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检查评价办法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规章制度检查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汽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达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的管理目的,加强和督促职能部门对其主管制度的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汽运公司对各部门及基层单位日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检查评价内容包括专业部门对其分管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和公司对各专业部门所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公司成立规章制度检查评价工作组
组 长:王 锋 副组长:李 淮
组 员:金鹏库 王逢龙 张 强 蔡贺立 孔 斌
刘 鹏 耿书顺 郭秀华 王连生 邹尚迅 李 勇 孙荣刚 杜 锋 金丽珠 杜 宁 于 红
第五条 工作组实行季度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基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部门责任”的原则,按各自所负责任纳入公司绩效考评。
第二章 检查内容
第六条 各部门对国家、政府和集团公司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处理承接情况(需建立外部文件清单备查,见附件1)。
处理应主要包含以下三类情况:
(一)、政府和集团明确要求公司需要承接的相关制度; (二)、需相关专业部门直接执行,不涉及其它部门及单位;
(三)、仅需了解和掌握上级相关制度或通报情况,与本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
第七条 各部门所制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相关承接性要求及本公司专业管理要求情况(需建立部门文件清单备查,见附件2)。
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部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需与各自业务流程相对应;
(二)、各部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要使所管各项业务处于受控状态;
(三)、各部门需保证所管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 各部门掌管的内、外部管理制度文件需分类保管,并清晰、可查;对持有的所有公司内部文件也需建立统
一文件清单备查(见附件3)。
第九条 各部门的各种执行记录要与制度相符,格式要规范、统一,需建立部门记录清单备查(见附件4)。
第十条 各部门的各种文件清单、记录清单需指派本部门专人进行保管。
第十一条 各部门需对基层单位执行本专业规章制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检查过程需留有痕迹。
第三章 检查评价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检查评价流程如下:
第四章 考核与整改
第十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日常管理
不善、记录不全、考核不到位等),按汽运公司《专项管理考核细则》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性问题(如:制度缺失、失效、失控等),除按汽运公司《专项管理考核细则》进行相应处罚外,还需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制定整改方案,检查评价工作组进行跟踪检验。
第十五条 对由于规章制度整改实施不及时,使公司受到损失或影响的责任部门领导,公司按《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问责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每季度检查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年终评先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企业规划部负责解释。
附件1:部门外部文件清单 附件2:部门内部文件清单 附件3:公司文件清单 附件4:部门记录清单
ZH(BG)/JL-4.2.3-02 №
附件4: 部 门 记 录 清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