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安全责任状1
04-01
班主任工作安全责任书
班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责任人。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学校与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
1.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与校内监督责任,并有及时与家长联系的义务。当发现学生行为有异常时,要及时了解与帮助,问题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当值行政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2、发现学生的活动有安全隐患时及时预以纠正。发现学生缺课时或不明原因早退,要及时了解情况,必要时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争取配合教育。
3.班主任应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对本班教室内的设备(包括桌椅、用电设备和门窗等)要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总务主任组织维修,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
4.班主任为了教育教学的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事前要报告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主管副校长),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在活动中要采取严密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事后要向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报告活动的安全情况。
5.学生在校时间,不准陌生人将学生带出学校,对身份不明的人来校找学生班主任要密切注意,防止打架、斗殴事情发生。
6.因天气影响不能继续上课的,按校长的通知尽可能通知本班学生。
7.当学生因意外造成伤害时,班主任应尽快赶到现场,参与有关善后工作。
分管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4年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