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08-05
关于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在方便联络、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的同时,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学生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晚上就寝时,利用手机发短信、上网聊天、玩游戏,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其本人的学习、休息、身心健康,而且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甚至对学校的正常秩序产生消极的影响。
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宿舍区学生午休、晚就寝的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高一年级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含游戏机等)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学生在上课时间、自修时间,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更不允许在教学楼内给手机充电。
第二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
第三条,学生在宿舍区中午12:40-13:40,晚上22:10至第二天早上6:30,严禁使用手机,必须关机。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五条,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交到年级处,由年级处保管,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9日起执行。
高一年级处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