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极端性气象灾害对海洋渔业的影响
问题探讨
简析极端性气象灾害对海洋渔业的影响
许朝霞
(上海水产大学海洋学院,上海200090)
摘要:近年来,极端性气象灾害对海洋渔业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文章对气象灾害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了简单分类,分析了灾害形成的原因,并且总结了灾害影响渔业生产的特点。
关键词:气象灾害;海洋渔业;渔业生产
中图分类号:P429;F326.4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929(2007)02-0026-05
近年来,我国气象异常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台风、暴雨、洪水、高温、干旱,种种极端灾害气候时有发生,尤其是相对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人口密度大,社会财富密集度高,同时也是渔业生产集中的地区,近3年来,台风以及由台风引起的海啸、风暴潮、洪水等极端性气象灾害对渔业生产形成严重的威胁,造成的损失巨大,对渔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具有普遍性。
北上,在北纬16度以南往西进入南海中南部或登陆越南南部,还有少数在东经120 ̄125度的近海转向北上,少数台风也可能在5月和11月登陆广东;在7 ̄9月的盛夏季节,台风路径更往北、往西偏移,可能侵袭我国从广西到辽宁的沿海省份;在
6月和10月的过渡季节,台风主要在东经125度
以东海面上转向北上,西行路径较偏北,在北纬
15 ̄20度之间,少数台风会登陆广东和台湾、福
建、浙江。因此,我国东南沿海省份极易受到台风的威胁,而台风频繁发生季节,又恰好是适合捕捞作业的季节,也正是养殖季节,从而严重影响渔民的作业生产。
11.1
渔业气象灾害的成因
自然生态环境先天脆弱
极端性灾害气候的形成具有一定条件,因此,
它的发源也在特定的地区。我国地处东亚季风区,是典型的大陆季风气候,季风影响十分明显,气候灾害频繁。东南沿海多是大江大河的下游地区,受副热带高压与热带气旋影响最大。主要灾害是台风、风暴潮、洪涝,其次为地震、冰雹、地面沉降。以台风为例,台风是热带洋面上的“特产”,是世界上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经常发生在南、北纬5 ̄25度左右的热带洋面上,台风伴随着风暴潮和强降水,呈现带状分布。北半球台风主要发生在7 ̄10月,形成以后,具有一定的移动路径。以(11月至翌年西北太平洋台风为例,在冬春季节
1.2海洋渔业经济系统承灾能力较低
绝大多数的水产养殖都是在露天的自然环境下
进行的,海洋捕捞业更是如此,因此,自然气候风险始终是渔业生产活动中的主要风险。渔业生产过程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两者交织的过程,面对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生物体,鱼类自身的生长影响因素极为复杂,不仅由自身的生物学特性决定,还对水环境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水环境包括水文、水质的变化,其会影响到水产品的质量和产量甚至渔业生产能否正常完成。但是,影响水环境的因素非常复杂而且难于控制,从这一点来讲,渔业生产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从而导致生产的不稳定。此外,渔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连续性。捕捞渔业要根据鱼类洄游情况确定捕捞时段,
5月),台风主要在东经130度以东的海面上转向
收稿日期:2007-01-05
作者简介:许朝霞(1971-),女,蒙古族,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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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严格的季节限制,而水产养殖生产的周期相对比较长,水产品获得也具有阶段性。这一切因素决定了海洋渔业是对自然力依赖很强的弱质性产业,难以避免受到自然环境的高度影响。
另外,海洋渔业生产条件相对来讲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劳动生产率较低,生产方式比较原始,技术含量低。加上我国的渔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生产经营者独立生产经营,资本和技术力量单薄,防灾投入不足,防灾的意识单薄,抵抗灾害的能力也非常有限,渔业经济系统内部缺乏行之有效的防灾救灾的保障体系。这些都决定了渔业整个产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很弱,在重大灾害侵袭时十分脆弱。
