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利润的形成和消除
追逐利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列宁说:“垄断地位能提供超额利润,即超过全世界一般的、正常的资本主义利润的额外利润”垄断利润的一般基础,也同其他形式的资本主义利润一样,是无产阶级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垄断利润往往超出剩余价值的界限,它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社会生产中其他形式的价值。在现代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垄断企业主要通过以下各种途径攫取高额垄断利润:
①垄断资本家凭借其垄断地位,通过在生产过程中提高劳动强度以及其他手段,更多地榨取了工人无偿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另一方面,由于它垄断了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占有大规模生产的优越条件,提高了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又由于它垄断了新产品和新工艺的试制,享有“首创性企业”的专利和优势,因此能经常实现超额利润。
②垄断资本家通过对生产和销售的垄断,规定垄断价格,在购买和销售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占有中小企业甚至局外大企业所榨取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大垄断企业多样化经营的发展,它渗透到一些垄断程度不高的部门和非垄断部门从事经营活动,还可以利用“交叉补贴”和“互相供货”等手段排挤和打击原先同它们没有直接联系的局外企业,侵占归后者所占有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③垄断资本家依靠其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利用在收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中所规定的垄断价格,剥夺小生产者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利用在出售生活资料中所规定的垄断价格,侵占无产阶级和其他职工所得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
④垄断资本和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相结合,通过国家的军事订货、财政补贴、减免税款以及其他种种手段,进行有利于垄断资本集团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把社会上其他各个阶层的部分收入转变为垄断资本家的收入。
⑤垄断组织把殖民地、半殖民地以及经济落后的国家作为它们的销售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通过对外投资和不等价交换的对外贸易等手段,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劳动人民进行剥削和掠夺,从中攫取以利润、利息、红利以及其他收入形式出现的价值。特别是战后跨国公司的发展,使垄断资本能以一种更直接的手段,加强对第三世界国家民族资本的侵占和劳动人民的剥削,获取高额利润。
垄断利润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垄断组织制定的垄断价格来实现的。垄断价格是垄断组织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凭借其垄断地位规定的、旨在保证获取最大限度利润的市场价格。公式为:垄断价格=成本价格+垄断利润。垄断价格包括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两种形式。垄断高价是指垄断组织出售商品时规定的高于生产价格的价格;垄断低价是指垄断组织在购买非垄断企业所生产的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时规定的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
垄断价格长期偏离生产价格和价值,但它的产生没有否定价值规律。从全社会看,垄断价格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整个社会所生产的价值总量,垄断企业通过垄断价格多得的利润,正是其他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失去的价值部分。垄断价格的总和加上非垄断价格的总和必然等于价值的总和。垄断价格的制定和变化,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变化。
可以采取价格监督、推行垄断利润税和促进竞争的手段。
价格监督通常只有在极其有限的主要产品的范围内才能制止宏观垄断者通过价格上涨来获取垄断利润。而实际上,宏观垄断者生产的商品成千上万,它们通常采用最巧妙有效的行为方式来逃避监督,诸如把供给规模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上,以致使这种供给不可能起压低价格的作用。特别是进行价格监督的商品越多,价格上涨越要用行政办法来加以限制,这种方式就必然成为不符合市场原则、按纯粹主观主义准则行事的工具,而这恰巧又是为“计划经济”在张目。因此,价格监督只能看作是一种效果很差的消除宏观垄断的应急措施。
促进竞争的措施,除了前文中提出的有关按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使大量的国有企业复归竞争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一些措施,如国家支持垄断部门中的局外人,支
持在垄断部门中建立新企业,支持进口垄断部门所生产的产品,以降低价格。当然,这些措施必须要以政府站在市场之上才能得到实施,因为政府不能舍自己的利益而去支持国有企业。但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政府非这样不行。国家采取措施来支持形成竞争的局面,是完全符合市场原则的。至于怎样促进竞争,国家大多采取低息贷款,为优待上述局外人、新建企业和进口商人而在一定期限内降低税收,用这种办法来战胜垄断。国家对于竞争的支持,无论如何不应发展为国家的长期资助。这种支持只能看作被强大的宏观垄断者所统治的市场上的暂时的起飞助推器。只要被支持的竞争性企业可以独立存在下去了,这种措施就算获得了成功。
由于国家对竞争的支持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行得通,并不是在长时期内总是有利的。因此,还可以采取某种普遍地和自动地起反垄断作用的手段,这就是某种专门的垄断利润税。根据不断核实的情况,凡连续三年存在垄断利润,且垄断利润率超过上限的企业,就借助于一种专门的计算方法,征收垄断利润税。垄断税的征收,应当随着垄断利润率的提高而累进地提高,随着垄断利润率的降低,垄断税应加速度降低。垄断税的征收需要持续几年,其职能就是使垄断利润率降低到国民经济利润率的水平。因此,垄断企业只有通过征收垄断税机制又被人为地重新变成竞争企业,这才符合市场原则。只有当宏观垄断企业的利润率降低到国民经济利润率水平时,这才表明“特殊贡献”的成果真正转让给社会了。当然,在实行垄断税的情况下,促进竞争的措施也不是多余的,只有两种手段同时并用,宏观垄断才能真正有效地得到抑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才能最终在全社会得到确立。
参考书籍: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政治经济学》、《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市场经济下的垄断》、《列宁选集》、《资本论》、《论国有企业垄断性的危害及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