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问题与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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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子了),但近年来各地房子盖得很多,何以供求关系仍不见缓和。我以为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应侧重营造公共住房系统(此法在香港行之有效,政府以卖地的收入建造公屋,还有对低收入阶层的多种住房资助)。现在内地政府卖地收入据说仅5%用于建租屋,何以不扩大至80%甚至100%?让暂时无法进入私房市场的年轻人、农民工或工薪阶层能够租用优质的公共房屋呢?是政府花销(包括门面工程)太倚靠卖地收入?还是官员有系统寻租影响对弱势群体的公平分房?总之,这条方向不可回避,买房不是“天赋人权”,住房却是公民权利。
第二个方法是从银行入手。叶檀等研究人员认为民众炒楼导致房价攀升,何从种种限制贷款(第二套只贷60%,不贷第三套,等等)目前仍然效果不佳?是银行出于自身利益没有彻底贯彻断粮措施(银行小职员现在也像小公务员一样是社会公认的肥缺)?或者“家庭”概念及第一第二套等技术上难以界定?还是措施规定朝令夕改使得商家敢于同政策搏奕?抑或炒家弃产业入楼市,只持现金?
第三个方法最严厉,也最搞笑,就是各个城市现在纷纷推出的行政(法律?)限制,居民每户只许多买一套;或不准外地人买房,等等。我认为这种政策“一石三鸟”,第一,暂时平息民愤,显示政绩,房价或者短暂下降;第二,长远保障富人的利益,因为凡“限量版”, 价值将耒一定上升(记得从前凭票供应,家里很多红枣、木耳等,坏了也要买,因不肯放弃“权利” 。以后买不起户的人,大概可以议价出售“购房权”);第三,还把目前的穷富分化还固定下来了。
第四个方法即房产税问题最为吊诡,不知是法宝还是陷阱。有人说,房产税上海做试点,如果不出台,中国经济就完了。只要还有一点脑子就应该出台。
果然,见新浪网消息,“上海近日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说“这个税种的开征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房产税率约为0.4%, 即房价220万,一年交8800元,又云考虑“要由原值征收改按评估值征税”,最重要的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
在加州如自住百万美金的房子,每年仅物业税就要交美金近二万。物业税使得持有第二套房子成本太高。而近年中国房产成了最有成效的储蓄与增值途径。于是一度我也认为,物业税是个压抑炒楼的好方法。在电视节目里,我也谈过这个观点。
其实这里既有法律问题,也有技术困难。
因为中国所谓“买房”,只是约定俗成说法,其实是私人通过发展商为中介,向政府长期(70年)租用房屋地产的使用权。要象其他国家一样普遍征物业税,先要在法律上,承认民众拥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在没有对房屋、土地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上交房产税缺乏法理依据 等于说我们租十年房子,一笔过交了钱,难道每月还要再向同一房东交租房税?
从劫富济贫角度,有人说,“房产税是照妖镜,基本上手上有两套以上房子的都反对,只要是现在大学生,没买房子的都支持,或者是全国人都支持”。
房价已成阶级斗争的符号,一抓就灵。房产税,要查炒房有房阶级。“大学生,没买房子的都支持”,可能。但说“全国人都支持” ,似乎缺乏投票机制和田野调查。尤其是人们渐渐发现:房产税的设想,从保护庶民利益的初衷,现在正向“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的扩大官方经济权力的方向悄悄转化。
是什么原因,房产税政策会从第二套起征税,变成所有百姓的私房均要征税?因为难以统计首套住房?依据国际经验?还是和政府卖地收入有关?或者网民的议论有道理:土地快卖完了,GDP政绩要找新的财源。
当然,房产税能否导致市场降温也是未知数。负担重的可能是勉力供自住楼的百姓(交税占工资的比例,比美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