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废除苛刻的刑法(3)
“淄川王病了,召我前去诊脉,对我说:‘头疼发烧,呼吸困难,心中烦闷。’我用冷水敷其头,用针尖刺其脚上的阴阳脉,病很快就好了。他的病是因洗了头发,不等干了就躺下而引起发热的。”
像这样的例子,淳于意一共列举了二十五例。因为病例太多,时间长了已不记得,因此,他自己也不能全部列举出来。
文帝问:“你所诊治的这些病,虽诊断不同,但病名一样,为什么有的病人死了,有的病人没有死?”
淳于意回答说:“有很多病名相差不多,这是古人传脉法留下来的,懂医术的人能分辨出来,不懂医术的人就分辨不出了。”
文帝问:“你能根据病情判断是死是生,用药也很精通,那么诸侯王大臣里有找你看病的吗?齐文王病时,为什么不找你诊治?”
淳于意回答:“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都派人来找我,但我不敢去。文王病时,我的家还很穷,想为人治病,又怕被地方官吏留住任职。离家出游后,先后 拜了几个师傅,把他们的医术全学了下来,后在阳虚侯国居住,侍候阳虚侯。阳虚侯入朝时,我就跟随他到了长安,这样才能断断续续地给一些人治病。”
文帝又问:“阳庆是你的师傅,他的师傅是谁呢?阳庆是否闻名于齐国和各诸侯国?”淳于意回答:我不知阳庆是跟谁学的医术,阳庆家中很有钱,虽擅长医术,但不肯为人治病,因此,不是很有名。
文帝问:“你是否收了徒弟?是否毫无保留地把医术传授给他们呢?”
淳于意回答:“宋邑是临淄人,要从师于我,我教了他一年多的五诊疗法。济北王派太医高期、王禹来学习经脉之学,我教了他们一年有余。临淄人唐安来学习,我教他诊脉、治咳等,虽没学成,他还是被任命为齐王侍医。”
文帝问:“你诊病定生死,有没有失败过?”
淳于意答:“我给人治病,在治疗之前,一定要先为其切脉。我只治脉顺者,经脉不顺的我不治,若不精通诊脉,就很困难了,失败的可能性就大了。”
这就是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具体经过。
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得到文帝废除肉刑诏令后,立即草拟具体条文,奏请皇帝核准实行。其中,当受黥刑者,改成髡钳为城旦舂,即不在面部刺字,而将头发 剃光,以铁箍束颈,然后发配修筑城垣或舂米等劳役;当受劓刑者,改为笞三百,即免予割掉鼻子,而打三百棍;当受刖刑斩断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即不砍断左 趾,而打五百棍;当受刖刑斩断右脚趾者,以及杀人自首、官吏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等,罪名一经成立,而又犯有笞刑之罪者,一律判处死刑,斩首示众。这些条 令,立即得到文帝批准,以法律形式宣告废止肉刑,使自周秦以来,延续一千余年的黥、劓、刖刑被废除了,这是中国历史的一大进步,它有利于犯人改过自新,维 护人的尊严。
景帝即位元年(前156),在文帝宣布废除肉刑基础上,又进一步轻刑薄罚,减笞500为300,笞300为200。至中 元六年(前144),又因“酷更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箠令”,重新制定杖刑,规定减笞300为200,笞200为100。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 向景帝奏请:“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使受刑者免于因笞致残,仅是皮肉之苦。 减笞法的颁布,也标志文帝宣布废除肉刑而改为笞刑后,甚至比肉刑更残酷,三五百棍打在一人身上,轻则致残,重则丧命,反不如肉刑为轻。因此,《刑法志》中 又称文帝“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尤其是将斩右趾的刖刑变为处死,非但不减,反而加重了处罚。景帝虽然看到了文帝轻刑的实质,下令减笞刑,但酷吏们以 笞刑为威,不认真执行箠令笞法,任情毒打犯人,致使文景以后肉刑继续存在,司马迁被汉武帝处以官刑,就是肉刑的一种,使人变成残废。因此,汉代所谓废除肉 刑与几致刑措,只是对秦朝苛法相对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