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法
08年4月新公司资料《企业与公司法》串讲纲要
1、何谓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企业法律形式的含义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含义: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
特征: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是可以发
展变化的。
决定企业
内部的组织结构。
企业法
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企业法律
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3、何谓独资企业?
也称个人独资企业,或独资商号、独资所有制、单人公司、个体企业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法律上不要求企业有最低的资本金,业主得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4、简述我国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的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相对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
5、说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经登记机关作法律审核和形式审批,对符合条件规定即予以登记,并发给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于当日成立。
6、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其中合伙人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是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以营利位目的的经济组织。
8、简述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含义。
就是国有企业的厂长或经理由国家委派或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准,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一种企业决策与经营管理制度。
9、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是指国外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管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同企业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哪些法律特征?
中外双方或多方共同为合营企业的设立人和股东。
中外合营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
由于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因而中外投资者以投资额为限或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利机购是由中外合营者委派组成的董事会,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运营管理体制。
合营企业中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含合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未作为中方合营者投资的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有直接经营产品进出口业务的权利,可以直接从国际市场采购原材料,也可以直接向国际市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 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合营各方协商却定。
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标志之一是,外方的投入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否则,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11、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多少?25%
12、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者有中方,也有外方;可能是两方,也有可能是多方。
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
中外合作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
投资外方可以现行回收投资,且在期满时将投资利益无偿留归中方。
企业的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
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可不依投资比例确定,而由双方通过协商,用书面合同加以规定。
13、公司有何特征?
(1)以营利为目的
(2)具备法人资格
(3)依法定程序设立
(4)符合法定要求的股东投资
(5)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依据 14、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公司形式是什么公司?
答;无限公司 15、在五种公司形式中产生最晚的又是什么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 16、在优化鼓励投资的制度环境方面,《公司法》在2005年作了哪些修订?
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标准。
允许公司的注册资本分期缴付
放宽了出资财产的种类和形式比例限制
取消了股份公司设立批准制度
允许股份公司以私募方式集资设立
降低了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标准
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比例限制及承认一人公司
17、何谓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8、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方式分别有哪些?
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方式: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由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设立
19、什么是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董事外的其他职位也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事物,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重要关系的董事,
20、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哪个国家?
美国 21、、什么是公司债券?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2、公司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
证券持有人与公司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
证券发行主体的范围不同。
证券利益实现的方式不同。
23、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债券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有哪些?
一是重点国有企业,即按政府的布局安排拟于近期实施股份公司改制的纯粹性国有企业。
二是上市公司。 25、简述资产负债表、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含义。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占有、公司对外负债和股东权益的构成状况的财务报表。
法定公积金指公司依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而必须从公司当年净利润中按比例提取的储备金。
任意公积金也成为任意储备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提取后从公司当年税后利润
再行提取的积累资金。
26、跨国公司有何特征?
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全球开展商业活动的经验和能力,占据较多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雇佣人数庞大,经营战略覆盖全球,对过级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巨大。
27、何谓外国公司?
存在两种法律上东获取新设公司的股份或价款支付。各加入公司免经清算程序而结算,其权利义务由新设公司继承的合并行为。
30、公司合并应由公司的哪个机关作出决议?
在参加合并的
各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1、合并各方应当分别在什么时间内将是指具有一定的规模的公司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之虞时,为积极预防破产,经公司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干预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重新作出安排并对公司实施强制治理,使其复兴的法律制度
37、公司重整制度的特征有哪些?
从制度目标和 价数、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上限,一般最多为50人。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经国务院证的含义:
合并的事实通知其债值来看,公司重整制度一是从普通法律权人和在报纸上公旨在积极挽救有重建意义上奖,一切依据外告?
希望的困境企业,通过国法在国外设立的公10天内通知其
使其扭亏为盈和持续司针对本国而言均是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经营,来保护社会整体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与报纸上公告。
利益
本国法律体制没有主32、并各方的债权从使用主体来看,体性或者组织性方面债务在合并后由谁承各国或地区立法规定的联系。
受?
