上,5~10家农户或个体私营户组成联保小组, 相互进行贷款担保, 大大降低了信用社贷款的风险, 推动了信用社贷款的投放。2002年, 全市已建立农户联保小组25,000个, 累计投放
“小额农户联保贷款”156,960次, 共发放贷款10,833万元。 大力开展“一联、三送、两促进”活动(即每个信贷员联系100家农户, 为农民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 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信用社增效) 。2002年, 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联系农户113,693户, 为农户送资金26,563万元、送信息84,569次, 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
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 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的大环境下, 农村信用社在对农信贷投入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据统计, 在许昌市2002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 农村信用社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9%!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投入, 加快了禹州市中药材园区、襄城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等“一园九区”的建设步伐, 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发放小额贷款的工作量比较大, 但利差大、风险小。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放小额贷款上, 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 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据统计,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不良资产率只有1%。即便出现信用风险, 经过努力, 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 贷款损失率很低。工作重点的转变还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提高。1999年, 全市96家信用社中(6个联社、91个法人社), 共有71家信用社经营出现亏损, 累计亏损9029万元;盈利信用社只有25家, 共盈利212万元。但到2002年底, 全市100家信用社(6家联社、94家法人社) 中已有74家实现了盈利, 共盈利1041万元, 较1999年增加819万元。而亏损信用社家数已下降到26家, 亏损额也下降到2615万元, 较1999年减少6414万元。预计2003年, 全辖区赢利农村信用社将增加到82家,
亏损信用社下降到18家。盈亏轧差后, 全辖区农村信用社预计亏损额降将进一步下降到650万, 比上年减少约60%。
表1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变化(单位:万元)
与此同时, 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 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加强, 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 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 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 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 不良贷款比率偏高、历史包袱沉重。据统计, 到2002年底,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贷款190,630万元, 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1.49%。这一比例不仅远远超过国际银行界通行的标准, 也大大高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水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 主要有:与农业银行脱离代管关系时, 农业银行有意识地转嫁风险贷款;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 也把部分不良资产带入了农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时, 农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预, 为了配合“大局”而发放贷款;企业恶意逃废、
悬空信用社贷款;以及经营不善等。不仅如此, 为了抑制通货膨胀, 国家曾规定要对居民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 但贷款利率却没有相应提高。“国家出政策、金融机构买单”的结果, 就是保值补贴成了农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 据统计, 仅保值储蓄一项, 农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万元。在不良资产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压下, 农村信用社长期处在严重资不抵债的艰难境地。由于不能获得投资回报, 广大农民不愿意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财力所限, 难以大量投入, 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得不到补充, 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改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不能建立起来, 真正的经济核算更是难以得到贯彻。信用社的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 管理缺乏灵活性, 自主经营受到压抑。对农村信用社而言, 人民银行目前承担着监管者和托管者的双重角色。做为监管者, 人民银行审查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其经营的合规性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作为托管者(行业主管部门), 人民银行又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如转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等) 。但这两种职能是相互冲突的。为了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 人民银行就具有了抑制农村信用社活力的倾向。目前, 农村信用社的编制乃至服务网点的调整, 均须人民银行层层审批, 费时费力, 不利于信用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金融服务。就具体业务而言, 许多特色农业(如花卉、药材) 的生产周期超过1年, 但小额信贷通常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难以完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 县域资金大量外流, 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
的退出, 为农村信用社开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但也带来了资金大量流出的问题。由于收缩放款, 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 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 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据统计, 近5年来, 许昌下辖各县(市) 资金流出规模平均每年增加41,547万元。特别是1999年以来, 资金流出量每年都在增加,2001年和2002年的增量甚至达到7.9亿元和6亿元的高水平。由于资金大量外流,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据统计,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净投放的农业贷款(56,312万元) 中, 将近60%(32500万元) 为上级下发的政策性贷款。不仅如此, 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诚信观念不强, 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变相逃废债务乃至执法不严的问题,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现象。
表2 许昌各县(市) 资金外流规模增幅变化(单位:万元)
(四) 管理水平低, 员工素质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质, 在计划经济时期, 很少有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分配到农村信用社工作。当有可能通过“双向择业”引进所需人才的时候, 农村信用社则因经济效益差、工资福利水平低而难以招募到业务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这样就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员工素质偏低的局面。据统计, 许昌市辖区内6个信用联社、100个法人社24,549名正式员工中, 具
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只有22人, 具有大专学历的员工仅有402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函授和自学性质, 其专业方向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直接关系) 。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实力的薄弱, 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现代技术的采用。目前, 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还是手工操作, 这不仅导致效率低下, 还使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方法难以得到应用, 从而导致管理上出现盲区和潜在漏洞。
(五) 规模小, 创新能力差, 服务水平落后。虽然信用社共同出资成立了县信用联社, 并由信用联社对各信用社行使管理职能, 但农村信用社是基本的经营核算单位, 更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目前, 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 。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 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 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 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如人民银行等) 的帮助和推动。目前, 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 农村信用社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但对于如何防范来自利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 农村信用社则没有相应的整体化思路。另外, 由于经营网点覆盖范围过小, 农村信用社的汇兑业务必须通过层层代理才能实现。一笔汇兑业务, 由农村信用社办理, 通常需要3天, 而国有商业银行当天甚至几分钟之内就能办妥。汇路不通畅、汇票签发难已成为制约其对公服务的突出因素。
三、对策性建议
当前, 伴随着金融组织结构和经营战略的大调整, 农村信用社正面
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只有解决了上述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社员。
(一) 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 适时推进对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目前, 我们仍把农村信用社定位为“由社员入股组成, 实行社员民主管理, 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1)从资本金构成看, 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 农民和经济实体并不愿意入股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多来自政府投资和职工入股;(2)从监管角度看, 农村信用社所适用的, 也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如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收益分析等) ;(3)从历史经验看, 产生巨额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忽视了经济核算的极端重要性;
(4)从国际经验看, 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机构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而所谓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就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收入(包括政府补贴) 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还有适当盈余。因此, 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在对其历史负担进行适当处理之后, 通过股份制改造, 把农村信用联社改组为商业性的小型金融机构, 同时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资格, 变两级法人为一级法人。
(二) 采取措施, 解除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前面已经提到, 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不良资产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据统计, 在许昌市, 仅支持“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城市信用社和基金会归并、农行转嫁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就达168,431万元, 占不良贷款余额的88.36%。对于国有银行因政策、体制原因而形成的历史包袱, 国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