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报批报告
附件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报批报告
一、编制背景
〘综合医院建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作为部颁规范于1988年由原建设部和卫生部颁布,1989年4月1日实施。近年来,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装备的现代化以及生物洁净技术的提高,医院建设领域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对医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修订〘设计规范〙对于提高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水平,确保医院建筑节能、环保、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修订过程
(一)任务来源。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至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会同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作为主编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研究、管理、使用单位共同编制的。
(二)修订过程。
〘设计规范〙修订任务下达后,主编单位就着手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收集整理了国内外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相关的资
料以及〘设计规范〙实施以来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同时针对〘设计规范〙修订的一些难点开展了专项研究。2003年1月7日,〘设计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设计规范〙主编单位代表以及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修订大纲、工作计划、工作分工等内容。2003年7月、9月、11月、12月、2004年4月分别召开了修订稿的3次汇稿会、讨论会、征求意见会,并于2004年7月1日在卫生部网站上向全国征求了意见,至8月底网上征求意见结束。根据各地反映的意见,编制组多次集中讨论,对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和处理,并对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05年4月5日由卫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召开〘设计规范〙审查会,编制组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和近几年医学、建筑等相关技术领域发展情况,对洁净技术、医用气体、电气等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部分调整。2010年3月7日再次由卫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各编委及专家召开〘设计规范〙审查会。编制组根据审查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设计规范〙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于2011年初完成〘设计规范〙报批稿。
三、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本规范包括11章,主要规定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的阶段、依据、医院的工艺设计、内容、平面、装修技术要求、基本技术指标等,并分建筑,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采暖、通
风及空调系统,电气,智能化系统,医用气体,蒸气系统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四、审查意见的处理情况
编制组对国内公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逐条给出了书面反馈,同时征询了业内很多单位、专家的个人意见并充实到〘设计规范〙条文中。2005年4月和2010年3月召开审查会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相关条款形成最终报批稿。
五、《设计规范》的技术水平、作用和效益
〘设计规范〙是在广泛调研、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国内有关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下编制完成的。〘设计规范〙技术内容合理,与相关标准规范协调,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规范的实施,对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工作,引导和促进我国综合医院建设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