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安部:确保2016年底前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
民警在客车上进行治安检查。
为积极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政法机关率先部署开展了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科技强警战略、立足警务实战需要,积极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目前,执法记录仪已经成为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工作的“利器”。
5月27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加快推进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执勤执法活动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加快推进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其保障、支撑、规范公安执勤执法活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一线公安机关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
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抓紧落实配备要求,确保2016年底前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
对于当前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蒋苏林分析说,近年来,部分地方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在执法记录系统研发、深度应用、配备使用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宝贵经验。执法记录仪在服务警务实战,促进规范执法、拓展基础信息采集渠道、促进警务运行机制变革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工作也存在诸如部分公安机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应用水平不够高以及产品质量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
据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装备一处处长孙莉莉介绍,目前,全国执法记录仪生产企业多达99家,产品型号达160余种,生产企业“鱼龙混杂”,销售市场比较混乱。另外,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在2011年颁布时,由于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对后台管理系统提出规范性要求,导致不少地方忽视后台管理系统的配套建设。
蒋苏林透露,下一步公安部将抓紧修订技术标准,尽快启动定型列装工作;抓紧落实配备要求,将执法记录仪纳入单警装备范围,确保2016年底前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使用培训,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广大基层民警严格按规定佩戴使用;积极推动创新应用,健全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推广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服务站模式;严格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建设与应用要求落实到位。
民警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街面巡逻。
将对现场执法记录工作全面规范
执法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范畴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认为,公安机关推动执法记录仪及其系统的使用管理,既契合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同时也是法治公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孙茂利介绍,目前,公安部法制局正在起草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现场执法记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规处处长陈敏介绍,目前,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和交管、边防、消防等警种出台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如北京、吉林、河南、重庆、贵州、宁夏等省(区市),石家庄、哈尔滨、南昌、焦作等许多地市以及众多区县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面起步较早,包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内的各级交管部门在出台规范的同时,还通过通报配备使用情况、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大力推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
孙茂利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切实发挥其规范执法的作用。同时,拟将执法记录工作开展情况、视音频资料反映的民警规范执法情况和视音频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范畴。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已完成系列标准编制工作
将通过技术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大部分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据悉,执法记录仪作为一种信息化单警装备,在执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使用中也存在系统标准不统一、应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具体分析说,2011年《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颁布实施。这个标准规范了国内执法记录仪产品市场,促进了设备质量的提高,推动了单警装备向移动警务信息化的高效执法之路发展。但随着执法记录仪应用的深入与技术发展的变革,执法工作需求对执法记录仪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也逐步提高,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也从简单的视音频数据的录制保存提升到数据上传、查询、比对等信息化应用的高度。需求的提升使执法记录仪在应用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如缺乏统一的系统标准,执法记录仪原标准规定的指标不适应新的需求等等。
2013年,《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管理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数据接口规范》被列入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其间,公安交通、消防也分别提出执法记录仪设备性能和后台管理系统设计参考要点等内部技术文件。2014年,《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修订也被列入了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他表示,在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已合并标准项目,调整编制计划为一个系列标准,名称为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目前已经完成系列标准的编制工作,其中包含基本要求、记录仪、管理平台、数据接口四部分标准,形成了标准的报批稿,不久即可颁布实施。届时,将通过技术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大部分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名词释义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通常简称为执法记录仪,是指公安民警执法时随身携带的集实时视音频摄录、照相、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装备,能够记录民警执法过程中民警与被执法者直接的音像资料。
2007年起,各级公安机关逐步推广应用执法记录仪。2011年,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实施,对执法记录仪各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为各地采购配备提供了技术依据。2012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执法记录仪检测合格产品目录,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执行行业技术标准,从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招标采购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应用实战,既有效促进了民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有力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同时,还促进了警务运行机制变革,有的地方把执法记录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有机对接,在社会面新增了许多移动高清摄像头,弥补了视频监控盲区,进一步完善了图侦办案模式。有的地方将执法记录仪与移动定位、对讲通讯等装备相结合,实现路面巡防警力与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机对接,推动了指挥模式从单纯语音调度向可视化、扁平化、点对点方向转变。
一些地方主动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求,探索建立“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等模式,将执法记录仪采集的视音频数据分类上传、存储到管理系统,极大丰富了公安基础信息。在“大数据”深度应用的背景下,执法记录仪所记录的视音频数据的进一步被发掘利用,将对公安机关信息研判等业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