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铁损失率表
附件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纯风险损失率表》
——地铁建筑安装工程
(2006年7月11日试行)
前言
一、地铁建筑安装工程风险损失率表基本框架
根据地铁工程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结合国内及世界范围内的地铁工程损失记录,在研究中除了考虑了地震、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危险,还考虑了基坑滑移、倾覆、隆起、管涌、隧道塌方、涌水、涌沙、火灾、电气故障、机械故障等意外风险及其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种风险统计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将风险损失率归纳成七类,即车站明挖损失率、隧道区间损失率、房屋建筑损失率、机电设备损失率、地震损失率、洪水暴雨损失率和第三者责任损失率。其中前4项的损失率是按照各项的分项保额确定的,地震、暴雨、洪水的损失率是按照总保额确定的,第三者责任主要发生在车站和隧道区间的土建施工过程中,其损失率是按照车站、隧道区间的保额确定的。这样,通过不同风险的保额占比来确切地反映不同风险的权重。
二、研究过程的判断与方法确定
本次研究根据地理位置共选取了9个承保样本和对应的150个赔案样本。其中环渤海地区1个样本(建成),长三角地区5个样本(2个建成,3
个在建),华南地区3个样本(2个建成,1个在建)。样本选取的原则首先是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项目,其次是线路较完整,试验段或单个车站暂不考虑。
在确定纯风险损失率时,考虑到样本中含有上海地铁4号线巨额赔案对统计结果所造成的波动,(主要是这种赔案的发生频率暂时无法估计),对样本统计的损失率作了一定修正。
本次研究成果包含了7个风险损失率表及其使用说明和风险调节因子,考虑了不同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水文条件、自然灾害特征、工程自身的风险特点以及不同免赔额对损失率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评估不同风险对损失率的影响提供了方便。
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结果的基础是建立在地铁工程建造安装的基本条件上,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由符合国家资格和资质规定的主体来完成,没有考虑相关主体的管理水平等主观因素,同时在这些损失率表外也可能还存在表外损失因子。因此表中损失率应作为评判风险最低的要求。
地铁建筑安装工程纯风险损失率表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六、引用标准
附件:地下工程条款
一、总则
为了准确的识别地铁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的风险,合理地确定承保条件,在总结国内历年来地铁工程承保赔付数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国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铁建筑安装工程。
二、术语定义
1、地铁:地下铁道的简称。它是一种独立、封闭的有轨交通系统,采用了以电子计算机处理技术为核心的各种自动化设备,不受地面道路情况和气候的影响,能够按照设计的能力正常运行,从而快速、安全、舒适地运送乘客。
2、车站:乘客购票、检票、上下车以及换乘的固定地点,一般包括2-4层的地下建筑和地面出入口。
3、隧道区间:连接车站与车站之间的供车辆行驶的地下空间,一般分成独立的上行线和下行线。
4、连接通道(旁通道):连接隧道上行线和下行线、或车站和商业空间的通道,作为紧急情况下乘客疏散逃生的路径,或平时出入车站的通道。
5、隧道直径:隧道建成后的外径。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地铁工程的纯风险损失率表包括基本风险损失率表、地震损失率表(表
5)、洪水暴雨损失率表(表6)和第三者责任损失率表(表7),其中基本风险损失率表按照地铁工程的结构组成分成车站明挖段损失率表(表1)、隧道区
间损失率表(表2)、房屋建筑损失率表(表3)和机电设备损失率表(表4)。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各损失率表考虑了各项工程均由符合国家资格和资质规定的承包商来完成,对于具有更好的施工经验或管理水平的承包商,表中损失率有可能下降,但在任何有利情况下,这些主观经验引起的损失率下调均不应超过20%。
2、使用本损失率表时,应根据地铁工程涉及到的项目,逐项查表确定损失率,乘以分项保额,得到各项纯风险保费,最后相加得到整个工程的纯风险保费。
3、车站、隧道区间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或所处位置的地质水文情况相差较大时,应按照各自比例(工程额比例)加权确定损失率。
4、在使用各损失率表时,应根据项目的风险情况,按照各表的使用说明对表中的损失率进行调整,当某一项下发生多个调整时,对各调整系数只作简单相加,不作倍数放大。
5、除了表1-7列明的损失率外,投保人如果要求在标准条款外,增加扩展责任的附加条款,每增加一条,建议损失率相应增加0.01%点,具体可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扩展责任的大小做出合理的判断。
6、纯风险损失率基础上加载公司费用成本和承保利润,得到最终的毛风险损失率。
需要指出的是,各损失率表仅列出了在拟定地铁工程承保损失率时必须考虑的要点和调整因素,保险公司在使用本表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实
际状况,做出符合风险的判断。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表1:车站明挖损失率表 地下水位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以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以上,10m以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10m以上,20m以内岩土状况 较好 一般 较差 使用说明:
1、岩土状况较好是指岩土种类单一,性质变化不大;岩土状况一般是指岩土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岩土状况较差是指岩土种类多,性质变化大,存在有褶皱或断裂带,或基岩节理、裂隙和破碎带发育,或地层含有软土、多年冻土、湿陷、膨胀等不良地质现象;
2、地下水:如果开挖面内存在承压水,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10%;
3、施工方式:如采用盖挖法,可以按表中损失率下降5%;
4、必须附加地下工程条款(附件A);
5、免赔额: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100万,免赔额每增加100%,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表2-1:隧道区间损失率表(岩土状况较好) 地下水位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以上,10m以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10m以上,20m以内 施工方法 明挖法 钻爆法 新奥法 盾构法 0.0027 0.0033 0.0036 0.0042
表2-2:隧道区间损失率表(岩土状况一般) 地下水位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以上,10m以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10m以上,20m以内 施工方法 明挖法 钻爆法 新奥法 盾构法 0.0036 0.0044 0.0048 0.0056
