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综合管理制度
市场部综合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条、 入职
一.市场部人员经部门经理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被公司录用;
二.应当具备品德良好,爱岗敬业,自尊尊他,积极乐观的基本修养。须入职前无负案记录(已接受过处罚的如刑满释放人员不咎),否则不予录用,若已经入职,立即无偿解雇;
三.入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四.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综合考评未达标者,将延期转正或劝其离职处理。延期转正的其试用期累积不超过六个月;
五.销售人员除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第二条、薪资结构及发放
一、试用期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转正:
三个月试用期后若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即予转正。转正后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达标者作降职或劝其离职处理;
三、年终奖:
每工作年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公司整体销售情况发放年终奖,与工资同步发放;
四、加班:
市场部人员实行月薪制,平时加班无加班费,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依劳动法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薪资计算方法
六、薪资发放方法:
底薪、电话费补助发放日期与公司正常发薪日期同步;
提成按照货款回笼进度申请领取,具体申请流程见本制度第七条;
差旅费、误餐费及正当应酬费用报销为每周一次,于每周三前提供单据及审批报销单,每周六统一报销,具体报销规定见本制度第七条;
公司正常发薪日为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三条 日常管理
一、 销售人员出差前必须填报《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无《出差申请单》警卫将不予放行,且返司后不予报销费用;
二、 销售人员拜访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信息资料,并详细填写《新客户资讯表》交客户管理专员建档;
三、 销售人员接收的客户方面人士名片,须于返司后第一时间交客户管理专员复印留存,名片由销售人员保管,避免名片遗失导致流失客户;
四、 若需要技术支援须在拜访客户前一天与技术部积极沟通协调,请求配合;技术部确实暂时无法配合时应及时与客户进行协商,谋求其他合适方式处理问题;
五、 销售人员拜访或接待客户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应填写《派车单》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行政部安排车辆,无《派车单》行政部将不予派车;
六、 配置给每个工作人员的电脑是为公务使用,不得作非公务用途,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电脑及网络的使用按公司信息部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 销售人员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处于正常接通状态。对公司领导或客户的呼叫,应及时接听。情况特殊确实无法接听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并应尽量避免。原则上每有一次处于关机或无法接通状态将给予50元罚款,罚得款额进入部门乐捐基金;
八、 考勤。
1、办公室人员
根据人资部修订的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市场部员工上班时间需佩戴厂牌,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A .
B .
C . 迟到:迟于最低出勤时点既为迟到,例08:00上班,08:01既为迟到; 早退:早于最迟下班时点既为早退,例12:00下班,11:59既为早退; 旷工:未请假而迟到时间大于或等于31分钟既为旷工或有出勤记录但未上班者
或擅离岗位达30分钟者视为当天旷工;
D . 加班:大于日工作时间8H 的,既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以0.5H 为计算单位,各
岗不同;
E .
F .
G .
H .
I . 出差:工作时间因公需要离开厂区,地点的变动,既出差; 法假:国家立法规定的假期; 平时加班:即月出勤时段外的加班时间; 假日加班:指周六周日与法定节假日加班。 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部门经理、副赵总批准后,方可请假。
2、办事处人员
A .
B . 每日8:30前用固定电话向客户管理专员报到,否到按缺勤处理; 管理专员填写驻外人员考勤表,每月汇总交部门经理审核、副赵总审批后计算薪
酬。
3、业务人员每周工作行程
A. 业务人员每月拜访客户数10家以上,每周填报《每周工作报表》,凡有新客户
信息应及时填写《新客户资讯表》并交客户管理专员建档。
B. 交办事处部门经理审核,办事处部门经理汇总交市场部助理存档。
C. 参照表格:《每周工作报表》《新客户资讯表》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打卡,根据公司考勤规定,每月允许两次非正常打卡免除责任,超过两次按公司制度记缺勤。销售人员是执行“业务/司机班”的,上午下班和下午上班可不用打卡,但必须保证正常出勤。若有钻空子擅离职守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记大过,第三次解雇。
第四条 每周例会
一、市场部原则上每周六下午15:00固定为例会时间;
二、所有销售人员在这个时间段要尽量避免安排其他工作或拜访参加会议,确实无法参加者必须在周五下午下班前向部门经理或管理专员请假,否则按以下规定收取《乐捐基金》:
A 、《乐捐基金》为市场部内部基金,供市场部内部娱乐消费使用,由客户管理专员暂行代管全体销售人员监管,每人在交纳基金时签交,专员签收。基金不上交公司;
B 、《乐捐基金》每积累满300元则由市场部全体人员投票确定消费方式并一起消费;
C 、凡未正常请假而迟到或缺席销售例会者,均必须交纳乐捐基金,标准见下表:
三、例会由全体市场部职员轮流主持,管理专员轮流做会议记录;
四、会议主题:
1. 会议主持人分享表演一个小笑话;
2. 小结一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3. 各人分享成功案例;
4. 各人分享遭遇的问题及困难,部门研讨对策;
5. 其他事项。
第五条、奖励
一、销售专员个人年度总业绩超过300万元,下年1月份起晋升为销售部门经理;
二、销售专员或销售部门经理个人年度总业绩超过500万元,下年1月份起晋升为区域经理。晋升由达标者本人提出晋升申请,部门经理复核,周副总审核,赵总批准后即时生效。