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价值尺度度量,通过各种经济手段进行补偿和恢复。但是非经济损失难以用价值尺度度量。极端性气象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后给渔民带来的心理阴影,给死者家庭带来的心理创伤需要很久才能愈合。此外,也容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2)直接财产损失。气象灾害对海洋渔业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捕捞业生产的渔船在灾害中损毁。每到台风等恶劣气象来临之际,渔业管理部门都提前发出预警,严格要求渔民停止捕捞活动,不许出海。即便如此,渔船在港口内,由于台风的破坏力太大,也难免遭受碰撞,翻船等毁坏。例如,2005年第14号台风“云娜”袭击浙江省沿海,仅台州市就有2563艘渔船受损,其中284艘渔船沉没。2006年台风“桑美”的强度更大,是40年以来最强台风,最大风力已正面袭击福建省福鼎沙埕镇经达到19级,“桑美”
时,停泊在沙埕港这一避风港内的1万多艘渔船遭受重创,其中400多艘船只瞬间沉没。渔船是渔民的基本生产资料,而且价值较大,小船十几万元,大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许多个体渔船是渔民用家中全部资金以及贷款购买,捕捞渔民如果失去渔船,就失去了一大部分生活的保障和来源,很可能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因此,在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渔民往往宁愿冒着生命危险来保护渔船。在渔业风险事故中,因此,船损往往同渔民的人身伤残以及死亡事件连接在一起。例如在“桑美”台风期间,许多渔民就是因为在台风间隙期间,急于下海固定保护自己的渔船而遇到强风导致遇险死亡的。结果是船只损毁和人身伤亡给家中带来双重的打击。
另一类直接财产损失是海洋渔业中的养殖业生产由于气象灾害造成养殖设施破坏、水产品流失而形成的经济损失,主要表现在海水网箱养殖和滩涂养殖上。一旦发生台风,伴随着暴雨洪灾,摧毁堤坝,冲垮鱼塘,损坏网箱。一次台风袭击,往往使经营者前几年内的辛苦毁于一旦。近年来的强台风,每次都给遭受袭击地带的渔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例如,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的9号“麦莎”台风造成浙江省海洋渔业损失15.69亿元,特
2气象灾害给渔业带来的主要损失
损失是一个包含了各种利益丧失的内涵和外延
都十分广泛的概念,它是指由各种灾害或意外造成的人们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的丧失。从近年来气象灾害的致灾情况来看,主要损失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人身伤亡。渔船船员是中国最危险的职业,死亡率高出煤矿24%,是建筑行业的35倍,渔业也被世界公认为是风险最大、死亡率最高的产业。尽管这些事件未必都是由于台风或气象灾害造成,但是恶劣气候是渔民出海面临的重要威胁。由于科技手段不断进步,管理部门在监测到恶劣气象信息的时候会提前发出预警,禁止渔民出海捕鱼。尽管如此,随着近年来恶劣气候的加剧,人身伤亡仍然不可避免,以台风为典型的极端性恶劣气候对渔民人身安全的威胁更为严重,每年到台风季节都有渔民因遭遇风浪而失踪或死亡的现象。例如,“云娜”就造成死亡164人,失踪2004年的台风
“桑美”登陆之前,渔民群24人。而在2006年台风
众以及管理部门对即将到来的台风强度预见不够,没有要求在避风港内压船的渔民上岸,导致台风过境时,强大的风浪使避风港内船舶互相碰撞,造成大批船只沉没,一些木船更是被海浪打碎,造成船内渔民死亡,许多跳水逃生的渔民被碎木板击伤溺水而死。据官方报道,受“桑美”袭击,仅福建省福鼎三沙镇和沙埕镇两个地方就造成当地渔民死亡失踪人数达2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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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水产养殖损失严重,共损失养殖产量8万余吨,损失额12.90亿元(占渔业总损失的82.22%),水产养殖中受损最惨重的是围塘养殖,损失额达
