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是将应计折旧总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摊时采用的具体方法。 (一)种类与影响
1、种类
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
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2、影响——折旧方法不同导致
(1)应计折旧额的各期分摊额就不同 (2)各期资产的计价就有区别
(3)各期损益的确定和应交税额的计算也不同等 3、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平均年限法
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整个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分摊的折旧方法,又称直线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12 年折旧率 = 年折旧额÷原值
=(1—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特点:
各年折旧额相等,不受固定资产使用频率或生产量多少的影响 优、缺点:
简便易行,应用最广;但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违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原则,并且未能考虑无形损耗 适用:
使用状况比较均衡的固定资产
例1:车间设备一台,价值5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残值收入2000元,预计清理费用1000元。
年折旧额=(50000—2000+1000)/ 10 = 4900元 月折旧额= 4900 / 12 = 408 .33元
例2:A企业2008年12月25日投入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生产,该设备原始价值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则:从2009年开始
年折旧率=(1—5%)/ 5 = 19% 年折旧额=10 × 19% = 1.9万元 月折旧额=1.9÷12 = 0.1583万元 (三)工作量法
指以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总量为分配标准,根据各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
单位工作 =(固定资产原价—净残值)÷ 固定资产预计 量折旧额 完成工作总量 固定资产 = 该月实际完成 × 单位工作 月折旧额 的工作总量 量折旧额 适用:
使用情况不均衡,季节性较明显的固定资产。如:大型设备或机械、运输工具等。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
以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为折旧基数,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不考虑净残值)做折旧率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方法。 特点:
折旧基数——年初账面净值,且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折旧率=2 / 预计使用年限
为简化,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并扣除预计净残值
例3: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5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
第四年的折旧基数=(10800—2000)/ 2 = 4 400 (五)年数总和法
以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总额作折旧基数,以一个逐期递减的分数作折旧率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方法。
例4:仍用例3,要求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
应提折旧总额=原值—预计净残值
=50 000—2 000 = 48 000元
折旧的分配
借: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 20 000 ——供水车间 4 500 ——供电车间 3 700 管理费用 3 000 销售费用 1 000
贷:累计折旧 32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