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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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产生原因
在工程建设中索赔是经常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有:
1. 设计方面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2. 施工合同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3.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4. 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 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发包变得复杂和管理模式难度增大。当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会引发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
索赔产生后,当事人要注意保护好各种书面资料,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尽快聘请专业工程索赔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时间过久延误时机。 京城著名建筑工程索赔律师团、京城著名追债律师团
总负责人:张仁藏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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