规模,需要2 ̄3年的时间,而恢复生态环境则需要的时间更长。再例如,在台风“桑美”期间,福建省受灾区由于养殖鱼类大批死亡,也面临随后的污染问题,灾后政府管理部门严禁打捞死鱼出售和食用,但是部分受灾群众由于损失严重,为了挽回一点损失仍然冒险捞取死鱼廉价出售,这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又带来潜在的威胁。
6.30亿元,其他如浅海养殖损失1.08亿元,滩涂
养殖损失1.76亿元,网箱养殖损失1.92亿元,内陆养殖损失1.71亿元。养殖鱼虾等大量逃逸或死亡,部分地区水产养殖几乎全军覆没;2006年“碧利斯”带来的强降雨袭7月,第4号强热带风暴
击了广东省,造成全省受浸池塘面积4.08万公顷,崩塌堤围88297米,损失种苗35984万尾,渔业生产损失产值14.8117亿元,损失水产品产量台风给福建省16.802万吨;2006年8月,“桑美”
福鼎市渔业生产带来几乎毁灭性打击。“桑美”台风登陆福鼎时,全市7万多口渔排网箱在台风登陆瞬间几乎全部摧毁。福鼎市在这次台风灾害中,经济损失约25亿元,其中海洋渔业收入就达10亿元,其中渔排网箱损失达到6亿元。福鼎市主要渔排网箱区—沙埕镇沙埕港港区内近2万口的网箱几乎全军覆没,每口至少投资8千元,单网箱损失就有
33.1
势
近年来海洋渔业气象灾害的致损特点
灾害强度逐渐增大,致损呈现逐年扩大的趋海洋渔业面临着气象灾害的威胁最为严重,而
且灾害的强度有逐年增大的趋势。综合分析各种海洋性灾害的自然风险性和经济损失:50年代平均每年不足1亿元,60年代为每年1 ̄2亿元,70年代为5 ̄6亿元,80年代每年十几亿元至数十亿元,
1990年超过500亿元。这些损失的80% ̄90%发生
在沿海地带。沿海地带在全部自然灾害经济损失中的比例,在80年代初和90年代初,已达到大约
10%,近年已大大超过这一比例。尤其是近几年
“云来,台风次数增加,从2004年的14号强台风娜”,到2005年的“麦莎”,2006年的“碧利斯”、“格美”、“桑美”,巨型超强台风不断登陆我国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破坏性也呈现逐年加大的态势,给沿海的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害。以2004年的云娜为例,台风十级风圈达
1.6亿元。
(3)后续污染损失。渔业生产具有自然再生产属性,同种植业和畜牧业相比,生产对象个体小而分散,更加难以管理和控制,因此在气象灾害事故发生以后,常常伴随着后续的损失及污染事故。比如灾害造成的水质破坏,造成养殖鱼类、贝类死亡,无法打捞,腐烂后将会造成进一步的水底污染,很难恢复再生产,对周围人民的健康生活也形“碧利斯”给广成一定的威胁。以2006年7月台风
东省造成强降雨为例,广东省最大的海水养殖基地饶平县柘林湾,60多平方公里的海面,3万多个网箱,突然而降的特大暴雨造成附近水库被迫泻洪,大量的淡水泻入柘林湾,导致海水变淡,从而造成海上网箱养殖的鱼类、贝类、蚝类等水生物大量死亡,几天后数量庞大的死鱼漂浮在海面上,海水发黑发臭,再加上河水夹带着大量泥沙和漂浮物流入海湾,导致水质严重污染,养殖区的鱼类100%死亡,另外,在海底死亡的贝类沉淀在海底,造成海洋底质的污染,极大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也给恢复渔业生产造成很大的困难。据广东省海洋渔业局发布的受灾情况分析,水产受灾区想要恢复到灾前的
180公里,降雨量大于50毫米的区域8.2万平方公
里,占浙江省陆域面积的82%,大于300毫米区域面积为0.7万平方公里,占浙江省陆地面积的
7%;强降雨量集中在沿海区域,给浙江省特别是
台州、温州地区造成惨重损失,是1956年以来登陆我国大陆强度最大的台风,因灾造成死亡164人,失踪24人,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多元。而2006年台风“桑美”,最高风力已经达到19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比“云娜”更为惨重。
3.2灾害突发性强,预报准确度不够,难以预防虽然当前气象预报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恶劣
气候之前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做到及时对渔民发出预警,但是预报仍然存在很多误差。随着海洋环境的恶化,海洋气候灾害也不断增多,人类对台风等突如其来的极端性气候还缺乏准确的认识以及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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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准备,从而不能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例如,“碧利斯”在福建登陆后,并没有按2006年的台风