不一,美国的使用范围二是从公司法意由债务人公
较为宽泛,日本、英国义上讲,外国公司是只司。
及其台湾地区的重整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33、何谓公司人格制度只适用于股份有立,但依据本国法,在否认?
限公司。
本国设立分公司的该为了制止滥用公从程序启动的条外国公司,公司法上规司人格,保护公司债权件看,公司重整程序的定的外国公司就是这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启动条件与破产清算种公司。我国《公司法》益,司法机关可以在特程序和和解程序相比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定的情况下否认公司更为宽松。
的含义,它自身并不是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从重整的手段来一个国际性的商业组有限责任,判令公司控看,公司重整手段较为织,只是在一国依据该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丰富,不仅包括和解制国法律成立,在多个国对公司债务或对公共度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家通过设立子公司和利益的损害承担责任诸如债务减免,延期履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
行等妥协与让步,还包的公司企业。
34、公司人格否认括剥离、股权出售、合28、什么是公司的的制度特征有哪些?
并与分立、股份置换等分立?
公司人格否认以一切有利于改善公司是指公司依照法公司具有法人人格为绩效、带来积极的净现定程序分解为两个或前提。
金流量的措施。
两个以上财产责任相公司人格的否认从重整的参与主互独立的公司企业法结果是要求滥用控制体来看,公司的股东与人的行为。
权的控制股东或实际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29、何谓吸收合并控制人承担法律责任。
人共同参与公司的重和新设合并?
公司人格否认只整,而不同于和解、破是指也可以称为是公司人格制度的一产清算程序中股东无吞并式合并或接收合种例外,不能普遍适所作为。
并,在经济学上亦可称用。
从公权力及其干为兼并。吸收合并是指公司人格否认是预力度来看,公司重整一个公司或几个公司对公司中股东与债券是在法院的干预下,由的财产作为整体并入人利益的再调整,其目债务人、债权人和出资到另一个公司,转让公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人等多方主体依法对司的股东变为接收公与正义。
公司债券债务关系和司的股东或取得接收35、对公司人格滥经营事物进行的有序公司的价款支付,转让用行为的判断依据是整理。这使之迥异于我公司免经清算程序而什么?
国长期存在的带有浓结算,其权利义务有存公司资本显著不厚计划经济色彩的企续的接收公司承继的足。
业整顿制度,后者完全行为。
欺诈或错误的行由政府一手操办,整顿新设合并也称创为。
手段以行政命令方式设合并和新建合并。是公司人格混同。 为主,甚至派出各种工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公司管理或运作作组进驻企业。
同组建一个新的公司,没有遵守公司程式。
38、新《公司法》每个加入公司的财产股东过度控制。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作为整体转让给新设36、何谓公司重组织机构的设置、关于公司,由加入公司的股整? 股份转让、关于股东人外的 人转让股权的相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关制度,当然存在一定已公开发行
的限制。
公司股本总额不有限责任公司的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组织机构的设置:股东公开发行的股份会,董事会,监事会,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经理系统四个部分组25%以上;公司股本总成。
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在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为10%以上
东会的主体有哪些?
公司最近3年无重董事会,代表1/10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报告无虚假记载
1/3以上的董事,监事42、股份有限责任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新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公司法》是如何规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或的?
者执行董事应当召集5到19人
临时会议
43、何谓累积投票39、我国《公司法》制?
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股东在选举董资本的最低限额、发起事、监事时的总票数为人的人数和住所有何其持有的股份代表的要求?
表决票数以需选举的最低限额:最低限董事或监事的人数股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东可以选择将总票数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集中投在一个董事候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
选人名下,也可以选择发起人人数:2到分散投入数人名下。
200人以下
44、简述新《公司住所:应该有固定法》第167条第1款的的公司住所。
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取消了从税后利起人必须认购多少股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份?
