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电料采购合同
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 合同编号: P20110525 供应方: 签订地点: 珠 海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五金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珠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管牌号和规格。如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等。
第六条、定尺要求:其中所供螺纹钢筋要 9米 定尺。 第七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为最终合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之后三天内采购方应全部付清材料款项。
款项转入如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开户名: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