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管理制度
09-21
东都中学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校自行车管理,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自行车失盗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同时为了保证家住较远学生上、下学的方便,给学生学习创造便利条件,使学生自行车存放有良好的秩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自行车管理制度。
一、骑自行车者在校门外3米处下车,推行进入校门;进入校门后,一律推行,不得骑行或者踏行;学生自行车不准放在教工停车区内。
二、非安排区域禁止停放自行车。对停放在禁放区域内的自行车,学校有权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处理。
三、学校仅为住地距学校较远的走读生提供自行车停放场地,走读生自行车,要按照学校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停放自行车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要自觉服从学生会的管理。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禁止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六、行车要注意安全,行车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车人转弯时,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并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通过陡坡或车闸失灵时,行车人应下车推行。下车前,应伸手作上下摆动示意,并不得防碍后面车辆行驶。行车人在行驶中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打伞、持物;不得扶肩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禁止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带人。骑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闯红灯、不越线等灯、不骑车带人、不曲折竞驶和并排行驶。
七、自行车停放后,必须落锁,凡无锁或锁失效,自行车失窃,学校不负责任。
东都中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