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目的:通过制度完善员工的入职、离职管理要求;
一、应聘手续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相关技能、毕业证等
(二)有下列情形者公司不予以聘用
1、品行恶劣,被企业开除或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健康状况不良及有精神病、传染病和严重色盲者;
3、未满16周岁或年龄超过要求者;
二、入职办理
员工一经正式录用,须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档案,正式上班三天以后来人事行政部拍照办理厂牌,凡愿就宿在厂方宿舍的应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办理宿舍入住手续;
三、劳动合同
(一)合同签订
员工在正式上班第三天后须到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包括试用期);从事技术、档案、财务、管理及具有保密性工作的人员还应签订保密协议;如需进行培训的还应签订培训协议;
(二)合同履行
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必须认真履行其合同,如不能正常履
行则按违约规定执行;
四、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失踪、死亡以及公司破产、解散即为合同终止;
五、合同解除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合格,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需要辞工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六、离职
(一)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及在职期间不合格由公司给予提出让其离职的称之为辞退,被辞退人员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
(二)辞工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的称之为辞工,辞工人员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书面辞工申请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待三十天期限满后即办理离职手续,同时结算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自离
员工自已不愿在公司工作或无故连续三天(含)以上不来公司上班,也不办理正常的辞工手续就离职的称之为自离。自离人员除不享受在职期间的一切待遇和权利外,影响到部门工作以及造成损失的还要究其经济赔偿责任,自离人员自离职当天起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严重违纪
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对其作出处理并要求其离职的称之为严重违纪,严重违纪人员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当即解除其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