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家具制作合同
固定家具制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万千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家具的事宜立本合同。
一、 购买固定家具
1、 乙方提供的固定家具名称、数量、尺寸(见附件);
2、 合同价款:
(1)固定家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2)对合同未确定之家具,应予补充合同确定。
(3)最后总价按实结算。
3、室内所有的木饰面、花格、木雕纹路及夹层酒吧、酒柜和橱柜、吊柜。一层厨房及橱柜、吊柜、餐柜,门窗套及套装门。施工图、深化图最终必须双方签字后生产。
4、工期:
固定家具: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范要求中的优质标准,完成全部固定家具的制作、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由甲方安装。
二、 家具质量
1、 固定家具材质选用1.2cm 密度板饰面材料,按照甲方要求
制作(跟色板一致),密度板采用E1级环保材料,油漆环
保型。
2、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生产制作固定家具的材质、制作以及安
装质量,必须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范要求执行,所制作的家具木材及油漆均达到国家家具环保标准(出具环保证明)。
3、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按甲方签
字确认图纸为准)。
三、 货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元),收到预付款合同生效并下单生产。
2、油漆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后付
(¥ 元),
作为进度款。
3、乙方生产完毕,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元)。
四、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如甲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拒绝交货。
2、如甲方未能如期交付场地或未能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书后可要求延迟交货或延后安装,由此引起的不能按期完工,不得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及色彩和用料制作,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乙方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所购买的乙方产品提供终身维修,对于超过质保期的,乙方只应收取材料以及人工费用,并每年定期上门维修,维护。对于家具产品遭受的损失无论属于任何原因,在尚未确定前,乙方均已恢复其使用功能为前提。
2、家具质保期为六个月,在家具质保期内,对于非人为损坏外,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免费解决,对于由于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但只收取维护成本费用。
六、质量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验收家具后,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如果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未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视乙方承揽的家具符合合同规定。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7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视乙方承揽的家具不符合合同规定。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之补充或变更均需要双方授权代表签定书
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逐页角签字并在规定处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盖章: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