表2-3:隧道区间损失率表(岩土状况较差) 地下水位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5m以上,10m以内
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以下10m以上,20m以内 施工方法 明挖法 钻爆法 新奥法 盾构法 0.0048 0.0059 0.0064 0.0075 使用说明:
1、岩土状况定义参见车站明挖损失率表使用说明1;
2、地下水:如果开挖面内存在承压水,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10%;
3、穿越河流、湖泊,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10%;穿越海湾,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20%;(如发生第3项调整,第2项不作调整)
4、表中损失率适用于隧道直径小于9m的情况,对于直径9-11m的隧道,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5%;对于直径12-15m的隧道,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10%;对于直径大于15m的隧道,应根据风险另外单独考虑;
5、隧道区间之间存在旁通道,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5%;
6、必须附加地下工程条款(附件A);
7、免赔额: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200万,免赔额每增加100%,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表3:房屋建筑损失率表 层数
4 - 7层
8层以上 岩土状况 较好 一般 较差 使用说明:
1、岩土状况定义参见车站明挖损失率表使用说明1;
2、免赔额: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10万,免赔额每增加100%,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表4:机电设备损失率表 名称
停车场\车辆段
车辆
轨道
通信及信号
供电工程
通风空调系统
防灾报警
设备控制系统
给排水及消防
车站设备
自动售检票 火灾 试车 其他事故 使用说明:
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50万,免赔额每增加100%,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表5:地震损失率表 分级
1
2
3
4
5 地区 黑龙江、贵州、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宁波、广西、山东、青岛、重庆、苏州 吉林、广东、深圳、河南、安徽、福建、厦门、江苏、上海、辽宁、大连 天津、青海、四川 北京、河北、宁夏、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海南 新疆、西藏、云南 损失率 0.0001 0.0003 0.0004 0.0008 0.0010 使用说明:
1、地震分区参照了我国主要城镇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具体使用时应注意国家相应标准的变化,并结合工程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结论做出符合地震风险的判断;
2、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400万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免赔额每增加100%(免赔率保持不变),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表6:洪水、暴雨损失率表
分级
1
2
3
4
5 地区 宁夏、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 吉林、辽宁、大连、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黑龙江、山东、青岛、广东、深圳、江苏、苏州、上海 浙江、宁波、重庆、四川、安徽、海南、云南、贵州、河南 江西、广西、福建、厦门、陕西、湖北、湖南 损失率 0.0005 0.0010 0.0015 0.0020 0.0025 使用说明:
1、城市防洪设施如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程所在城市的防洪标准,应按表中损失率提高10%;
2、表中损失率对应的参考免赔额为RMB200万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免赔额每增加100%(免赔率保持不变),损失率相应下降10%,
最多不超过50%。
表7:第三者责任损失率表 分区 损失率
建筑物或管线分布密集区建筑物或管线分布一般区建筑物或管线分布稀疏区使用说明:
1、表中损失率是按照车站和区间的标的保额确定的;
2、表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按RMB5000万考虑,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损失的免赔额为RMB100万。赔偿限额每增加RMB5000万,损失率应相应提高10%;免赔额每增加100%,损失率相应下降10%,最多不超过50%;
3、其他财产损失的免赔额为RMB10万。
六、引用标准
在本损失率表制定中引用了下列国家标准:
6.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6.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3 防洪标准(GB50201-94)。
附件:地下工程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自本保单生效之日起,本保单特别条款中增加下列条件:
无论本条款是否与本保单其他内容相抵触,关于隧道、竖井、洞穴和
其他类似的地下工程:
1、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责赔偿:
(1)开挖超出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范围或标高,由此引起的清除塌方和回填费用;
(2)为支撑、加固和稳定岩土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的费用,无论这种损失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或尚未显现;
(3)膨润土、护壁泥浆和其他土质稳定添加剂的损失;
(4)由于隧道掘进机的废弃或修复引起的费用(包括隧道工程施工比原定施工方案增加的任何费用);
(5)工程废弃或停工引起的损失(包括废弃工程本身的价值);
2、被保险人应持续勘查和监测岩土变形并保留相关勘测记录,并根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和经批准的方案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3、若发生全部或部分倒塌,根据理赔基础条款和以上1条款的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由物质损失直接引起的修理、重建、重置和其他为使工程完工而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1)在损失发生前本应采取的防损减损措施的费用除外;
(2)地下工程发生损失后的施救费用以受损财产保险金额的50%为限;
(3)在隧道工程发生本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保单的最高赔偿限额(包括保险工程损失、施救费用和清除残骸费用的总和)将以受损财产恢复至受损前之状态或受损前之相应技术状态的费用为限,并且不超过受损区域平均每米的原始建造价的125%乘以实际受损区段长度(m)。
4、每次事故免赔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