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可比性
浅论比较文学可比性
07中师1班 廖丽葵 [1**********]25
老师说,比较文学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学的比较,然而这种说法还是很模糊,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因为国家和民族两个概念有交叉的地方,同一个国家可能包含了不同的民族文化,而相同的民族也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因此,我们似乎应该寻找一个能更清楚地说明问题的概念出来,以期使比较双方的界限清楚分明。在这一方面,我比较认同北师大王向远教授的看法。他将比较文学定义为:一种以寻求人类文学共通规律和民族特色为宗旨的文学研究。它是以世界文学的眼光,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各种文学关系进行的跨文化的研究。突出了“跨文化”,尤其是跨“民族文化”。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体系,不管这个民族流落何方,只要他的脐带还连着这个体系,他就属于这个民族文化的范围;相反,哪怕是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只要都认同并接受同一个民族文化,并且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在创作上有所成就,那么,他们都属于一个文化体系,是一类人。因此,我认为,比较文学,首先是要在不同文化体系的标准下进行。在这个标准下,我们可以对文学创作本身,从多个角度进行比较研究:关于文体的研究,关于文学创作过程本身的研究,关于文学理论的研究,等等,从而探寻文学共同规律。
其次,比较文学里的比较也不是单纯的异同比较。如果我们要明确,谁跟谁可比,谁跟谁不可比,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他们究竟是为何而比。也就是说,比较的目的是什么。没有目的,没有意义的比较,是不可取的。 例如,将潘金莲与简爱相比,恐怕连作者也说不明白究竟在比个什么劲吧,难道是单纯证明简爱比潘金莲有自尊有人格?对于探寻文学的特征和规律来说,这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不可比。有一篇著名的比较文学论文《王熙凤和福斯塔夫——谈“美”的个性和“道德化思考”》,证明了即使貌美的王熙凤和肥的流油的福斯塔夫之间差异很大,然而因为有一个明确的研究方向,即对小人物如何在巨著中发光发热的文学技巧有所发掘,符合“寻求人类文学共通规律和民族特色为宗旨”的要求,因此,他们是可比的。总之,比较文学的比较,归根到底是为了促进世界文学的发展。违背这一条,比了也是没有意义的。
比较文学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分为四种: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和平行研究。流传学和渊源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简单点说,比如我国(汉民族文化体系下的文学)文学作品流传到外国,从我国学者的角度去研究我国作品在国外的流传情况,就属于“流传学”;而我们的作品流传到国外,被接受,使国外的作家受到启发、影响并有所创作,此时,他们的学者去研究他们的作家受到我们的作品的影响的情况,就是“渊源学”。流传学和渊源学包括了对涉外文学和区域文学史、世界文学史的研究。媒介学,主要包括促成文学流传的个人、环境和文字材料的研究,尤其是对翻译文本的研究。而平行研究,是两个互不影响的文化体系之间的比较研究,这种比较最能体现一些人类共通的规律。假如我们能够在两个毫不相关的文化环境中,发现相同之处,说明了这相同之处很可能是人类所共有的,是自然而然就会发生的。
而在具体的平行比较当中,比较又分为三个方面:类同研究、反比式研究、互衬式研究。也就是说,在不同文化体系的前提下,发现双方的相互之间的三种关系,或者是类同的,相像的;或者是相反的,对立的;或者是各有特色而互相映衬,相映成趣的。比较类同点和不同点是比较常见的,例如文学母题,不管是差异多大的文化体系,都会有一些母题跟别人的相类同,仿佛是不约而同那样;又如中国的反侵略文学和日本的侵略文学形成鲜明的对立关系。这些,都很容易可以发现并找到可以轻易找到比较的立足点。而互衬式比较,不是为了
求同,也不为了辩异,而是要使两者并立,双珠合璧,使人能把握全貌,了解一些独特的有趣的文学现象,例如钱钟书的《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指出中西诗各自的优胜处,介绍现象,说明原因,并不比较两者优劣。
总之,只有拥有世界眼光,为了探寻人类文学共同规律和民族特色而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属于不同文化体系的两种文学的研究,才能算是真正的比较文学研究;也只有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挑选出来的两个比较对象,才具有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可比性。而这两个可比对象,又应该具备或往来交叉互相影响,或两两相望相映成趣的事实上的联系,才能成为比较文学的比较对象,因为比较不是空口无凭的瞎猜测,而是需要一定的论据的科学的研究方法。
参考文献:
王向远著.比较文学学科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