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知识汇总――金融行业IT咨询必备
金融业务知识汇总
――金融行业IT咨询必备
苏冬雪整理 2006-12-18 目录
1 金 融 市 场 ......................................................................................................................................................3
1.1 同业拆借市场 ........................................................................................................................................3
1.2 国债市场 ................................................................................................................................................3
1.3 企业债券市场 ........................................................................................................................................4
1.4 股票市场 ................................................................................................................................................4
1.5 基金市场 ................................................................................................................................................5
1.6 金融期货市场 ........................................................................................................................................5
1.7 外汇市场 ................................................................................................................................................5
1.8 国际黄金市场 ........................................................................................................................................6
金 融 机 构 ......................................................................................................................................................7
2.1 中国人民银行 ........................................................................................................................................7
2.2 政策性银行 ............................................................................................................................................7
2.3 商业银行 ................................................................................................................................................8
2.4 保险公司 ................................................................................................................................................8
2.5 信托投资公司 ........................................................................................................................................8
2.6 证券机构 ................................................................................................................................................8
2.7 财务公司 ................................................................................................................................................9
2.8 信用合作组织 ........................................................................................................................................9
2.9 其他金融机构 ........................................................................................................................................9
金 融 调 控 ......................................................................................................................................................9
3.1 货币政策 ..............................................................................................................................................10
3.2 现金发行 ..............................................................................................................................................10
3.3 存款准备金 ..........................................................................................................................................10
3.4 利率政策 .............................................................................................................................................. 11
3.5 公开市场业务 ...................................................................................................................................... 11
3.6 再贴现 .................................................................................................................................................. 11
3.7 基础货币与中央银行贷款 ..................................................................................................................12
3.8 信贷计划与信贷政策 ..........................................................................................................................12
金 融 监 管 ....................................................................................................................................................12
4.1 金融风险的危害及表现 ......................................................................................................................12
4.2 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13
4.3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14
4.4 金融诈骗及其防范 ..............................................................................................................................14
商业银行业务 ..................................................................................................................................................15
5.1 资产业务 ..............................................................................................................................................15
5.2 负债业务 ..............................................................................................................................................16
5.3 中间业务 ..............................................................................................................................................17
5.4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21
2 3 4 5
6 5.5 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22 附录 ..................................................................................................................................................................23
6.1 附1:常见货币英文简写 ...................................................................................................................23
6.2 附2:欧元区12国各国货币与欧元的固定折算率表......................................................................24
6.3 附3: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24
6.4 附4:金融机构中英文对照表 ...........................................................................................................25
6.5 附5:金融学名词解释汇编 ...............................................................................................................29
6.6 附6:国内银行简介 ...........................................................................................................................45
1 金 融 市 场
金融市场是指融通资金、买卖有价证券的场所,可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是短期资金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回购市场、短期外汇市场等。 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期货市场和长期外汇市场等。
1、同业拆借市场
2、国债市场
3、企业债券市场
4、股票市场
5、基金市场
6、金融期货市场
7、外汇市场
8、国际黄金市场
1.1 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 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 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 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 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
1.2 国债市场
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国债市场,是国债发行和流通市场的统称,是买卖国债的场所。中央银行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直接买卖,国债回购、反回购交易)来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借此存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机结合。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一直在不断摸索和改革国债的发行方式。1991年,我国首次进行了以承购包销方式发行国债的试验,并获得成功。这标志着我国国债一级市场机制开始形成。1993年,在承购包销方式的基础上,我国推出了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19家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的金融机构获准成为首批国债一级自营商。1994年,我国进行国债无纸化发行的尝试,借助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与结算网络系统,通过国债一级自营商承购包销的方式成功地发行了半年期和一年期的国债。1995年,在无纸化发行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引进招标发行方式,以记帐形式,由国债一级自营商采取基数包销、余额招标的方式成功地发行了一年期国债。1996年,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国债市场的发展以全面走向市场化为基本特色,“发行市场化、品种多样化、券面无纸化、交易电脑化”的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同时,国债的二级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点面结合的格局,以证券交易所为点,以大量的柜台交易和场外电话交易为面。国债现货市场和回购市场的交易价格也日益活跃,成为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重要标尺。
1.3 企业债券市场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市场,是买卖企业债券的场所,由发行市场、流通市场组成。企业债券与股票的比较:
性质
收益
参与权
清偿权 企业债券 债权凭证,有一定期限 投资人收益相对稳定 不可以参加企业管理 优先于股东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股票 所有权凭证,不能退股 股东收益与企业效益密切联系 可参与企业管理 次于企业债券
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与用银行货款筹集资金相比,具有以下一些优势:
(1) 这是一种直接融资手段,有利于提高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加强社会对企业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2) 筹资成本较低;
(3) 期限较长,资金来源更加稳定。
我国批准发行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目前,企业债券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逾期无法兑付的企业债券仍普遍存在,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屡禁不止。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是目前对企业债券进行管理的基本法规。
1.4 股票市场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其持有人(股东)按其持有的份额享受相应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是一种代表所有权的证券。
股票具有风险性与收益性、参与性、无期限性,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益划分,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下表为两者比较:
股利(股息)
权利
收益分配顺序 普通股 不固定,数量依公司盈利而定 享受公司经营参与权 较后 优先股 固定,类似于债券 不具参与权 较先
股票市场一般分为股票发行市场(一级市场)、股票交易市场(二级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场外市场)。股票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
1981年,我国允许多种信用形式和多种信用工具出现,产生了发行股票方式筹集其所需资金的方式。1984年9月,北京天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发行定期3年的股票。随后,上海飞乐音响公司部分公开发行不偿还本金的股票。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公司成立,全部股票公开向社会发售。与此同时,全国其他一些大中城市也相继出现了一些比较规范的股票。1987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企业股份制试点范围逐渐扩大,股票发行市场也逐渐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中国的股票交易开始于1986年,由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托投资公司率先提供股票交易服务。国务院颂布了仅允许在上海和深圳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定。到1991年底,35种股票(上海18种,深圳17种)
公开上市,当年股票交易总额为60亿元。1991年B股首先进入上海股票市场,之后又进入深圳股票市场。B股是为外国投资者特别设计的,它的价值以人民币表示,但购买时必须用外汇。B股持有者具有与普通股(称为A股)股东同等的权利。1991年11月30日,上海真空电子器件公司、一家上海的证券公司和几个外国证券公司共同承购中国的首例B股——上海真空电子器件公司B股。
自1993年以来,中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国家批准开始在香港、新加坡、纽约等股票市场上市,出现H股市场。其中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最多,规模最大,也最受投资者关注。截至1996年底,共有26家国有企业在香港和境外上市,集资约50亿美元。到1997年6月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H股),已达29家,筹集资金40多亿美元。
1.5 基金市场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一种凭证来筹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其优势在于:
(1)集众多的分散、小额资金为一个整体;
(2)委托经验丰富的专家经营管理;
(3)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按基金受益凭证可否赎回和买卖方式,则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我国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当时只有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和“武汉证券投资基金”两家,规模为9000万元。1992年,随着海南“富岛基金”、深圳“天骥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等37家基金的成立,我国投资基金规模开始扩大,到1994底,我国投资基金共有73家,其中有31家基金在沪、深两地证交所以及一些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挂牌成为上市基金。