三、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年度业绩任务,超额部分在150万元以内的,在原各项待遇基础上按0.2﹪给予奖励;
四、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年度业绩任务,超额部分在15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在原各项待遇基础上按0.5﹪给予奖励;
五、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年度业绩任务,超额部分大于300万元的,在原各项待遇基础上按0.8﹪给予奖励;
六、提成及奖励奖金的结算与给付条件:
A 、提成:
1. 所有销售人员的个人业绩提成均按合同总额的1%计提;
2. 市场部经理对整体销售业绩享有0.3%的管理提成;
3. 分公司、办事处的主管区域部门经理对其辖区销售业绩享有0.5%的管理提成;
4. 订金实际到账后即可申请首笔提成,提成比例为实收款额的1%;
5. 合同款总额90%到账后可申请第二笔提成,提成比例为实收款额的1%减去第一笔提成款金额;
B 、奖励:
1. 超额奖励的基数以订单管理专员处之统计数据为准;
2. 销售人员年终根据专员处统计数据可申请奖金,奖金一次性全额计发;
3. 绩效奖金根据各人绩效考核的得分情况按实计发;
4. 公司其他奖励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七、销售人员业绩按年累积,不转移至下年,当年业绩总量不够下年不再计算,每年1月1号所有业绩自动清零,进入下一轮新统计;
八、所有奖励只对转正后销售人员有效。计算总业绩时应将试用期业绩一并列入计算;
九、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应享受奖励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条、处罚
一.泄漏公司机密者,一经查实立即无偿解雇。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权力;
二.在职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收审者,一经核实,立即无偿解雇。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权力;
三.因个人办事不力或处事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催款不力、订单错漏等),按损失款总额的适当比例给予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解雇或留用查看处理;
四.诋毁、中伤公司声誉、形象,一经查实,立即无偿解雇。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权力;
五.伙同客户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损害公司者,一经查实,立即无偿解雇,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权力;
六.有飞单、炒单或同时兼职多家公司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无偿解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权力;
七.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条、备用金申请及费用报销
一.所有销售人员可向公司申请业务备用金,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该备用金的总额度为其个人基本薪资总额的60%。特殊情况经赵总批准后另行办理;
二.备用金必须以确实的业务工作产生的正当有效的票据向财务部逐月冲抵,未有冲抵的,财务将会在其本人次月薪资中扣除并暂停发放备用金;
三.因公出差所产生的正常费用经部门经理复核周副总审核赵总批准后予以报销;需要应酬客人时或需在外住宿的,必须事前向部门经理报备,未经事前报备的应酬费用不予报销,由销售人员自己承担;
四.省内出差一般由公司派车跟随,特殊情况需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以经部门经理签批的《出差申请单》向人资行政部申请购票;长途出差,应以部门经理签批的《出差申请单》向人资行政部或订单管理专员申请购票,返司后按流程报批后照实报销;
五.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将当次《出差申请单》和《出差工作报告》连同足额正规有效票据方可报销
六.餐费补贴:中餐、晚餐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元/餐,区域经理15元/餐,销售经理、销售专员12元/餐, 早餐5元/人/餐,水费3元/人/天;
七.话费补贴:管理专员补贴100元/人/月,销售人员公司配卡,公务话费公司承担,私人话费个人承担;
第八条、催/收款
一、销售人员须协助好订单管理专员根据合同付款日期提前提醒客户,做好付款准备;
二、所有款项必须由客户财务部门转帐或汇款至公司帐户内。除赵总及周副总外,其他任何销售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接收客户以现金支付的合同款项;
三、销售人员跟进收款时,应尽量做到及时、有效、和善沟通,避免因此与客户方面的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影响收款进度及后期合作;
第九条、享有权力
一.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力;
二.享有公司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权力;
三.享有与客户平等沟通的权力;
四.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力;
五.享有对订单设计、排版、售后服务过程中质量监控的权力;
六.享有正常晋升的权力;
七.享有按时获取正当酬劳及各项奖励的权力;
八.享有监督促进领导工作方法和推动公司进步的权力;
九.享有依照国家法律购买社会保险的权力。
第十条、应尽义务
一.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
二.有为公司联络、开发、维护客户的义务;
三.有为公司的各项商业秘密(设备核心技术、客户信息、合同价格、薪资结构、管理制度、经营状况等)保密的义务;
四.有为公司的订单扩大利润的义务;
五.有维护公司利益、声誉、品牌形象的义务;
六.有按期催收合同款项的义务;
七.有互帮、互助、相互监督的义务;
八.有每周向部门经理书面汇报工作进度的义务;
九.有全程跟踪订单下单、开单、出货、财务对帐、收取货款的义务;
十.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公司代扣代交);
十一. 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购买个人社会保险的义务。
注:1.本制度经逐级审批后自发布日起正式实施;
2.公司保留对以上条款的修订权;
3.公司对本制度有解释权;
4.如有新的管理制度出台(以发布日期为准),则本制度自行作废。
2012-01-01
制定: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