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得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是两条最根本的东西
卢得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是两条最根本的东西
——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上的发言
2013年08月13日09:48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读到邓小平同志的一段论述:“毛泽东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当然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和纪律的关系,都是很重要的。对我们党的现状来说,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这段话,在若干年前学习邓小平文选时读到过,当时联系自己的工作经历和观察思考,大有一种“诚哉斯言”的感慨。这段话没有全记住,但“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是两条最根本的东西”这一句却一直铭记在心,这些年来,个人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对这两条最根本的东西,作过一些比较系统深入的学习和思考。今天重温邓小平同志的论断,在倍感亲切的同时,联系我们目前的作风现状和正在开展的以聚焦作风、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然感到非常深刻,非常有针对性。工委机关组织党的群众路线集中讨论交流,安排我带头发言。起初,我想仅就群众路线问题和大家交流一下学习的体会和认识,后来还是想对这“两条最根本的东西”都讲一下。这是因为,其一,群众路线、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思想路线都很重要,同属“最根本的东西”;其二,二者又同属党的优良作风的范畴,并且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习近平同志曾经
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的根本工作路线,它同党的思想路线是相辅相成、在本质要求上完全统一的”。我看“四风”问题,有的是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有的则是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决“四风”,应当拿起这个思想武器。
一、关于群众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石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一大法宝。党的群众路线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理论根据的,唯物史观是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石。
群众观点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唯物史观因此又被称作群众史观。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民群众推动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人民群众既是改造自然的主体力量,也是改造社会的主体力量;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就是顺应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根本规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立场,我们党才逐步形成了在自己工作中的根本工作路线,即群众路线。
在国际共运史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非常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重视做好群众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一系列关于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理论观点。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都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的科学概念。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我们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首先要搞清它的理论根据。只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唯物史观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才能更加自觉坚定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的提出、形成和发展过程
党的群众路线的提出
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28年6月-7月召开的党的六大也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
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决定中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这段论述,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即党对群众的基本领导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的总结和概括。这一表述,主要侧重党的群众工作如何去做,怎样实行党的群众路线,对党的群众观点尚未作出明确论述。
1945年4月至6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政治报告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
“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这就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进一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专门用了一个专题论述了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重点阐述了什么是党的群众观点的问题,把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观点系统地进行了梳理,概括为四个方面,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并强调:“有了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这里,他把党的群众观点的重要性,群众观点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和深刻。
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内涵的不断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群众路线又作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二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明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尤其是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重要思想,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视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
教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定义的规范表述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对群众路线有过多种不同的论述。从党的重要文献对群众路线作为一个定义和概念的表述情况看,党的一大的纲领和党的二大至六大的党章都没有关于群众路线的明确表述。党的七大党章虽然没有正式使用党的“群众路线”这个概念,但却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问题。党的八大党章的总纲中第一次写入了“群众路线”,并对党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阐述,但对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却没有给出定义,也没有进行概括和提炼。党的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在总纲中都取消了对群众路线的表述。党的十大党章只保留了党的三大作风的表述。党的十一大党章讲到了全党必须保持和发扬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党的三大作风问题,但对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也没有论述,更没有具体地展开。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并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的文献中第一次从定义的角度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的阐述和概括。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党章恢复了党的七大党章、八大党章的许多内容,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其中对
党的群众路线是这样表述的:“党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个表述是在《决议》基础上,减少了两句话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又增加了一句话“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党章恢复了《决议》中的两句话,并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这样的表述:“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样五句话的经典表述,一直沿用到党的十五大至十八大的党章中,形成了我们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准确、完整、规范、权威的表述。
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思想内涵
党的群众路线五句话的表述,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一切”、“一来一去”。“两个一切”强调的是党的最根本的群众观点,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世界观,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一来一去”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主要领导途径和工作方式方法,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方法论,即如何把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群众路线这四句话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整体内容。
那么,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对此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分开来说,它们可以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党的群众观点表达的是观念形态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的群众路线表达的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主要领导途径和工作方式方法,是实践形态的东西。这二者又是密切联系的,如前所述,前者是宗旨,后者是途径。因此,有时候我们说群众路线,就把群众观点包含在了里边。目前我们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里的“群众路线”,就是一个包含群众观点在内的概念。
关于党的群众观点,党的七大以来,我们党曾作过多次系统的阐发。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又有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所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将群众观点概括为6个主要观点:一是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二是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四是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五是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六是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这些主要观点,构成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
此后,群众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在继承和发扬的基础上,又得到了新的发展。这其中,有对一些基本观点的深化、强化和细化,也有新的阐发和拓展。对此,我在学习中注意梳理了一下,感到主要有以下几点:
扩大了人民的范畴。我们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要明确谁是人民群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范畴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革,社会分工的变动,引起了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其中最受关注的变化,是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党的十六大在坚持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的基本观点的同时,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新出现的这些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科学判断,进一步拓展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强调“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一新论述对“人民”范畴的界定,发展了党的阶级基础,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使党的利益代表面更加广泛。
