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解决程序
一、 及时复印病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患方(包括患者本人和患者近亲属)及时复印病历,固定重要的医疗原始记录,避免篡改和不必要的疑虑。在复制病历上遇到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突出问题可以寻求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但应避免抢夺病历资料。 此外,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患者死因或者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要经过近亲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患方还要注意对一些重要的病例记录(如: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对医疗费单据等注意保存。
二、 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有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有分歧的,目前有四个解决纠纷的基本途径:
(1)院内协商、和解。一般医患纠纷,责任明确的,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的,签订协议书。
(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医患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医务科投诉,也可以向卫生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调解委员会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及时终止调解,同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患纠纷发生以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或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卫生部门调解仍然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明确上述解决途径的特点后,希望广大群众要依法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