1.6 金融期货市场
期货,是现货的对称,现货是实实在在的商品,期货只是一种金融合同。期货交易,是以双方签订一份合同或以成交记录为准,一定时期后按预先约定的价格交货。金融期货,则是金融界为避免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指数风险等金融风险而设计运作的一种衍生工具,其功能在于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
由于杠杆效应,期货交易蕴藏着巨大风险。近年来,由于期货交易涉足太深,内控不严,金融业内频频发生巨额亏损事件。如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等。199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我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国债期货,但于1995年,国家做出暂停决定。可见金融期货市场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全国统一、资金价格完全放开的金融现货市场基础上。
1.7 外汇市场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包括外国钞票、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由一国货币所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称汇率或汇价。汇率表示方法分为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我国采用直接标价法,即100美元、1000日元、100德国马克等外币等值于多少人民币。
影响汇率变化主要有以下因素:
(1)一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则国内外汇供给大于外汇需求,本币汇率呈上升趋势;反之,则本币汇率存在下降的压力。
(2)一国的利率水平升高,则国外短期资本流入,引起外汇供给增加。
(3)经济增长率、国民收入提高,从而增加进口商品需求,引起本币贬值。而经济效率提高、产品成本下降刺激出口,又会引起本币升值。
我国外汇市场:
1994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并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使外汇资源的配置由市场实现。到1996年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共在全国连通37个中心城市,接纳会员396家。1996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累计成交折合628亿美元,日均成交约2.5亿美元。
1994年,我国还进行了汇率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此两次改革相辅相成,使人民币汇率产生于外汇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每天根据外汇市场上前一天的交易,计算出其当天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汇率中间价(基准汇率)的采用取消了双重汇率制度,消除了多重货币做法,为人民币走向可兑换创造了条件。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上开办三种即期交易:人民币对美元、人民币对日元、人民币对港币。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负责管理汇率,通过在外汇市场上买卖,调节市场供求,影响人民币汇率,形成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减。1995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稳定在1美元兑换8.29元人民币左右。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平稳发展。
1.8 国际黄金市场
国际黄金市场一览
伦敦
伦敦黄金市场主要从事黄金现货交易,其交收标准金成色99.5%,重量为400盎司。伦敦黄金交易场具有定价机制,每天为黄金买卖提供指导性价格。作为黄金期货场所,伦敦期货市场于1982年4月开业,以英镑报价。
美国
日前纽约和芝加哥是美国黄金期货交易的中心。因美国财政部和IMF也在纽约拍卖黄金,纽约黄金市场以成为世界上交易量最大和最活跃的期金市场,美国黄金市场以做黄金期货交易为主,其所签定的期货合约可长达23个月,黄金市场每宗交易为100盎司的99.5%纯金,报价为美元。
香港
目前香港有两个黄金市场,其一是金银业贸易市场,黄金以港元/两定价,交收标准金成色为99%,重量为5两,目前仍然采用公开叫价,手势成交的传统交易方式,没有电脑网络反映实时行情;其二是由外资金商组成在伦敦交收的黄金市场,同伦敦金市密切联系,一般称之为“本地伦敦金市场”。
东京
东京黄金市场于1982年成立,是日本政府正式批准的唯一黄金期货市场。会员绝大多数为日本的公司。美金市场以每克日元叫价,交收标准金成色为99.99%,重量为1公斤。每宗交易合约为1000克。 苏黎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趁伦敦黄金市场两次停业发展而起,苏黎世市场的金价和伦敦市场的金价一样受到国际市场的重视。苏黎世黄金市场由瑞士联合银行(UBS)、瑞士信贷银行(SCB)和瑞士银行联合经营,每天定出两次众盘价。标准金为400盎司的99.5%纯金。
新加坡
新加坡黄金所成立于1978年11月,目前市场经营黄金现货和2、4、6、8、10个月底重期货合约,标准金为100盎司的99.99%纯金。没有停板限制。
2 金 融 机 构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此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改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2.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与业务:
(一)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证货币币值稳定。
(二)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三)维护支护、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五)代理国库和其他金融业务。
(六)代表我国政府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2.2 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资金来源 资金运用
国家开发银行 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 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 发行政策金融债券为主,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 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与机电产品出口有关的各种贷款以及出口信息保险和担保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 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为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小型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2.3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除农行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逐步向大中城市集中,主要服务于国有大中型和大型建设项目。 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4月,交通银行得以重组,成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又成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商业银行股本以企业法人和财政入股为主,它们以商业银行机制运作,股务比较灵活,业务发展很快。
城市合作银行,在对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成。其依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2.4 保险公司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共体来分担。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至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建国以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
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2.5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特点:收益高、责任重、风险大、管理复杂等。
2.6 证券机构
证券,指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凭证。
主要证券机构简介: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和自营买卖
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如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
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证券交易的的场所和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确保证券交易的过程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帐。
2.7 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入股,向社会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吸收集团成员的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集团成员发放贷款;办理同业拆借业务;对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
财务公司的定位,应以筹集中长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而企业集团成员所需短期资金转由商业银行贷款支持。
2.8 信用合作组织
合作制,是分散的小商品生产者为了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困难,获得某种服务,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入股方式
经营目标
管理方式
分配方式
合作制 自下而上参股 为社员服务 “一人一票” 盈利主要用于积累,归社员集体所有 利润最大化 “一股一票” 股东分红,积累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股份制 自上而下控股
2.9 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3 金 融 调 控
1、货币政策 2、现金发行 3、存款准备金 4、利率政策 5、公开市场业务 6、再贴现
7、基础货币与中央银行贷款 8、信贷计划与信贷政策
3.1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采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方针和策略的总称,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货币政策调节的对象是货币供应量,即全社会总的购买力,具体表现形式为:流通中的现金和个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流通中的现金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是最活跃的货币,一直是中央银行关注和调节的重要目标。
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为调控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采取的政策手段。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有: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再贴现、中央银行再货款、公开市场操作和贷款规模等。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防止通货膨胀,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货币政策是涉及经济全局的宏观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 分配政策和外资政策等关系十分密切,必须实施综合配套措施才能保持币值稳定。
金融宏观调控的主要经验:
1、 治理通货膨胀,必须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不动摇。
2、 贯彻适度从紧,要坚持控制过度需求与增加有效供给相结合,注重结构调整。
3、 贯彻适度从紧与加强金融监管和深化改革相结合。
4、 金融宏观调控要坚持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
3.2 现金发行
现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流通中的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现金是货币的一部分,货币包括现金和存款货币,是货币供应中是最活跃的一个层次。
现金发行量,是指银行投放出去的现金和收回来的现金轧差后,净投放到社会上的那部分现金,又被称为市场货币流通量或流通中现金。商业银行投放现金主要渠道有:储蓄存款现金支出、工资性现金支出、行政企事业管理费现金支出、农副产品收购现金支出。商业银行收回现金主要渠道有:储蓄存款现金收入、商品销售的现金收入、服务事业现金收入、税收收入。
现金发行要和经济增长相适应。 控制现金发行对于控制通货膨胀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措施有:
(一) 对现金发行实行计划管理
(二) 通过运用利率杠杆来调控
(三) 切实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付,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支付的登记备案制度。
(四) 加强银行帐户与信用卡的管理,堵塞现金支付的漏洞。
(五) 努力改进金融服务,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现金回笼。 控制现金发行,不能单靠银行,必须依靠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相配套。
3.3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
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的作用过程如下:
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可提供放款及创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为准备金率提高,货币乘数就变小,从而降低了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创造信用、扩大信用规模的能力,其结果是社会的银根偏紧,货币供应量减少,利息率提高,投资及社会支出都相应缩减。反之,亦然。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十多年来,经历了四次调整,在当时都起到了积极
作用——抑制经济过热、物价上涨过快、货币投放过多的状况。目前,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方向是要逐步恢复存款准备金支付清算和作为货币总量调控工具的功能,改变原来主要功能不在调控货币总量而在发挥集中资金,调整信贷结构的作用。
3.4 利率政策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的比率,通常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据资金借贷关系中诸如借贷双方的性质、借贷期限的长短等,可把利率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长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手段的运用,通过调整利率水平与结构,改革利率管理体制,使利率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杠杆。1993年5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当时经济过热、市场物价上涨幅度持续攀高,两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1995年1月和7月又两次提高了贷款利率,这些调整有效控制了通货膨胀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6年5月和8月,1997年10月和1998年3月,针对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已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物价明显回落的情况,央行又适时四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对减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息负担,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3.5 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是指各种有价证券自由成交,自由议价,其交易量和价格都必须公开显示的市场。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办法来调节信用规模、贷币供应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是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工具。
此业务的操作方法:
当中央银行判断社会上资金过多时,使卖出债券,相应地收回一部分资金;相反,则央行买入债券,直接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
我国的公开市场业务从外汇操作起步,1996年又开办买卖国债的公开市场业务。
3.6 再贴现
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之前,为获取现款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的票据转让。再贴现,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作的票据转让。
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具有以下特点:
(1) 一种短期利率。因为中央银行提供的贷款以短期为主,申请再贴现合格票据,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期限也在1年之内。
(2) 一种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信货政策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
(3) 一种标准利率或最低利率。如英格兰银行贴现及放款有多种差别利率,而其公布的再现贴现利率为最低标准。
3.7 基础货币与中央银行贷款
基础货币,是具有使货币总量成倍扩张或成倍收缩能力的货币,它由流通中现金和金融体系的存款准备金构成。目前,我国央行基础货币的存在形式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金融机构备付金存款、货币流通量和非金融机构存款(即财政金存款+邮政储蓄转存款)。央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包括:央行货款、金银外汇占款、财政透支借款和各种专项贷款。
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一种重要渠道。此贷款会增加金融机构贷款的初始资金来源,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因此,控制中央银行贷款,对于防止信用过度和通货膨胀有重要意义。
3.8 信贷计划与信贷政策
信贷计划是一定时期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数量匡算与结构摆布,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信贷计划的发展:改革开放前——统有统贷的管理体制。1979年开始——实行信贷差额包干的办法。1984年以后——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将央行与专业银行的资金分开。1995年以后——央行制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法,逐步完善信贷计划体制,最后完全过渡到比例管理。长期以来,信贷计划以贷款限额方式进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控制货币供应量,保持物价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由于贷款资源不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信货资产质量。
