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02-01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本年度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更好的推进幼儿园发展;
3、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对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础文明教育,教职工发扬敬业精神,将职业道德、诚信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管理中,加强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全校形成尊师重教、追求真理、热爱学习、集体荣誉感强的良好风尚;
5、完善奖惩机制,鼓励教师多出科研成果,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加强对教学的监督工作;
6、拓宽教职工、学生文体活动范畴,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8、做好学校卫生环境分担区的整洁工作,加强对全园师生的安全教育,注重软环境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9、做好离退休教师的慰问和福利工作,关注困难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做好帮扶工作;
10、负责平时工作的计划、活动记实、总结、照片等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归档,立足客观实际,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