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标准讨论通知
中共东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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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创先组发〔2010〕9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
党员具体标准讨论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中央和省属驻莞单位党组织:
现将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具体标准讨论的通知》(粤创先组发[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意见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召开专题学习思考会。各镇街党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思考会,专题学习党章、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在深入发动基础上,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思考,为开展先进和优秀标准讨论做好准备。开展专题学习思考活
动要在11月底前完成。
二要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或学习讨论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具体标准讨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充分讨论,要求做到人人有发言。各党支部要根据发言讨论情况,对先进和优秀的具体标准以书面形式进行概括,连同个人发言原始记录一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活动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
三要做好总结提炼工作。各镇街、各单位在组织深入学习讨论基础上,通过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形式,突出地区特性和行业特点,总结提炼本镇街、本单位在学习讨论过程的认识成果和先进典型,并形成质量较高的理论文章。各镇街要撰写上报3篇以上理论文章,各单位要撰写1篇以上理论文章。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市内各高等院校等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撰写理论文章和推出研究成果。总结提炼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
各镇街、各单位开展讨论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材料、撰写的理论文章,请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市委组织部调研科)。
中共东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15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标准*讨论*通知
抄送:市委常委、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东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