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信贷政策的制定应遵循扶优限劣的基本原则,其主要目标是为了改善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4 金 融 监 管
1、金融风险的危害及表现 2、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3、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4、金融诈骗及其防范
4.1 金融风险的危害及表现
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风险的危害性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二、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风险可能来自借款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承诺。
(二)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支付能力的不足。
(三)风险可能来自市场利率的变动。
(四)风险可能来自汇率的变化。
(五)风险可能来自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决策的不适时宜或失误。
(六)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重要人员的违规经营。
(七)风险可能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
(八)风险可能来自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使用。
(九)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的过快发展。
4.2 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金融监管一般包括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管理、对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有问题机构的处理以及化解风险的措施等内容。
一、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
金融监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通过立法赋予监管当局必要的监管权力,并为其提供有效行使这些权力的可靠法律保证;对监管对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在总体法律规范之下,监管当局应当并能够制定具体的监管规章或监管指导原则;金融监管必须按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杜绝监管中的随意性,保证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市场准入的原则与要求
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的目标:通过在金融机构审批环节上对整个金融体系实施有效的控制,保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数量、结构、规模和分布符合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并与当局的监管能力相适应。
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额,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三、业务营运监管的内容与方式
对金融机构市场营运监管的具体内容在各国之间并不完全相同,但一般都将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合规性、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内部控
制等几个方面。
对金融机构的营运监管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控和现场稽核检查方式实现的。
非现场监控是监管当局通过现代化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连续的监控,随时掌握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因素,及时采取防范和纠正措施。 现场稽核检查,指中央银行派专人进驻金融机构,对其业务经营情况实施全面或专项的检查、评价和处理。
四、对有问题机构的处理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一)对有问题机构的处理
对金融机构的一般性问题,要责令其限期纠正; 对违法违规行为,除责令限期纠正外,要视情节轻重,依法对金融机构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化解风险的措施
当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中央银行可以对其实施强制性接管。 当个别金融机构遇到无法克服的临时流动性困难,有可能动摇公众信心或影响金融体系稳定时,监管当局根据需要可通过协调和组织行业支持、提供临时贷款等方式开展紧急救助。
如采取了纠正措施或紧急救助之后,金融机构仍然无法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中央银行则应尽力促成有实力
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兼并或收购。
当所有努力都无法奏效时,中央银行将采取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断然措施,以防止危机蔓延,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完整与稳定。
4.3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除了实行严格的金融监管以外,金融机构自身必须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是公司企业最高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充分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对内部各部门和人员进行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和方法。
一、有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稳健的经营方针和健全的组织结构。
(二)恰当的职责分离
(三)严格的授权与审批制度
(四)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
(五)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有效的内部审计
二、当前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状况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在督促我国金融机构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
2.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状况的监督检查。
3.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内部稽核。
当前,在加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方面,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树立稳健经营的发展方针
2.强化统一法人制度
3.健全决策组织,完善组织结构
4.落实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5.加强内部稽核
6.对金融机构的重要岗位实行人员轮换制
4.4 金融诈骗及其防范
金融诈骗,是诈骗犯罪在金融行业的表现,从本质上讲,属于国家司法机关管辖的范围。
金融诈骗犯罪,是指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方法,非法骗取金融机构资财或信用致使金融秩序遭到破坏,国家资财遭受损失的行为。
金融诈骗活动是一种国际性的普遍现象。在我国,近年来金融诈骗事件也时有发生,手段越来越多,涉及金额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非法集资诈骗
(二)金融票据诈骗
(三)信用证诈骗
(四)有价证券诈骗
(五)电子计算机诈骗
(六)假冒金融机构诈骗
近年来我国金融诈骗案发案率比较高,造成国家资财的巨大损失,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要有效地防止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5 商业银行业务
1、资产业务 2、负债业务 3、中间业务 4、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5、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5.1 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5.1.1 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一、 信用放款
信用放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 透支放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放款
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放款
票据贴现放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二 抵押放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三 保证书担保放款
保证书担保放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四 贷款证券化
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 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5.1.2 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1.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5.2 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5.2.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5.2.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放款与投资具有
重要意义。
5.2.3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 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透支款项。
5.2.4 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2.5 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
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开立这种存款帐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5.2.6 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
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5.2.7 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5.3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
5.3.1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
5.3.1.1 结算工具
结算工具就是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
主要的票据结算工具:
(一) 银行汇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
(二) 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三) 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
(四) 支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
5.3.1.2 结算方式
一、 同城结算方式
(1) 支票结算 商业银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结算方式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就是银行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
(2) 帐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这是不用开支票,通过直接记帐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
(3) 直接贷记转帐和直接借记转帐。 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自动交换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动交换所交换的是磁带而不是支票。它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
(4) 票据交换所自动转帐系统。 这是一种进行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的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之间,所有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等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帐系统的终端机,这样收款银行立即可以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帐户,贷记收款银行帐户。
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结算 汇款结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3)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
(4) 电子资金划拨系统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投入银行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通过电子资金结算系统进行异地结算,使资金周转大大加快,业务费用大大降低。
5.3.2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银行信用证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
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的条件下承付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票据,即将所开票据当作是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
信用证的种类
1. 银行信用证
汇票的接受人是银行,开证行或受其委托的保兑银行承兑开给自己的汇票,这种信用证是银行信用证(BankCredit)。
2. 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一旦开立了信用证并将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间,如若没有开证委托人、受益人或已依据此信用证贴现汇票的银行的同意,不可单方面地撤销此信用证,也不可变更其条件。
3.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对卖方开出的汇票保证兑付,这种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而无此保证者则称为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
4. 一般信用证和特定信用证
信用证的开证行特别指定某一银行贴现根据此信用证开出的汇票,这种信用证称为特定信用证(Specialor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贴现银行者称为普通信用证(General or Open Credit)。
5.3.3 信托业务
信托(Trust),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从委托人来说,信托是为自己或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财产委托别人管理或处理的一种行为;从受托人来说,信托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为管理、营运或处理信托人托管财产的一种过程。广义的信托还包括代理业务,如受托代办有价证券的签证、发行、收回、掉换、转让、还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托与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权是否转移,如果财产权从委托人转移到受托人,则是信托关系,而代理则不涉及财产权转移。
信托关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内的多边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行为、财产转移 本金
委托人---------- > 受托人-----> 受益人
有关管理指示 受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信托方式划分:投资信托、融资信托、公益信托、职工福利信托。
(1) 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以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门将个人或企业、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
(2) 动产或不动产信托
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是由大型设备或财产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信托。
(3)公益信托业务
公益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
5.3.4 租赁业务
1. 融资性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租赁。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从供货处选好所需设备,并谈妥交易条件,然后找出租人(金融机构或其附属的专业子公司),要求后者按谈妥的条件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交纳租金。这时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资金,等于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贷,因此又叫融资性租赁或资本性租赁。
2. 操作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务性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特殊服务的租赁。这种特殊服务主要是指设备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务,如出租人买下库房、车船、电子计算机等,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操作性租赁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保养、技术更新、使用频度不高的设备。
3. 出售与返租式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是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出售以后又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租赁的后半段与一般租赁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过程,财产所有者又变成了财产使用者。
4. 转租赁(Sublease ),是将设备或财产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方式。国际租赁中通常采用这种租赁方式。
5.3.5 代理业务
代理融通(Factoring )又叫代收帐款或收买应收帐款,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代理融通业务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一是商业银行或经营代理融通业务的公司,二是出售应收帐款、取得资金融通的工商企业,三是取得商业信用及赊欠工商企业贷款的顾客。三者的关系是,工商企业对顾客赊销货物或劳务,然后把应收的赊销帐款转让给银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后者向企业提供资金并到期向顾客收帐。
5.3.6 银行卡业务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费信贷的一种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费”、方便消费者的特点。
