氩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氩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氩
化学品英文名:argon
生产企业名称:方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海阳路243号
邮编:265100
传真号码:0535-3221660
企业应急电话:0535-3298597
技术说明书编号:QDHL-003
生效日期:2012年11月8日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氩 ≥99.9% 7440-37-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经:吸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氩本身无毒,但在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当空气中氩气浓度高于33%时就有窒息的危险。当氩气浓度超过50%时,出现严重症状,浓度达到75%以上时,能在数分钟内死亡。液氩对眼睛、皮肤、呼吸道会造成冻伤。
环境危害:无
燃爆危险:无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接触液氩,可形成冻伤。用水冲洗患处,就医。
眼睛接触:液氩溅入眼内,可引起炎症,翻开眼睑用水冲洗,就医。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输氧或施行人工呼吸。
食入:无意义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氩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氩气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器内压力急剧升高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
灭火方法与灭火剂:氩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氩气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器内压力急剧升高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选用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
有害燃烧产物:氩气不燃,也不助燃;且可灭火,故不产生燃烧物。 灭火注意事项:若发现氩气实瓶在火灾现场时,应立即组织转移离开火场,再来不及转移时即用喷水冷却氩气钢瓶。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 应急防护装备:建议处理泄漏事故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处理液氩应佩戴防冻护具。
消除方法: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严禁带压处理,严禁气瓶修补处理,修复检验合格后再用。
防止发生次危害的预防措施: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直至危险解除。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设有事故强制通风设备。操作液氩时应严防冻伤。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晒,验收时要注意品名,先进仓库的先发用。气瓶应有防倒措施。大于10立方米低温液体储槽不能放在室内。应做到与爆炸物、易燃、可燃物等分开储存。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允许浓度:中国等均未制定标准,美国TVL-TWA ACGIH窒息性气体。
监测方法: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接触液氩环境应戴面罩。
身体防护:地问工作区应穿防寒服。
手防护:低温环境戴棉手套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无嗅无毒的惰性气体,化学性质十分不活泼,不能燃烧、不能助燃。
熔点(℃)-189.2 相对密度:1.41(-185.9℃)
沸点(℃):-185.9 相对蒸气密度:1.38
饱和蒸气压(Kpa):159.99/(-181.301℃) 临界温度(℃):-122.4 临界压力(Mpa):4.864 引燃温度: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微溶于水和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金属焊接、冶炼,用作标准气、零点气等。 其他理化性质:无资料
PH值:无意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爆炸物、易燃、可燃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盛装氩气、液氩的容器避免接触明火、高温。 聚合危害:不发生
分解产物:无
第十一部分 毒物学资料
急性毒性:本身无毒,空气中浓度高时有窒息危险。窒息症状表现为:最初出现呼吸加快注意力减退,肌肉运动失调,继而恶心、困倦、失去知觉直至窒息死亡。
刺激性:无资料
致敏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
生态毒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对环境无害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非危害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允许气体安全扩散到大气中,气瓶废弃采用气割等处理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钢质气瓶在废除时,应散尽瓶内气体。废气需排放到室外,不允许直接排放在室内或有限的空间里。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11(压缩)
UN编号:1006(压缩)
包装标志:5 不燃气体2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压缩气体使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1、运输时戴好气瓶瓶帽及防震胶圈,防止曝晒和撞击。
2、气瓶的装卸一定要缓慢,轻装、慢卸,严禁抛、滚。
3、气瓶装车时,气阀朝同一方向,且不能朝油箱一侧,高度不能超过护栏,且垛高不能超过五层。
4、在运输过程中应远离爆炸物、易燃、可燃物等。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应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中对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维修改造、定期管理与维修改造、定期检验及安全附件作出的相应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12月31日)对钢瓶的材料、设计、制造、气瓶附件、充装、定期检验运输、储存、经销和使用作出的相应规定。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2012年11月8日
填表部门:方圆集团气体充装车间
数据审核单位:方圆集团安全管理处
修改说明:说明书随有关数据的变化、增补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