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修订版)
为保守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1.1 本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1.2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公司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模式及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等。
2. 术语和定义
2.1本管理制度所述的商业秘密是指以下信息:
2.1.1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公司应用和开发的软件及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1.2发展规划战略、商务信息及相关的函电、将来的投资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2.1.3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
或其它促销资料、市场营销计划、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对外签订的合同、招投标信息及资料等;
2.1.4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等财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2.1.5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2.1.6公司的相关制度(包括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管理流程与运作方法、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及运营模式、人员结构信息、员工工资数据、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等信息;
2.1.7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其他秘密资料或信息。
2.2 本管理制度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所有人员。
3.员工应自觉保守上述商业秘密,未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书面批准,保管者和使用者不得将商业秘密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随意复制和摘
抄。
4.员工禁止在公共场合或私人交往中泄露商业秘密。
5.员工不准刺探、窃取、收买商业秘密或强制他人泄露商业秘密。
6.员工不得将商业秘密文件或数据带离办公室。
7.员工应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不得遗失或损坏证物,未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书面批准,不得将客户资料或档案提供给非经办人员或非公司人员。
8.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任何员工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9. 任何时候,只要公司提出要求,员工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相关资料或文件,或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指示将相关文件、文档、载体删除或销毁。
10.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公司有权对违反者处以500~3000元罚款,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违反本管理制度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违反者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伍拾万元人民币计赔)。
11.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违反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情节
严重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