信用卡的种类很多,除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外,还有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发行的零信用卡、旅游娱乐卡等。 2 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证卡,供客户开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发卡。卡片载明客户的帐户、签名和有效期限。 3 自动出纳机卡和记帐卡
自动出纳机卡是一种印有磁带、专供在自动出纳机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标明发行银行、卡片号码外,磁带上还记录有客户的存款户帐号、密码和余额。
4 灵光卡和激光卡
灵光卡又叫记帐卡、方便卡,是一种带微型集成电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动、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记录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
5.3.7 咨询业务
在现代社会,信息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可以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内容有:企业财务资料资信评价;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变化趋势介绍;金融市场动态分析。
5.4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5.4.1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要用货币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下结清,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银行信用证方式,货币的收付形成资金流动,而资金的流动又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一 汇款结算业务
汇款是付款人把应付款项交给自己的往来银行,请求银行代替自己通过邮寄的方法,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接到付款人的请求后,收下款项,然后以某种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额的款项。最后,两个银行通过事先的办法,结清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 汇款结算方式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国际汇款结算业务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电汇、信汇和票汇。 二 托收结算业务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笔托收结算业务通常有四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际托收结算业务为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另一类为跟单托收。 三 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商主动请示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对自己的付款责任作出保证。当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进口商将货款通过银行交付给出口商。
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即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开证银行。 四 担保业务
在国际结算过程中,银行还经常以本身的信誉为进出口商提供担保,以促进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目前为进出口结算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⒈银行保证书(Letter of Guarantee)
银行保证书又称保函,是银行应委托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被保证人履行职责的一种文件。 ⒉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书性质的凭证。它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开出的担保文件。保证开证申请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银行负责清偿所欠受益的款项。
5.4.2 国际信贷与投资
国际信贷与投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与国内资产业务有所不同。这种业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国外借款者。 一 进出口融资
商业银行国际信贷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进出口商人。
商业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运给进口商。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
出口押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
另外,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还有打包放款,票据承兑,出口贷款等。
二 国际放款
国际放款由于超越了国界,在放款的对象、放款的风险、放款的方式等方面,都与国内放款具有不同之处。
商业银行国际放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⑴根据放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放款、企业放款、银行间放款以及对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放款。
⑵根据放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长期放款,这种期限的划分与国内放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据放款银行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一银行放款和多银行放款。单一银行放款是指放款资金仅由一个银行提供。一般来说,单一银行放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多银行放款是指一笔放款由几家银行共同提供,这种放款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参与制放款。第二,辛迪加放款。
三 国际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对象的不同。商业银行国际投资可以分为外国债券投资和欧洲债券投资两种。
⑴外国债券投资。外国债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国债务人在投资人所在国发行的,以投资国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包括外国公司、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外国债券的购买人为债权国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其中,商业银行是重要的投资者。
⑵欧洲债券投资。欧洲债券(Europe-Bond )是指债务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销售国以外的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
欧洲债券是目前国际债券的最主要形式。
欧洲债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债券(Straight Band)。 这是欧洲债券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债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确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随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化而升降,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剧烈时,就会影响其发行量。
②复合货币债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债务人发行债券时,以几种货币表示债券的面值。投资人购买债券时,以其中的一种货币付款。
③浮动利率债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票面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调整的债券。
④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Convertible Euro-Bond)。 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事行授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将此种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外汇交易业务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汇头寸、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期权交易、套汇与套利、以及投机等。
5.5 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5.5.1 联行往来的基本概念
社会资金往来运动最终要体现在银行间的划拨上,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
分支机构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
⒈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适用于总行与所属各级分支之间以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全国联行往业帐务由总行负责监督管理。
⒉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与所辖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内各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分行辖内联行在往来帐务由分行负责监督管理。
⒊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适用于县(市)支行与所属各机构之间以及同一县(市)支行内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其所涉及的帐务由县(市)支行管理监督。
5.5.2 联行往来账务核算
一、发报行核算
发报行是联行往来帐务的发生行,是保证联行帐务正确进行的基础,对整个联行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包括:报单的编制;报单的审查与寄发;联行往帐报告表的编制。
二 、收报行核算
收报行是联行往帐的受理者,它对发报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及所附凭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再复核,并应准确、迅速办理转帐和对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来核算工作的正确进行。
三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是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进行逐笔集中监督的部门,它根据联行往帐报告表监督联行往帐;按收报行行号编制对帐表,寄收报行对帐,监督联行来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帐与来帐双方一致。
6 附录
6.1 附1:常见货币英文简写
货币名称 人民币 美元 日元 欧元 英镑 德国马克 瑞士法郎 法国法郎 加拿大元 菲律宾比索 俄罗斯卢布 新加坡元
英文简写 RMB USD JPY EUR GBP DEM CHF FRF CAD PHP SUR SGD
货币名称 爱尔兰镑 意大利里拉 卢森堡法郎 荷兰盾 葡萄牙埃斯库多 西班牙比塞塔 印尼盾 马来西亚林吉特 澳大利亚元 港币 奥地利先令 芬兰马克
英文简写 IEP ITL LUF NLG PTE ESP IDR MYR AUD HKD ATS FIM
韩国元 泰国铢
KRW THB
比利时法郎 新西兰元
BEF NZD
6.2 附2:欧元区12国各国货币与欧元的固定折算率表
货币名称 奥地利先令 比利时法郎 德国马克 法国法郎 芬兰马克 意大利里拉 荷兰盾 葡萄牙埃斯库多 西班牙比塞塔 爱尔兰镑 希腊德拉克马 卢森堡法郎
国际通用代码 ATS BEF DEM FRF FIM ITL NLG PTE ESP IEP GRD LUF
欧元固定折算率 13.7603 40.3399 1.95583 6.55957 5.94573 1936.27 2.20371 200.482 166.386 0.787564 340.750 40.3399
6.3 附3: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2001.04.17
发达的市场经济、成熟的证券市场离不开完善的会计准则,从世界不少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看,会计准则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它实际上是各国的一种“准法律”,在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方面具有强制约束力。随着国际经济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便于外国资本进入我国,同时也便于我国企业走向世界,必然要求我国在会计上向国际靠拢。其实,我国在会计准则制订方面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我国于1990年就开始起草有关会计准则方面的草案,迄今为止已正式发布了13项具体会计准则,年内还将再发布5个新准则,可以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与国际会计准则(IAS)接轨方面已驶入了快车道。 与IAS相比,我国会计准则还存在着很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量上的不足。国际会计具体准则已达40来项,我国只有其三分之一左右;二是信息披露广度的不足。例如我国的会计准则缺乏通货膨胀下的相关规定以及职工福利及退休金方面的财务信息。当今社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如何争取到本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并充分发挥其才干,成为企业决策者所需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因而职工福利(包含退休金费用和计划)也成为企业竞争的手段之一,这些开支无论是法定的还是非法定的,都要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中去,应该给予披露。而IAS第29号对恶性通货膨胀下的财务报告作了规定,IAS第19号和第26号对退休金费用和计划分别作了有关规定;三是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现阶段中国会计准实际上是准则和制度并存的规范模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非上市企业在相当时期内仍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另一方面,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不同行业的企业执行各自行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口径不统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银行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随着国际金融的动荡表现得日趋增大,因此银行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银行及类似机构在会计信息的披露上会有特殊要求。IAS第30号已对该类会计主体作出规范,而我国现在只是将之放在金融企业的
行业会计制度中进行规范。
我国的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从建国以来到90年代初一直执行的会计制度的扬弃,并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形成的。目前“准则+制度"式的规范形式并不符合国际惯例,会计准则也是如此。为了增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规范财务信息的披露,建立一套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会计准则的实质就是规范,通过其约束,使企业编制出的会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在国际间可比,这样,对企业编制会计报告的约束要求也就越强烈。因此,比照世界上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会计准则以取代会计制度势在必行,可以合理预见,我国的行业会计制度将逐步取消,代之以统一的会计准则。现阶段推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主要原因包括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贸易、跨国公司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等,我国对现有会计行为的规范形式进行改革不仅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加入WTO后必须尽快解决的现实问题,资本市场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向国际接轨的最主要动力。
6.4 附4:金融机构中英文对照表
6.4.1 境内机构
Domestic Organization 中国人民银行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中国建设银行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中国农业银行
AGRICULTURE BANK OF CHINA 中国银行
BANK OF CHINA 中国工商银行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国家外汇管理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交通银行
BANK OF COMMUNICATIONS 招商银行
CHINA MERCHANTS BANK 华夏银行
HUAXIA BANK 中信实业银行
CITIC INDUSTRIAL BANK 中国民生银行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LTD. 中国进出口银行
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 中国光大银行
CHINA EVERBRIGHT BANK 厦门国际银行
XIAMEN INTERNATIONAL BANK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深圳发展银行
SHENZHEN DEBELOPMENT BANK CO.,LTD. 广东发展银行
GUANGDONG DEVELOPMENT BANK 鞍山市商业银行
ANSHAN CITY COMMERCIAL BANK 北京市商业银行
BEIJIN CITY COMMERCIAL BANK 长沙市商业银行
CHANGSHA CITY COMMERCIAL BANK 福建兴业银行
FUJIAN INDUSTRIAL BANK 锦州市商业银行
JINZHOU COMMERCIAL BANK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SHIJIAZHUANG CITY COMMERCIAL BANK 上海银行
BANK OF SHANGHAI 深圳市商业银行
CHENZHEN COMMERCIAL BANK 佛山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TH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UNION OF FOSHAN 深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SHENZHEN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WUJIANG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6.4.2 港澳台机构
Organization in HongKong, Macao, Taiwan 香港道亨银行
DAOHENG BANK 大新银行
DAHSING BANK 上海商业银行-香港
SHANGHAI COMMERCIAL BANK LTD. 香港东亚银行
BANK OF EAST ASIA 香港恒生银行
HANG SENG BANK 香港友联银行
ICBC (ASIA) 永隆银行
WING LUNG BANK LTD.
