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安全责任状
07-11
幼儿园保育员安全责任状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的保教秩序,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经园领导研究决定,特与保育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每天对所在教室内外及包干区的所有场地、玩具、物品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
2.每天整理好教室内外的各类物品,做好教室的门、窗、地、走廊、阳台、盥洗室、自然角、游戏架及包干区的打扫和保洁工作,不得有脏乱差现象出现。确保幼儿有安全、清洁、舒适的活动环境。
3.每天及时开窗通风,保持教室空气新鲜。定期做好玩具、教室、午睡室的消毒,勤晒被子、床单,保持幼儿床铺的整洁。
4.幼儿户外活动时保育员要及时配上,配合教师做好活动器具的投放和整理工作,做好幼儿的保育和安全工作。
5.每天必须保持盥洗室清洁、卫生无污垢,随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摔伤。
6.在平时工作中,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消毒液、洗涤用品、剪刀、美工刀、尖端的东西、水瓶、茶杯、花盆、通电的电器等放置幼儿易触摸的地方,幼儿活动的高处不得放不安全的东西。下班前必须检查教室内外、盥洗室、午睡室是否有幼儿,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7. 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做好标记,教育幼儿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手绢,每周对玩具进行消毒,每天按时对餐具进行消毒。
8. 在工作中, 如果因保育员管理不善, 失职,擅自离岗、篡岗的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 教师要按情节轻重承担责任。
9.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订起生效,签状人各执一份,有效期为一学期。
幼儿园(盖章)
保育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