的强制性要求,进而取35%
消了公司法中关于“法股份有限公司一定公益金”的所有规般设立哪些组织机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构?
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股东大会,董事的10%列入法定公积会,监理会,经理。
金。
如果公司不能成45、国有企业的具立,发起人应当承担何体形式有哪些?
种法律后果?
全民所有制企业,要向其他认股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有连带承担退股款及利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息,并负赔偿他人损失公司
的责任。
46破产案件由何40、何谓优先股? 地法院管辖?
是指由公司个别答;破产案件由债股东持有的,在财产分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配权利上比普通股有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优先权的股份。
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41、公司公开发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
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己的名称和住所
答:独资企业。 般管辖地区、地级市以 有符
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5、分公司和子公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 有与司有何区别?
案件;个别案件的级别生产经营活动规模相答:(1)分公司 分管辖,可以依照《民事适应的从业人员
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办 有相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理,即可以实行指定管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辖和提审管辖
人
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47、公司法》第142 有明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条关于公司股份的转确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让有哪些限制?
经营范围
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明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律确、规范的财务会计制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规定的条件下任意转度。
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让其股份;增加了股份
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份交易的场企业设立原则大致有: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所,对发起人持有的股自由设立原则、特许设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份公司的股份由原来立原则、准则设立原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的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则、行政许可设立原则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不得转让改为公司成等四种 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立后1年内不得转让,
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对公司董事、监事、经51、法》关于合伙人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理股权转让的方式有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所放宽。
的财产份额、关于合伙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48、法定资本制? 企业的对外担保、关于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是指在公司章程所确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定的注册资本须等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或高于法定最低资本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标准,在公司成立前由人后转为有限合伙人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股东一次性足额认购等是如何规定的? 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完毕,股东可以全部一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次性缴足或者按照法动产
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律规定的期限及比例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完成首次付交,使公司称
立财产,其实际占有、满足法定条件得以成3)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立的资本制度。 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简述资本三原则。 财产权利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传统的大陆法系国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家公司法所奉行的事理变更登记手续
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关公司资本管理的三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项基本制度的概括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说法,他所体现的价值6)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是国家对股份公司的举借债务的
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资本设定一种安全界7)聘任合伙以外的人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限,以使股份公司的资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本满足法定。真实、稳管理人员。 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健的条件,以便保护债 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保
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障社会经济秩序的健52、合营企业利润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康运行。
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司字样即可。 49述母子公司间则是什么?
法律关系的特征。(1)中外合作者依照 (2)子公司 子公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配利益或者产品,承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2)母公司持有子公担风险和亏损。
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司50%以上的股份(3) 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
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制权。 53、合营企业的各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项保险应向哪里的保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
险公司投保?
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50、企业设立的一般条答:合营企业的各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件和法人企业解散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原因。企业设立原则有的保险公司投保。
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哪些?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条件:成果以54、企业组织形式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及商业服务活动为社中最简单和最古老的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会所需要
形式是何种企业?
司的重要区别。 (1) 有自 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团模式。 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
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 (3)母公司、子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属于母公司。 (2)母构,但法律上,子公司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的决定权。因此,一个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负债表。在财产责任公司50%以上的股份,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任,互不连带。 通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司的关系。 (3)母公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的公司集团模式。
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 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
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56、什么是派生诉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讼?