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
HONG KONG POLICE CREDIT UNION 澳门大丰银行
BANCO TAI FUNG 澳门国际银行 LUSO BANK 澳门永亨银行
BANCO WENG HANG, S.A. 安泰商业银行
ENTIE COMMERCIAL BANK 板信商业银行
BANK OF PANHSIN 大众商业银行 TC BANK 富邦商业银行 FUBON BANK 高雄银行
BANK OF KAOHSIUNG 国际商业银行(ICBC)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合作金库
TAIWAN COOPERATIVE BANK 华南银行
HUA NAN BANK 华侨银行
BANK OF OVERSEAS CHINESE 华泰商业银行
HWATAI COMMERCIAL BANK 交通银行(台湾) CHIAO TUNG BANK 联邦银行
UNION BANK TAIWAN 庆丰商业银行
CHINFON COMMERCIAL BANK 世华联合商业银行
UNITED WORLD CHINESE COMMERCIAL BANK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湾)
THE SHANGHAI COMMERCIAL & SAVINGS BANK LTD 商业信托银行
CHINATRUST COMMERCIAL BANK 台湾土地银行
LAND BANK OF TAIWAN 台湾银行
BANK OF CHINA 第一银行(台湾) FIRST BANK 台新银行 万通商业银行
GRAND COMMERCIAL BANK 亚太商业银行
ASIA PACIFIC BANK 远东国际商业银行
FAR EASTERN INTERNATIONAL BANK 彰化商业银行
CHANG HWA BANK 玉山银行 E.SUN BANK 信托网路银行
6.4.3 境外机构
Overseas Organization 埃及国家银行
NATIONAL BANK OF EGYPT 波士顿银行
BANK OF BOSTON 朝鲜华丽银行
BRILLIANCE BANK 彻斯曼哈顿公司
J. P MORGAN CHASE & CO.(CHASE.COM) 德国商业银行 COMMERZBANK 第一联邦银行
FIRST UNION CORPORATION 第一银行(美国) BANK ONE CORP 福力特金融集团
FLEETBOST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格兰戴尔联邦银行 合众纽约公司 HSBC BANK USA 加华银行
加拿大道明银行
TD CANADA TRUST 加州联邦银行
CALIFORNIA FEDERAL BANK 科美利加公司
COMERICA BANK
纽约银行
BANK OF NEW YORK 纽约银行信托公司 BANKERS TRUST CO. 梅隆银行
MELL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美国花旗银行 CITIGROUP INC. 美国运通信用卡
AMERICAN EXPRESS COMPANY 美国Wells Fargo银行 WELLS FARGO CoreStates银行
CORESTATES BANK 世界银行
THE WORLD BANK GROUP 太阳信用银行公司
SUNTRUST BANKS INC. 万国银行
BANK OF AMERICA J.P.摩根公司
J.P. MORGAN CHASE & CO. (JPMORGAN.COM) 亚洲开发银行
ASIAN DEVELOPMENT BANK PNC银行 PNC BANK sggroup bank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6.5 附5:金融学名词解释汇编
6.5.1 基金类
1、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
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
2、封闭式基金(close-end funds)
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及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3、契约型投资基金(constractual type funds) 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投资人通过购买基金单位,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4、公司型投资基金(corporate type funds)
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赢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货币)
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基金持有者既是基金投资者,又是公司股东。 5、雨伞基金(umbrella funds)
基金管理公司把自己名下的一组基金作为“母基金”,在“母基金”之下,再组成若干个“子基金”,以方便和吸引投资者在其中自由选择和转换的一种经营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利于投资者转换基金,并且不收或少收转换费,以此来稳定投资队伍。 6、金中的基金(funds of funds)
其特点是以其他基金单位为投资对象。它通过分散投资于本身或不同管理团体的基金来进一步分散降低风险。
7、对冲基金(hedge fund)
原意是“风险对冲过的基金”,起源于50年代初的美国,起初的操宗旨是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进行实买空卖、风险对冲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和化解证券投资风险。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对冲基金已失去初始的风险对冲的内涵,已成为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效应,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模式。 8、风险基金(venture capital)
是指那些由专业投资管理人士或机构定向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处于草创阶段的企业、技术、产品或市场,以期望在未来实现高额回报。 9、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主要种类。股票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投资集中为大额资金。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是股票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 10、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11、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种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 12、基金发起人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入的数目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恬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 13、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4、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负责账户的管理。即基金银行账户款项收付及资金划拨等也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后,有关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主要有以下职责:①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资产:②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③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规行为,有权向证券上管机关报告。并督促基金管理人予以改正;④对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复核。
6.5.2 兼并与收购类
16、敌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
猎手方不顾及猎物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利益和苦衷,既不作事先的沟通,也鲜有些警示,就直接在市场上展开标购,诱引猎物公司股东出让股份。
17、要约收购(Tender Offer)
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18、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其本质是举债收购,即以债务资本为主要融资工具,这些债务资本多以猎物公司资产为担保而得以筹集。
19、金降落(golden parachute)
金降落协议规定,一旦因为公司被并购而导致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被解职,公司将提供相当丰厚的解职费、股票期权收入和额外津贴作为补偿费。以此构成敌意收购的壁垒,使收购变得不那么有利可图,或是给收购者带来现金支付上的沉重负担。
20、锡降落(tin parachute)
锡降落一般是当公司被并购时,根据工龄长短,让普通员工领取数周至数月的工资。锡降落的单位金额不多,但聚沙成塔,有时能很有效地阻止敌意收购。
21、白护卫(white squire)
猎物公司将大宗具有表决权的证券卖给友好公司,与充担白护卫的友好公司签定不变动的协议,该协议允许白护卫在猎物公司遭收购时以优惠价格认购股票或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以此防止敌意收购。
22、白骑士(white knight)
猎物公司为了免受敌意收购者的控制而别无他策时,可以自行寻找一家友好公司,由后者出面和敌意收购者展开标购战。此策可使猎物公司避免面对面地与敌意收购者展开大范围的收购与反收购之争,但是,自寻接管人最终会导致猎物公司丧失独立性。
6.5.3 金融衍生工具类
23、金融衍生工具
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r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24、掉期合约
掉期合约是一种内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他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讨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
25、期权合约
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
26、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27、商品期货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28、金融期货
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
29、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指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包括以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长期利率期货和以二个月短期存款利率为标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货。
30、货币期货
货币期货,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货币期货是适应各国从事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目的是借此规避汇率风险。
31、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股票指数期货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价格根据股票指数计算,合约以现金清算形式进行交割。
32、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33、看跌期权
看跌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34、欧式期权
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
35、美式期权
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大被执行的期权。
36、外汇按金交易
外汇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
37、期货保证金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38、期货交易的逐日盯市制度
期货交易的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结算部门在每日闭市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适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其具体执行过程如下:在每一交易日结束之后,交易所结算部门根据全日成交情况计算出当日结算价,据此计算每个会员恃仓的浮动盈亏,调整会员保证金账户的可动用余额。若调整后的保证金余额小于维持保证金,交易所便发出通知,要求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追加保证金,若会员单位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交易所将有权强行平仓。
39、期货建仓、持仓和平仓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建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未平仓头寸,也叫持仓。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己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
40、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41、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中场行为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投机头寸达到了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申报
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等,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42、期货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43、期货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等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近年,国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将现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货。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不允许进行现金交割。
44、利率顶(interest rate caps)
如果贷款利率超过了规定的上限(cap
rate),利率顶合约的提供者将向合约持有人补偿实际利率与利率上限的差额,从而保证合约持有人实际支付的净利率不会超过合约规定的上限。
45、利率底(interest rate floors)
如果贷款利率下降至下限(floor
rate),利率底合约的提供者将向合约持有人补偿实际利率与利率下限的差额,从而保证合约持有人实际支付的净利率不会超过合约规定的下限。
扬基债券(Yankee bonds)
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圆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扬基债券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期限长,数额大。2、美国政府对其控制较严,申请手续远比一般债券繁琐。3、发行者以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为主。4、投资者以人寿保险公司、储蓄银行等机构为主。
证券发行类
46、武士债券(Samurai bonds)
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日本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日本国内市场发行的、以日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武士债券均为无担保发行,典型期限为3~10年,一般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47、龙债券(Dragon bonds)
以非日元的亚洲国家或地区货币发行的外国债券。龙债券是东亚经济迅速增长的产物。从1992年起,龙债券得到了迅速发展。其典型偿还期限为3~8年。龙债券对发行人的资信要求较高,一般为政府及相关机构。
48、蓝筹股
在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被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