照气象专家预测的那样行进,而是经过了一个“勺”形曲线,在广东、湖南、江西三省交界处与西南季风相遇,使粤湘赣三省的部分地区几乎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遭受强降雨的袭击,渔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再例如,在台风“桑美”发生之前,气象部门已经发出预警,预报该次台风强度会达到17级,由于人们从未见过如此强度的台风,对17级风力的破坏能力预见不足,仍然按照原来的方式将船只停放在避风港(沙埕港),为了避免船只碰撞,船员也仍然按照惯例在船舱内压船,没有上岸,结果造成台风袭击来时顷刻之间船毁人亡。而据气象部门监测,当时风力最强时已经高达19级。
对于渔民来讲,船只和人身还可以在台风预警到来后进行转移,而养殖业的设施以及正处于生长过程中的养殖产品是很难转移的,只能通过有限的预防措施,如加固堤围、近距离拖动网箱至相对安全的港湾等以尽量躲避灾害。因此,一旦巨型台风等气象灾害发生,损失根本无法避免,渔民所能做的防备措施十分有限而且无力,渔民在极端性气象灾害面前几乎完全处于无助境地。
灾害过后的损失统计工作都很困难,特别是财产损失,根据基层粗略的估计进行统计,公布大范围内的统计总数据。在笔者对受灾渔民的走访情况来看,渔民认为报损时的统计不够精确,但同时也承认要管理部门各家各户的精确地统计灾后损失具有相当大的困难,是不现实的。
3.4灾害波及面积大,有明显的地域集中性同一地理位置有着相同的气候条件,所以,气
象灾害影响沿海渔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灾害的发生频率以及破坏程度与渔业生产所在的地理位置有直接的关系。捕捞业面临的恶劣环境已经不必再多说了,养殖业沿海的海水养殖和滩涂养殖就比内陆的淡水养殖面临的气象情况更为复杂,也更容易受到恶劣气候的袭击。在调查中发现,沿海的养殖区域中,处于低洼地区的鱼塘、河流入海口的深水网箱面临的风险威胁更大,也往往是第一批遭到破坏的对象。极端性气象灾害的发生,一方面有破坏面积大、损失具有不可抗性;另一方面就某个养殖地域来说,该地区面临的风险,遭受损失的程度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可预见性。
3.5受损后恢复生产困难,渔民返贫现象严重目前,我国的渔业组织化程度比较低,渔业生
3.3灾害损失难于估算,统计数据误差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是多方面的,有人身伤
产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特别是从事近海捕捞作业的个体渔民,以生计渔民为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以捕鱼为生。一旦在事故中死亡,给家里造成的不仅是精神上的痛苦,更会使整个家庭失去经济支柱。许多捕捞船只是父子同船,遇难后家里只剩下老弱妇孺,加上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在渔业灾后救济中的能力和作用有限,遭灾后渔民家庭往往负债累累,很难自行恢复生产,因灾返贫的事情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障,渔船一旦出事,整个家庭陷入赤贫。例如在“桑美”9号台风灾害期间死亡的渔民中,最小的年仅22岁,还是家中的独生子,他也是在保护船只的过程中遇难,死后留下年迈父母和购船贷款债务几十万元,他的死亡给家人带来的灾难不言而喻。此外,海水网箱养殖,滩涂养殖前期投入较大,许多渔民是通过借贷凑齐资本投入生产,一旦发生台风灾害,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损失的发生。有的渔民一次受灾后,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贷款,生活陷入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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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船只损毁、固定养殖设施的破坏以及水产品的死亡、流失和品质下降,还有生态环境的损坏等等。每次事故的发生,对于损失的统计是一件艰巨的工作,灾害直接摧毁致损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毁是在灾后逐渐显现并且统计出来的,从几次灾害发生以后各部门公布的受灾情况来看,统计数据比较笼统,之间差别比较大,误差也比较严重。例如,在“桑美”台风过后,政府公布的死亡数据就受到当地灾民的普遍质疑。统计数据不精确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各部门管理职责不一样,统计口径也不同;统计的时间有差别,统计数据也会不同;渔业生产实践千差万别,养殖方式和养殖品种复杂多变,对损失的估价本身具有复杂性;在调查损失的过程中,渔民对损失的估价标准不一样,有的是根据成本估算的,有的是根据市场价格估算的;其他原因比如隐瞒或者虚报等等。因此,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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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渔业气象灾害管理体系的建议
