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票纳税人
自开票纳税人
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分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四)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五)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六)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1、运输业专用发票是区分自开票纳税人与代开票纳税人。
营业税统一按3%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统一按0.3%缴纳,所得税是区分的:自开票纳税人,是并入企业利润一并缴纳,代开票纳税人是在代开环节征收
3.3%的所得税。各地还会增加征收地方性的规费,因此,至少要缴纳6.6%的税收,但最高不会超过7%的税收。
2、新开运输公司要取得自开票资格的,注册资金必须在30万元以上、财务核算规范、有开具税控发票的条件等等,以后每年进行年检,其中运输收入必须超过20万元,否则就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3、运输公司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是指运输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运费、过路过桥费等等。
物流企业涉及税种
营业税按运输收入3%缴纳、其他服务收入按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ps:好像区域不同税率也不同.县级的好像是5%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这一方面是因为各个行业之间的盈利水平、负税能力不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保持各行业内部税负公平前提下,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利用税收进行产业调整、促进产业升级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 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1]
(一)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八)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海归人员、农民在本土创业及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在市(地)所属区的,其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在县(市)所属区的,其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4000元,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税目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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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通运输业 3% 建筑业 3% 金融保险业 5% 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税 邮电通信业 3% 文化体育业 3% 娱乐业 5%-20% 服务业 5% 转让无形资产,5% 销售不动产,5% 起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