49、红筹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如“中信泰富”等。后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省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的,如“北京控股”等。
50、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DR)
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51、转配股
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
52、认股权证
由上市公司发行,给予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在未来某个时间或某一段时间以事先确认的价格购买一定量该公司股票的权利。其实质是一种买入期权。
53、备兑权证
也给予持有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的权利,但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备兑权证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发行,发行人通常都是资信卓著的金融机构。
54、绩优股
绩优股就是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但对于绩优股的定义国内外却有所不同。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一般而言,每股税后利润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地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著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
55、垃圾股
垃圾股指的是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中公司或者由于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由于经营不善等,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其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也差。
56、A股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57、B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
58、H股、N股、s股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59、国有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同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冈此,国有股在公司股仅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60、法人股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卜中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61、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62、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63、内部职工股
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72、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64、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
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65、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66、金边债券
早在17世纪,英国政府经议会批准、开始发行了以税收保证支付本息的政府公债,该公债信誉度很高。当时发行的英国政府公债带有金黄边,因此被称为“金边债券”。、“金边债券”一词泛指所有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即国债。
67、地方政府债券
不少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债券,它们发行的债券你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68、垃圾债券
投资利息高(一般较国债高4个百分点)、风险大,对投资人伞金保障较弱。垃圾债券最早起源于美国应本世纪20及30年代就已存在。70年代以前,垃圾债券主要是一?些小型公司为开拓业务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由于这种债券的信用受到怀疑,问津者较少,70年代初其流通量还不到20亿美元,70年代末期以后,垃圾债券逐渐成为投资者狂热追求的投资工具,到80年代中期,垃圾债券市场急剧膨胀,迅速达到鼎盛时期。80年代初正值美国产业大规模调整与重组时期。由此引发的更新、并购所需资金单靠股市是远远不够的,加上在产业调整时期这些企业风险较大,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这是垃圾债券应时而兴的重要背景。
69、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国际债券的重要特征,是发行者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市场。依发行债券所用货币与发行地点的不同,闰际债券又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70、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另一同发行的以当地国货币计值的债券。
71、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国外债券市场上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
7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74、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75、贴现国债
贴现国债,指国债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贴现同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
76、附息国债
附息国债,指债券券而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
77、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
78、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血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79、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
80、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
81、私募
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机构自己的员工;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已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
82、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
83、溢价发行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或债券。溢价发行又可分为时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两种方式。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关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84、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85、承销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惜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86、包销
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侍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
87、代销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侍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88、承销团
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证券,例如国债或者大宗股票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人,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国务院1993年4月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预期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竟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
89、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国际上,主承销商一般由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商人银行(英国),投资银行(美国)及大的证券公司来担任。
发行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由一至二名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即上市推荐人)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上市推荐人(保荐人)一般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91、国债定向发售
国债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92、国债承购包销
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囚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
93、国债招标发行
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简和发行条件。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人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94、路演(Road show)
路演(Road
show)也有人译做“路游”,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发行前的调研活动。一般来讲,承销商先选择一些呵能销出股票的地点,并选择一些可能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然后,带领发行人逐个地点去召开会议,介绍发行人的情况。了解投资人的投资意向。承销商和发行人通过路演,可以比较客观地决定发行量、发行价及发行时机。
95、绿鞋(Green shoe)
是一种包销商在获得发行人许可下可以超额配售股份的发行方式,其意图在于防止股票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达到支持和稳定二级中场交易的目的。发行股票时,包销商与发行人达成协议,允许包销商在既定的股票发行规模基础上,可以视市场具体情况使用发行人所授予的股份超额配售权。包销商一旦使用这种超额配售权,就处于卖空位置、这样一旦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时,包销商就可以按发行价格购买抛售之股票,从而达到支撑股价的目的。如果这种超额配售未得到发行人许可,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包销商就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购回其所超额配售的股份,从而遭受经济损大;发行人的许可使得包销商超额配售的股份有了来源保证,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如果超额配售未获发行人许可,则被称为“光脚鞋”(Bare
Shoe),它常被包销商将其与绿鞋一起合用,以增大卖空空间和市场支撑能力。绿鞋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
96、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己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97、两地上市
两地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对一家已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准备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那么它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境外发行不同类型的股票,并将此种股票在境外市场上市。我同有些公司既在境内发行A股。又在香港发行上市H股,就属于此种类型。另一种形式是在两地都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并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此种方式一般又被称为第二上市,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98、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中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99、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指上中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
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股票挂牌交易日之前的3天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井将公告书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就公司本身及股票上市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说明,以利于投资者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做出正确的买卖选择。如果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的首日不超过90天,或者招股说明书尚未失效的,发行人可以只编制简要上市公告书。若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的首日超过90天,或者招股说明书已经失效的、发行人必须编制内容完整的上市公告书。
101、股票市价总值
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它的股票市场价格乘以发行的总股数。即为该公司在市场上的价值,也就是公司的市价总值。把所有上市公司的市值加总,就可得出整个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
102、流通市值
我国股票市场上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还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真正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只是发行股本的一部分、称为流通股本,把这一部分股本的数量乘上股价,就得到公司在股市上的流通市值。 103、送红股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及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104、转增股本
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下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105、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必须认真承担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市公司必须将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报告,以保证市场监管的有效进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投资者评估公司经营状况所需要的信息;另一类则是对股价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四大部分,即: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募集资金说明书)、上布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6.5.4 证券交易类
证券交易类