综上所述,以台风为典型的极端性气象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难以预防的特点,对海洋渔业造成的损失严重,并且其影响有逐渐扩大的趋势。渔民的生产生活受到气象灾害的严重威胁,而受灾后通常都是采取临时的救助和救济措施,依靠政府和民间援助,渔民进行生产自救来恢复渔业生产,缺乏完备有序的灾害预防制度和灾后救助补偿措施。因此,急需针对渔业生产建立专门的灾害管理和保障制度,以保护渔业生产的连续性发展,保障渔民生活。
殖设施的建立,对养殖业面临极端性气象灾害时提出应急方案以减少损失等等。
4.2建立渔业气象灾害保险制度
极端性气象灾害对渔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影
响,目前的船东互保制度多局限在海洋捕捞生产的风险管理,还远远不能满足渔民的灾害补偿需要。尤其是海洋渔业生产中的养殖业,几乎没有相关的保险制度提供灾后保障,针对渔业气象灾害风险所制定的保险措施少之又少,迫切需要研究和建立完善的渔业灾害保险制度,通过渔民交付、政府提供、相关行业部门扶持等多渠道计收保险费,建立灾害补偿后备基金制度,对于受灾后无力恢复生产的渔民有秩序、有依据地进行经济补偿,保障他们生活稳定。建立渔业灾害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把渔业气象灾害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从而保障渔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
4.1加强台风等极端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在提高台风等极端性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性的
同时,应尽快开展对台风风险预案的建立和评估,建立海洋渔业极端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加强沿海地区气象部门和渔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包括建立健全海上渔船安全生产救助指挥通信系统,严格确保气象灾害预报的提前通知下达,并且对渔船捕捞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最大程度避免渔民灾害期间出海捕捞中受到损失;吸取以往的教训,解决好渔船避风和靠泊的问题,加强港口建设,提高抗拒极端性气象灾害的能力,以便台风来临时,渔船能够迅速地安全靠泊;加强养殖业抗风险能力,监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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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中.中国可持续发展态势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
AnalysisonInfluenceofExtremeMeteorological
DisasteronMarineFishery
XUZhaoxia
(OceanCollege,ShanghaiFisheriesUniversity,Shanghai200090,China)
Abstract:Inrecentyears,theextrememeteorologicaldisastercausedtheseriouslossestothemarinefisheryproduction.Eachkindoflosstothemarinefisherywhichcausedbythemeteorologicaldisasterhadbeencarriedonthesimpleclassificationinthispaper.Specially,thepaperhademphaticallyanalyzedthereasonswhichthedisasterformedandsummarizedthecharacteristicswhichthedisasteraffectedonthefisheryproduction.
Keywords:meteorologicaldisaster;marinefishery;fishery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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