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铁塔拆除维修工程合同档
06-16
三湖铁塔拆除维修工程合同
甲方:湖北楚天金纬江陵分公司
乙方:江苏盐城市达华高空维修防腐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江陵县三湖农场电视铁塔拆除维修
二、工程范围:拆除50米平台以上部分。拆除高度45米。
三、工程拆除维修费;肆万柒仟元整(¥:47000元)。
四、工程施工时间:本工程于2011年11月11日正式开工,
2011年11月30日竣工。
五、甲方责任:
1、在工程结束后,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甲方及时付款,以汇款方式结算。如拖延付款的,按每天7%的额度加收违约金。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房屋,用于工具存放和休息之用。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安排人员负责与当地有关部门接洽,设置地面警界线,保障地面警界线内无行人穿行。
4、乙方施工时,氧焊气割后掉落的铁水,物体可能对地面作
物和草坪、铁塔四周路面有损坏,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生产规范进行作业。
2、凡参与本次登高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划,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雨天、大风天气不得上塔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二份,如有增加项目,双方可另作补充协定。
甲方:湖北楚天金纬江陵分公司
乙方:盐城市达华高空维修防腐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