106、交易席位
交易席位原指交易所大厅中的座位,座位上有电话等通讯设备,经纪人可以通过它传递交易与成交信息。证券商参与证券交易必须首先购买席位,席位购买后只能转让,不能撤消。拥有交易席位,就拥有了在交易大厅内进行证券交易的资格。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交易方式由手工竞价模式发展为电脑自动撮合,交易席位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已逐渐演变为与交易所撮合主机联网的电脑报盘终端。 107、特别席位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开设的B股特别席位,是指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境外特许经纪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使用的只能从事B股交易的专用席位。说其特别,一是因为特别席位的使用者不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二是因为特别席位只能用于从事B股交易。
108、专家经纪人(specialist)
是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特种会员,其主要职责是维持一个公平而有有次序的市场,即为其专营的股票交
易提供市场流通性并维持价格的连续和稳定。专家经纪人主要有以下两项职能:一是组织市场交易,专家经纪人接受证券商买卖申报,按交易所规则确定并连续报出专营股票的买价和卖价,作为市场的有效竞价范围;二是维持市场均衡,当市场买卖申报不均衡时,专家经纪人有责任加入较弱的一方,用自己的帐户买入或卖出股票,以改善市场的流通性。
109、做市商(market maker)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110、除权
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送股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111、除息
由于公司向股东分配红利,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除息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112、填权
在除权除息后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多数人对该股看好,该只股票交易市价高于除权(除息)基准价,这种行情称为填权。
113、贴权
在除权除息后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多数人对该股不看好,该只股票交易市价低于除权(除息)基准价,这种行情称为贴权。
114、一线股
指股票市场上价格较高的一类股票,这些股票业绩优良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股价领先于其他股票 115、二线股
在股票市场上价格中等,业绩在上市公司中居中游的股票。
116、三线股
指价格低廉的股票。这些公司大多业绩不好,前景不妙,有的甚至已经到了亏损的境地。 117、场内交易市场
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证券交易所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令规定的证券上市买卖,投资者则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
118、场外交易市场
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近年来,一些场外交易市场大量采用先进的电子化交易技术,使市场覆盖面更加广阔,市场效率有很大提高,这以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为典型代表。
119、无形市场
不设交易大厅作为交易运行的组织中心,投资者利用证券商与交易所的电脑联网系统,可直接将买卖指令输入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交易。目前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基本达到无形市场的标准
120、限价委托(limit order)
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121、市价委托(market order)
只指定交易数量而不给出具体的交易价格,但要求按该委托进入交易大厅或交易撮合系统时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进行交易。市价委托的好处在于它能保证即时成交
122、止损委托(stop order)
要求经纪人在市场价格达到一定水平时,立即以市价或以限价按客户指定的数量买进或卖出,目的在于保护客户已获得的利润。
123、开市和收市委托(market at open and close)
要求经纪人在开市或闭市时按市价或限价委托方式买卖股票。其特点在于限定成交时间,而对具体报价方式没有严格要求。
124、盘档
是指投资者不积极买卖,多采取观望态度,使当天股价的变动幅度很小,这种情况称为盘档。 125、整理
是指股价经过一段急剧上涨或下跌后,开始小幅度波动,进入稳定变动阶段,这种现象称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变动的准备阶段。
126、跳空
指受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刺激,股价开始大幅度跳动。跳空通常在股价大变动的开始或结束前出现 127、回档
是指股价上升过程中,因上涨过速而暂时回跌的现象
128、反弹
是指在下跌的行情中,股价有时由于下跌速度太快,受到买方支撑面暂时回升的现象。反弹幅度较下跌幅度小,反弹后恢复下跌趋势。
129、多头
对股票后市看好,先行买进股票,等股价涨至某个价位,卖出股票赚取差价的人。
130、空头
是指变为股价已上涨到了最高点,很快便会下跌,或当股票已开始下跌时,变为还会继续下跌,趁高价时卖出的投资者。
131、买空
预计股价将上涨,因而买入股票,在实际交割前,再将买入的股票卖掉,实际交割时收取差价或补足差价的一种投机行为。
132、卖空
预计股价将下跌,因而卖出股票,在发生实际交割前,将卖出股票如数补进,交割时,只结清差价的投机行为。
133、利空
促使股价下跌,以空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134、利多
是刺激股价上涨,对多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135、多杀多
是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上涨,于是市场上抢多头帽子的特别多,然而股价却没有大幅度上涨,等交易快结束时,竞相卖出,造成收盘价大幅度下跌的情况。
136、轧空
是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下跌,于是都抢空头帽子,然而股价并末大幅度下跌,无法低价买进,收盘前只好竞相补进,反而使收盘价大幅度升高的情况。
137、长多
是对股价远期看好,认为股价会长期不断上涨,因而买进股票长期持有,等股价上涨相当长时间后再卖出,赚取差价收益的行为。
138、短多
是对股价短期内看好,买进股票,如果股价略有不涨即卖出的行为。
139、死多
是看好股市前景,买进股票后,如果股价下跌,宁愿放上几年,不嫌钱绝不脱手。
140、套牢
是指预期股价上涨,不料买进后,股价路下跌;或是预期股价下跌,卖出股票后,股价却一路上涨,前者称多头套牢,后者是空头套牢。
141、股价指数
股价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中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根据股价指数反映的价格走势所涵盖的范围,可以将股价指数划分为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和反映某一行业或某一类股票价格上势的分类指数。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有算术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两种。算术平均法,是将组成指数的每只股票价格进行简单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值。加权平均法,就是在计算股价个均值时,不仅考虑到每只股票的价格,还要根据每只股票对市场影响的大小,对平均值进行调整。实践中,一般是以股票的发行数量或成交量作为市场影响参考因素,纳入指数计算,称为权数。由于以股票实际平均价格作为指数不便于人们计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价来表水指数水平。而是以某一基准日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将以后各个时期的平均价格与基准日平均价格相比较。计算得出各期的比价.再转换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为股价指数的值。
142、道琼斯指数
是世界上最有影响、使用最广的股价指数。它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作为编制对象,由四种股价平均指数构成,分别是:①以30家著名的工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②以20家著名的交通运输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运输业股价平均指数:③以6家著名的公用事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指数:④以上述三种股价平均指数所涉及的65家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股价综合平均指数。在四种道?琼斯股价指数中,以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最为著名,它被大众传媒广泛地报道,并作为道?琼斯指数的代表加以引用。道?琼斯捐数由美国报业集团——道?琼斯公司负责编制并发布,登载在其属下的《华尔街日报)上。历史上第一次公布道?琼斯指数是在1884年7月3日,当时的指数样本包括11种股票,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之
一、《华尔街日报》首任编辑查尔斯Ÿ亨利Ÿ道(Charles Henry Dow l851-1902年)编制。
143、日经指数
日经指数,原称为“日本经济新闻社道?琼斯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是由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井公布的反映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变动的股票价格平均措数。
144、伦敦金融时报指数
由英国最著名的报纸——《金融时报》编制和公布,用以反映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的行情变动。该指数分三种;一是由30种股票组成的价格指数;二是由100种股票组成的价格指数;三是由500种股票组成的价格指数。通常所讲的英国金融时报指数指的是第一种,即由30种有代表性的工商业股票组成并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来的价格指数。
145、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33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该指数于1969年11月24日首次公开发布,基期为1964年7月31日.基期指数定为1000。 146、国企指数
国企指数,又称H股指数,全称是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也是由香港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该指数以所有在联交所上市的中国H股公司股票为成份股计算得出加权平均股价指数。国企指数下1994年8月8日首次公布,以上市H股公司数目达到10家的日期,即1994年7月8日为基数日.当日收市指数定为1000点。
147、红筹股指数
红筹股指数,指香港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恒生红筹股指数。该指数于1997年6月16已正式推出,样本股包括32只符合其选取条件的红筹股,而非所有红筹股。指数以1993年1月4日为基
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
6.5.5 资产证券化类
148、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
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的行为。参见:热点追踪》再次关注证券化
149、特定交易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
具有单一目的即购买应收款和发行这些应收款抵押债务,从而为购买融资的交易机构。处于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SPV允许应收款与发起人破产风险相分离。
150、抵押担保债务证券(collateralised mortgage obligation,COM)
多种类支付证券,通过一些种类证券或债券向投资者提供一些不同的现金流安排。因此这一附属担保品的现金流被分解或按优先次序排列以便满足具有对利率到期日结构和不同风险偏好的各种投资者要求。 151、信用提高(credit enhancement)
在一个交易结构里的一些要素被设计用于保护投资者免受发生在潜在附属担保品上的损失。 152、不破产(bankruptcy-remote)
在已证券化资产获得不破产资格的结构中,投资者的现金流不应受到发起人破产情况的危害。
6.5.6 其他类
153、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
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简称IOSCO)是国际间各证券暨期货管理机构所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正式成立于1983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证监会美洲协会。中国证监会于1995年加入该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54、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FIBV)
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成立于1961年,永久会址设在巴黎。其前身是1957年欧共体8个成员国成立的“欧洲证券交易所协会”。FIBV对会员的市场规模、法制化建设等诸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取得FIBV会员资格被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及市场参与者作为其证券市场达到国际认可标准的一种认同。 155、路透系统(Reuters)
路透系统由路透通讯社创立,总部设在伦敦,路透社拥有的信息收集网络,联系着全球5000家银行和金融机构,200多家交易所,24小时不停地由总部发出各种经济信息和金融信息,客户可以随时获得从外汇、债券到期货、股票、能源在内的各金融市场的实时行情。路透系统的产品覆盖了从信息到分析、交易、风险管理的整个金融运作过程。
156、德励信息系统(Telerate Dow Jones Global Information)
由美国的Telerate公司开发和创立,1990年与Dow
Jones公司合并。德励系统提供全球24小时金融市场信息服务,以实时系统功能见长,按内容分为报价系统、新闻系统、评论系统、分析系统和交易系统。
157、那斯达克(NASDAQ)
那斯达克(NASDAQ)是指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其英文全称为“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缩写为NASDAQ。那斯达克证券市场创立于1971年。那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独特之处有两个:一是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自动报价系统,自动报价系统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专门收集和发布证券自营商买卖非上市证券的报价;二是其做市商系统。
158、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在美闰证券发行之初,尚元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大都在咖啡馆和拍卖行里进行,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一咖啡馆门前的梧桐树下签订了“梧桐树协定”,这是纽约交易所的前身。到了1817年,华尔街上的股票交易已十分活跃,于是市场参加者成立了“纽约证券和交易管理处”,一个集中的证券交易中场基本形成,1863年,管理处易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此名一直沿用至今。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美国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中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证券交易所,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组织最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密、对世界经济有着重大影响的证券交易所。
159、伦敦证券交易所
作为世界第三大证券交易中心,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易所。它的前身为17世纪末伦敦交易街的露大市场,是当时买卖政府债券的“皇家交易所”1773年由露大市场迁人司威丁街的室内,并正式改名为“伦敦证券交易听”。与世界上其他金融中心相比,伦敦证券交易所具有三大特点①上市证券种类最多,除股票外,有政府债券,国有化工业债券,英联邦及其他外同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其中外国证券占50%左右;②拥有数量庞大的投资于国际证券的基金,对于公司而言,在伦敦上市就意味着自身开始同国际金融界建立起重要联系:③它运作着四个独立的交易市场。
