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物料消耗领用规定
机物料消耗的领用、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机物料消耗,合理控制和降低浪费,特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物料消耗的领用和使用做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机物料消耗是生产部门为保持正常生产所需的生产专用工具、配件、辅料等,经过使用后,其形状功能发生很大改变,甚至使用一次后即报废的物品,如:砂轮、液压油、乙炔等。不包括修理用品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三、管理内容
1.原则上根据生产需要领用,不可以一次性多领,班组不允许建立二级库房,车间根据生产需要。
2.仓储中心应按各车间班组生产辅料的领用单独列表汇总(与原材料的领用分开记录)。
3.各班组领用螺栓、螺母时仓储中心应同时标明领用用途(“机物料消耗”或“随车领用”)。
4.工具、夹具、吊具等物品由仓储中心建立班组、个人工具台帐,员工离职时需退还仓库。丢失或损坏按照公司《工具管理办法》(SZDFZ0303)相关规定执行。
5.刀具、钻头、工具、吊具、焊丝、磨光片等实行交旧换新制度。仓库必须严格执行回收多少发放多少,各类回收的废旧物品由仓库集中
存放看管,不得随意丢失,由设备安全室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处置。
6.抛丸机现场钢丸要及时回收利用,生产当天结束,现场当天收集清理完毕。每发现一起不及时清理现象,处罚当事班组人民币200元。
7.生产现场的焊材、焊丝等物品按照焊接工艺要求存放,没有用完的焊丝及埋弧焊丝(剩余半卷)及时交到下料组保管,存在焊丝和焊材浪费现象的每次处罚200元。
8、煤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防冻液、乳化液等按照工作量大小,设备的保养周期领用,更换油品过程中要禁止泄露,废弃的油品及时放置废油品存放区域并按要求存放。存在油品浪费的每次处罚200元,废油不及时清理到废油存放区域的每次处罚200元、
9、责任区域内存在危险气体泄露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存在空气快速接头漏气的每次处罚100元。
制造部设备安全室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