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答:也称为代表诉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讼,是指当公司的董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公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司的利益,而公司怠于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责任,互不连责任以恢复公司的利带。 通过持有其他益时,由公司的股东基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于与公司的利益连接,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径行代表公司对侵权的公司,又称控股公方或者违约方发动的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诉讼。
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
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57、母子公司对第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三人的财产责任
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答:从对第三人的财产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责任来讲,事实上有两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种情况:第一,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直接占有并经营管理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对
第三人的债务时,或破转移的其他关系。但经营管理制度。
产或解散,母公司在子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股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指外国的企业、公司和其份应当用来为母公司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偿债,这并不影响子公系。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司的独立法律地位。当
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然这种清偿在政策上 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
要考虑到资公司营业07年公司法未修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上的连续性,不可以以正前的公司与企业资、共同经营管理、共享连锁破产的方式去实法资料作参考用 利益、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营企业。合资企业的形现第三人债权,此时的一、名词解释 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清偿方式应当在资产1.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评估的基础上整理出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11.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售、接管或由若干个股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东(债权人演化而来)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的经济组织。 共同拥有。因此,母公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2.企业的特征:1).从企投资并拥有,由外国投资司原有子公司的股权,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者独立经营经营管理,独不管是出资证明(有限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专门从享利益和承担风险,自免公司)或是股票均可按事商品经营活动和商业服盈亏的企业。 市场价值仍以证券资务的经济组织2).从企业1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公本形式受让于债权人。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司财产归国家所有,由国第二,子公司以其直接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占有的财产不足清偿3).从企业存原法律条件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下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对第三人债务时,或破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产或解散,母公司一般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法律形式. 也称股东权。一般是指股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3.企业名称,也称为厂商东基于对公司的投资而享责任,只要其投资真实名称,是一企业区别于其有利益分配权得参与的决到位并未有撤资事实他企业的标志符号,由行策和管理权。
发生,就不发生连带清政区域,字号,经营范围和14.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为偿责任。子公司只以其组织形式结构. 股份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全部财产(包括对孙公4.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多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司的投资)对第三人负国《合法企业法》在我国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清偿责任。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产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58、新《公司法》担风险,企业不取得法人企业法人。 第217条关于高级管理资格,合伙人对合伙人企15.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人员和控股股东是如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起人只认购拟设公司全部何规定的? 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或首批发行股份的一答:(一)高级管理人5所谓厂长(经理)负责制,部分,但不能少于公司的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就是国有企业的厂长(经股份总数的法定比例,其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理)由国家委派或由职工余股份公开向社会一次或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分批发行,使公司得以成准,对企业的生产指挥、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立并最终认足股本总额。 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一种1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他人员。 (二)控股企业决策与经营管理制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度。 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6.所谓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众集体或集体性的经济组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织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同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外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按劳分配(部分企业实行国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公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司注册资本达25%以上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企业法人。 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17.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或者营业资格的经济组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织。 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7.私营企业,是指由私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投资、企业资产归私人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实行雇工经营且雇员18.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股东。 (三)实际控人数达8人以上的营利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经济组织。 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8.个体工商户是我国个体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证券。 所有制的一种存在的方系、协议或者其他安19.公司集团,亦称企业集式,是城乡从事个体工商团,是指以母公司为核心,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业的个体经营者的总称。 由母公司投资控股或与他行为的人。(四)关联9.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企业签订企业合同形成母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子公司关系和关联企业关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系,母公司实施统一经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适当分离的原则,以承包战略和经济政策的企业联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合同形式,确实资产所有合群体。公司集团的法律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者同企业及经营者之间的地位与跨国公司相同,并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实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
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因而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公司法的概念。
保护期限即保留期为6个20、企业登记:是指企业月。
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8.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在企业注册机关由申请的,应由董事会为申请人,人提出申请,注册机关审并于公司创立大会结束后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申请内容和行为。
请设立登记。
21:独资企业:也称为个9.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如人独资企业或独资商号,果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单人公司,人体企业等,字,则须有三个以上的分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支机构;
并经营的企业不取得法人10“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资格,法律上不要求企业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有最低的资本金,业主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已任的企业。
