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矿产资源管理典型材料:依托优势矿产资源 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依托优势矿产资源 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兴山矿产资源丰富,全县已发现矿种29种,目前正在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11种,设采矿权47个。尚未完全探明储量或正在做勘查工作的矿产资源有10种,设探矿权17个。近年来,我县以矿产资源规划为龙头、以地质找矿、资源配置和严格监管为重点,扎实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使矿业逐步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一、以规划为龙头,周密布局开发利用
(一)强化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分区管理,按需出让、分期实施,适时调整、持续利用”的原则,2009年编制了《兴山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兴山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对全县的矿产资源进行优化调整,统筹安排,形成了“北磷、东建材、南煤、中硅石”的合理布局。其中榛子为磷化工矿产集中区;水月寺为磷化工、饰面石材、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矿产集中区;峡口至昭君为煤、水泥原料、建筑沙石矿产集中区;南阳为硅石、建筑沙石矿产集中区。
(二)强化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管理。实行矿业权设置空间预留制度,强化矿业权投放数量和重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制度,合理有序投放矿业权,严格控制县内矿山总数和磷矿年度开采总量,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不
符合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等证照,不得批准用地。
二、以地质找矿为突破口,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一)强化地质找矿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鼓励个人、企业参与地质勘查工作,并优先配置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严格地质勘查的单位管理,规范行业准入。合理确定不同资质类别地质勘查单位的从业范围和项目,建立地质勘查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及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地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重点矿种的地质勘查。一是加强磷矿、花岗岩、高岭土、金矿、石墨矿等重要矿种矿产勘查工作。目前探明磷矿资源储量1.4亿吨,预测资源量达3亿吨,分布集中,开发利用条件好,按照目前生产总规模245万吨/年计算,可以开采60-120年;探明饰面花岗岩资源储量170万立方米,其中三峡红、三峡浪、豹斑等优质资源2亿立方米;探明水月寺百果园银钒矿储量815.8万吨,其中含Ag888.31吨,V 2O 588912吨,该矿种正在办理转采手续,拟设计生产总规模60万吨/年;水月寺东冲河石墨矿、榛子板庙重晶石等勘查也在有序进行。二是通过地质找矿,提高资源储备能力,为招商引资提供优势资本,目前百果园银钒矿、水月寺东冲河石墨矿、榛子板庙重晶石等分别于招商企业达成开发协议, 拟投资达15亿元。
三、以矿业权审批为依托,全面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一)强化矿业权市场建设。一是严格勘查开发准入。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经济实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拥有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持有矿业权的数量、占有矿产资源储量要与其从业能力、资信以及发展需要相适应。二是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出让和有偿使用制度。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出资性质、矿种、勘查风险程度、规模等因素,确定投放时间、出让方式;规范矿业权交易秩序, 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三是健全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制度,提高矿产勘查开发的集中度和集约度;加大保护力度,对目前暂不宜开采的低品位矿或暂不能利用的矿产资源,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保护;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项目、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磷矿全层开采技术项目的争取,目前我县已经争取上述资金1.1亿元,兴隆磷矿、兴昌磷矿分别补确定为国家第一、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基地,树空坪矿区将被确定为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区。
(二)强化矿业权审批管理。一是强化政府对矿业权设置的主导作用,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矿业权审批权限。对于矿业权审批,严格拟采矿人申请、局集体会审、县常委会会审、招拍挂出
让或上报市级以上审批等法定程序。二是按照扶优扶强、布局合理的原则, 支持和引导资源加工型重点企业依法取得矿业权,参与勘查开发的联合、重组和兼并,继续深化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 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目前我县已经完成磷矿资源整合,全县磷矿配置给兴发集团,支持兴发做大做强,目前兴发集团共有磷矿采矿权9个,设计生产245万吨/年,磷矿探矿权4个。同时也完成了6家煤矿的兼并重组,组建年产36万吨的兴山天宁集团。
四、以深化监督管理为抓手,规范开发利用秩序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精干高效的县乡两级矿政管理队伍建设,并加强对管理队伍的学习培训,充实管理力量,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县国土、安全、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联合巡查等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了 “一张图管矿”系统建设,切实做到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基础数据查询的高效化、便捷化,真正实现“图上管矿”功能。
(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检查,建立矿业权人诚信档案,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二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核定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指标。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促进矿
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处理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打造五百亿为契机,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
(一)政策为矿业发展带来机遇。兴山矿产资源优势比较突出,但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客观上为兴山资源产业实现后发跨越、弯道超越提供了可能。县委政府通过深化县情认识,厘清发展思路,明确首要是增加经济总量,于年初提出打造“五百亿”产业发展,其中矿产资源产业占两个,为打造百亿磷硅化工产业和百亿石材产业。矿业经济成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劲引擎。
(二)推动矿业经济发展客观建议。一是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由于资源情况不明,不能及时地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导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生效益周期长,少则2年,多则5年。建议县政府建立勘查基金,开展有针对性的矿产资源预查工作。二是矿业权设置方案亟待修编。矿业权设置方案是矿业权设立的前置条件,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编制任务,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过去不能开发的矿种近期又有许多开发意向,必须纳入方案中,要及时启动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三是打非治违形势严峻。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抓紧,打非治违的责任加大,但是解决非法无证采矿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需要县政府牵头,建立部门联动的
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