坚持人民利益的最高价值标准。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
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把这一人民利益标准具体化、形象化,提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极其鲜明地申明以执政为民为本质,内涵着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为最高价值标准的思想。十六大以后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
兼顾群众利益的整体性、层次性。人民群众的利益,内涵十分丰富。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文化利益,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构成了群众利益的统一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好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利益关系,是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要求。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人的最基本的需要是物质需求。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把握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经济权益的实现,也要着眼于人民群众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权益的实现。人民群众是一个整体概念,其中包括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我们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要着眼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包括农民、工人、知
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者在内的最大多数人,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部分,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其他一切财富的主力军,是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是我们党执政的主要基础,反映和满足这些劳动者的利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点所在。同时,要适应我国社会阶层关系的变化,认真考虑和兼顾,尽最大可能反映和满足这些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利益。在人民群众内部,总有一部分收入低、生活困难的群众。他们的困难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还会可能产生影响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甚至影响改革建设大局的种种问题。因此,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首先要为困难群体谋好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利益就是我们党的最大利益。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七一”讲话中鲜明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地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事业成败的高度来增强群众观点,真正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天职,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最大事情。要始终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作为大事,满腔热情地去做。为群众办事,既要解决那些关系全局的事,也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难事。凡是群众生产生活的难事、急事,都要作为大事放在心上,不推诿,不拖拉,不漫不经心,及时帮助解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需要全面辩证地理解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根本利益是指人民群众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的
总和。因此,认真研究并努力实现群众的具体利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题中应有之意,不能因强调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把群众的具体利益视为小事而漫不经心。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经过90多年的奋斗和发展,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地位的这种历史性变化,既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有利条件,也更容易使一些意志薄弱者产生脱离群众的危险。执政之前,在残酷的革命战争和艰苦的生活环境中,党离开群众就无法生存,这个时候主要是党找群众,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很强。执政之后,由于地位变了,手中有了权力,人民群众也把自己的利益和命运全部寄托在党的身上,很多事情变成了群众找党。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正确对待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否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否永远做到不脱离群众,便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考验。为此,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多次郑重地告诫全党,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个论断深刻总结了我们党90多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凝结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以及世界其他政党兴衰规律的思考。这一带有根本性的、极为重要的政治论断,对于我们不断强化党的群众观点,时刻警惕和防止脱离群众,不断
增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策作用。
把转变作风、解决“四风”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转变作风与联系群众的关系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 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中央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突破口,制定并带头实施“八项规定”,继而聚焦改进作风,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适时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种以密切联系群众为出发点和根本点的作风建设的新探索,必将从理论和实践上对丰富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作出积极的贡献。
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的途径
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淡化和缺失是在党员干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也正是一些党员干部丢掉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表现突出的根本原因。解决了什么是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要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的问题,接下来重要的是要解决“怎样树立和贯彻”的问题,即
解决树立群众观点和贯彻群众路线的途径问题。我感到,树立群众观点和贯彻群众路线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
一是理论的培植。理论上坚定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必须正本清源,首先从加强教育入手,对全党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思想理论再教育,这是树立群众观点的基本途径。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内容和意义,系统、全面、牢固地树立起群众史观的一些基本观点,而不是仅仅只会背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样一个口号。在思想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基打得越牢,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意义、内容、要求认识的越深刻、越全面、越科学,在执政为民的行动上就会越坚定、越彻底、越自觉。
二是党性的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党性的集中表现。加强党性修养,是树立群众观点的重要途径。党性修养的内容和形式很多,比如通过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通过深入基层和群众增进感情、增长群众工作的本领,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经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等等。只有通过长期的党性修养,才能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一些基本要求,内化为自觉的行为。
三是政治的警策。民心的向背决定着政治的兴衰成败。古人有言:“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孔子家语·五仪》)“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
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贞观政要·君道、政体》)古代统治者“以民为本”的思想,对我们强化群众观点,吸取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教训,仍然不无警策作用。苏东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的历史教训表明,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不论执政时间多长,不论拥有多少党员,也不论创造过多少光辉业绩,一旦脱离了群众,失去了民心,就失去了执政乃至生存的基础,最终被人民所抛弃。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会垮台。经常用这些政治兴替的经验和规律自警自惕,就会不断增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自觉性。
四是道义的勉励。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国家公务员是靠纳税人供养的。吃“皇粮”怎能忘衣食父母,当公仆就理当情衷黎民百姓。这对一名领导干部来说,是起码的道德操守。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职业道德,勉励自己时刻把群众装在心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是人文的陶冶。人文精神的缺失,是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点淡化、对群众淡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时代背景下,要注意领导干部人文精神的培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学会理解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爱惜群众。
六是感情的培养。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个感情问题。当年八路军与老百姓的鱼水深情、血肉联系,是在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建立的,经受了血与火、生与死的洗礼。今天历史条件变化了,培养与群众的感情,对不少党员干部来说,需从人之常情做起。要培养忧民恤民爱民的情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而培养起深厚的阶级感情。
七是制度的保证。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靠制度养成,是强化群众观点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比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制度,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的制度等。通过制度,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不再是随意的、个人的、个别的行为,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不再是一时的、短期的权宜之计。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上,通过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保证我们的干部眼里有群众,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再一方面,就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改进作风、纠正“四风”方面的制度,拆掉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的无形的墙。
八是实践的历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树立群众观点离不开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深入基层根植群众,才能真切地感受群众的历史作用,体验群众的首创精神,汲取群众的聪明才智;才能真实地
了解群众的疾苦和意愿,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才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