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1届免费师范生读研政策
西南大学2012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我校将免试招收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1.我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2.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根据国家政策,凡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四、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步骤
(1)注册提交个人信息。所有我校2011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2年1
月16日—29日登陆“西南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http://yanzhao.swu.edu.cn)”(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系统”)进行注册,核对本科毕业有关信息,填写个人工作后相关信息,以便学校及时有效地通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相关事宜。
(2)网上预报名。准备申请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还需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系统中完成网上预报名,上传照片,下载并填写《西南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准备申请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2年2月15日-17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正式网上报名,并于复试期间将报名费交至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以上三个步骤均须按要求完成,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获得录取资格。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以来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考生务必将以上材料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学部、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40071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参见前面招生专业中公布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未寄送材料的,网上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我校各招生学部、院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报考资格。报名信息有效、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通知其参加复试。
复试拟定于2012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办法及程序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学校根据考生所任教学校的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复试综合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名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教学校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学费及其他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学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二)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后仍在原单位任教。
(三)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学籍。
(四)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 西南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西南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