160、东京证券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是目前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世界第二大证券交易所,1878年5月,日本政府制订了《股票交易条例》,并以此为基础设立了东京、大贩两个股票交易所,其中的东京股票交易所也就是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161、香港联合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经纪人协会,1947年,这两家交易所合并为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后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满足不了股票市场繁荣和发展的需要,1969年以后相继成立了远东、金银、九龙三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市场进入四家交易所并存的所谓“四会时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证券市场四会并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种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并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4月2日,联交所开业,并开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经营和维护证券市场的专营权。
162、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通过收取佣金作为报酬,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固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文易的完成。
163、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简单他说,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 164、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一般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开办的资产委托管理,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
165、按揭证券公司
按揭证券公司,是指专门从事购买商业银行房地产按揭贷款,并通过发行按揭证券募集资金的中介机构。
166、国债一级自营商
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共同审核确认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参与财政部国债招标发行,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市场顺畅运转。我国从1993年底开始实行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
167、证券结算公司
证券结算公司,是指专门为证券与证券交易办理存管、资金结算交收和证券过户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我国目前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各自具有自成体系的结算系统,证券存管、结算与交收分别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来承担,井通过净额结算方式,在成交后的次一工作日完成资金的划拨和证券的交收。
168、证券信息公司
证券信息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对证券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存储、分析,传递以及信息产品,信息技术的开发,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信息服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
169、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70、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
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是保护投资盲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三公”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原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证券信息的初期披露和持续披露。(2)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保护。(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针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而言的,它要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以公正待遇。
171、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为:①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②内幕人员向他人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③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这里的内幕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和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该上市公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172、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具视为关联方。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破视为关联交易。
173、过度包装
股份公司借上中的机会进行适当的包装,有利于塑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然而。有些公司为了多募集资金,在改制和发行过程中,不认真挖掘企业的特点与优势,而是在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在文字介绍上哗众取宠,冠之以“这个第一”、“那个之最”等,误导投资者。这种现象就被称为过度包装。
174、操纵市场行为
证券市场中的操纵中场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11日颁布的《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对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这类行为包括:①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②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③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④以自己的不同账户在相同的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迢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⑤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6)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7)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者抬高证券价格;(8)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股评人十利用媒介及其他传播手段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正常运行;(9)上市公司买卖或与他人串通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175、新兴市场(Emerged Markets)
指的是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按照国际金融公司的权威定义。只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没有达到世界银行划定的高收入国家水平,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股市就是新兴市场。有的国家,尽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GNP水平已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但由于其股市发展滞后,市场机制不成熟,仍被认为是新兴市场。
176、成熟市场(Developed Markets)
是与新兴市场相对而言的高收人国家或地区(即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股市。
6.6 附6:国内银行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年多来,伴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光大银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始终把自身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紧密结合,在为社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中信实业银行组建于1987年,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十多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领导下,中信实业银行始终把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坚持"稳步发展,争创一流"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当改革先锋,在我国金融发展史上写下多项第一。
兴业银行积极倡导"服务源自真诚"的服务理念,全面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等信用、结算服务和代理收付、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并不断推出兴业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金融自助通等现代金融产品,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快速增强,日渐成为中国金融业一支蓬勃向上的新生力量。
深圳发展银行是在对深圳特区六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成立的。作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产物,“敢为天下先”是深发展引以为豪的独特品质。深圳发展银行自成立之初,即严格按照现代商业银行模式规范运作,确立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是中国率先一批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是地方财政和首都众多知名企业参股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全称为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8日,下设110家支行和一个营业部,总行的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于1993年1月9日正式开业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为自《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内首家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在国内,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不仅为广大的百姓和客户所信赖,而且与他们一道取得了长足的共同进步。在海外,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广东发展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的中国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1988年9月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总部设于中国广州市。成立以来,广东发
展银行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促效益,稳健经营,开拓进取,以崭新的体制和骄人的业绩蜚声遐迩。
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北京。199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10年来,在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华夏银行由小到大,不断成长,发展成为一家具有相当竞争能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中国民生银行成立6年多来,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了它不断夯实基础、发展壮大的历程。
招商银行目前的资本金为57亿元人民币,是国内总股本、筹资额和流通盘最大的上市银行,也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总资产逾3300亿元,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居前300位之列。经过15年多的发展,招商银行已从当初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区域性小银行,发展成为了一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1949年以后,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1987年交通银行重新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1912年由孙中山批准成立,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目前,中国银行是中国领先的国际化的银行,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球,业务包括传统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开始了艰苦而光荣的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总资产已超过四万亿元人民币,金融电子化水平在同业居领先地位,电子化网点覆盖率达98%以上,全年结算业务量占中国金融业的50%以上。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分别被英国《银行家》、美国《全球金融》杂志评为2001年度“中国最佳银行”。
6.7 附7:补充名词
6.7.1 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又称“利率掉期”,是交易双方将同种货币不同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者债务相互交换。债务人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利率走势,通过运用利率互换,将其自身的浮动利率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债务,或将固定利率债务转换为浮动利率债务的操作。利率互换不涉及债务本金的交换,即客户不需要在期初和期末与银行互换本金通过利率互换。
功能与特点
利率互换是一项常用的债务保值工具,用于管理中长期利率风险。客户通过利率互换交易可以将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另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一般地说,当利率看涨时,将浮动利率债务转换成固定利率较为理想,而当利率看跌时,将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较好。从而达到规避利率风险,降低债务成本,同时还可以用来固定自己的边际利润,便于债务管理。
利率可以有多种形式,任何两种不同的形式都可以通过利率互换进行相互转换,其中最常用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
利率互换形式十分灵活,可以根据客户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做到“量体裁衣”,既适用于已有债务,也可以用于新借债务,还可以做成远期起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