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22:法定公积金:指公司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依据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而必须从公司当年净利润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按比例提取的储备金。 11.我国于1999年颁布并23、公益金:是依据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实施了法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定比例提取的用于本公司资企业法》,称其为个人独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积资企业,将其定义为依照累。
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24、控股公司:指持有另内设立,由一个自然投资,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票或股份,取得鼓动会表性经济组织。
决权的多数,从而对该另12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外公司实施控制和支配的42条也规定,合伙人个人公司。
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25、公司集团也称企业集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团是指以母公司核心由母企业中的权利。
公司投资控股或与其他企13退伙一般分为任意退业签订企业合同形成母子伙、法定退伙和除名三种。 公司关系和关联企业关14、厂长(经理)的职权系,母公司实施统一经营和职责。第一,有权依照战略个经济政策的联合群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体。
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26、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第二,章程素哦确定的注册资本行使企业生产的指挥权和(等于或高于法定最低资经营管理决策权。第三,本)在公司成立时股东一有权决定任免(聘任、解次性足额认缴完毕,公司聘)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才可以成立的公司资本制第四,有权决策企业机构度。
的设置。第五,有权对中二、选择题
层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奖1.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是由励和惩罚。 德国于1892年首先颁行法1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律予以规定的
法》第51条规定,职工代2.德国公司立法中对“参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与制”的规定,即公司监的工会委员会。
事会成员的1/3以上从职16.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分工中产生,在世界范围内配形式上实行按劳分配为有较大的影响。
主。
.3.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17.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税,对投资者的生产经营18.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构
所得税。
19.企业的承包经营的具4.我国现行企业(含公司)体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立法对企业设立体现了准(1)上交利润递增包干。则设立和行政许可设立相(2)上交利润基数包干,结合的原则,这与我国市超收分成。(3)企业上交场经济刚刚起步、商业文利润定额包干。(4)亏损明尚不发达的国情是相符企业减亏包干。
的。
20.外方合营者的外国的5.企业登记通常包括设立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织或个人;中方合营者为记三种情况
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6.在我国,企业登记机关经济组织。
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凡经营下述行业就应当约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定经营期限:(1)服务性局。
行业,如饭店、公寓、出7.登记企业名称需预先核租汽车、咨询等;(2)土准,核准后则受法律保护,地开发和房地产业;(3)
自然资源勘查开发业;(4)获准进入限制性行业的项目。3.审核批准。审批机构在接到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及全部文件后,应当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21董事会在讨论合资业章程修改,企业中止、解散、增减注册音乐资本,企业合并与分立等事项时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22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合格企业因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的任期为4年。
23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方第一次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发额15%。 24对通过收购另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
25第33条规定:合资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允许减少其注册资本;如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才可举行),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26.外资企业 与国内企业设立不同的是,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可以分期缴付,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认缴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完毕。
27.讨论下列问题时,法律要求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或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3)合作企业的解散;(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6)其他由章程规定的重要事项。
28.凡公司的经济活动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称资合公司,典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29.规定发行债券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发行额不超过公司的净资产额的40%
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如果讨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法、解散或者变公司形式,以及通过悠扬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
3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的,董事会为股东的执行机构,不设立股东会的,则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兼决策执行机构。 3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33.我国《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至13人。
34.董事的资格。我国《公司法》第18条和第57条对董事的资格作了消极方面的限定,这种限制也适用于监事、经理的资格条件。主要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排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35.《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而不再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
36.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应当在会议召开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 37.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38.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9.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的代表。 40.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首先认缴注册资本的35%以上。
41.在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2.对土地使用权的估价,依法由土地资源评估机构进行,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清后,公司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应在30日内由全体发起人召集公司创立大会。
44.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由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
4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
46.依据股份所享有的权利的不同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47.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得符合下列条件: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48公司除了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外,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49.任何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达到普通股总股本的50%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作出报告并公告。
50我国法律规定,召集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名股东。
5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资本、解散公司等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公司违反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1)无民事行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中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析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公务员。 53.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54.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1条即规定: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
55.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低于30日,多于60日。 56.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发行债券的公司则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57.《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等。 58.公司的对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59.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60.依照我国《公司法》之规定,除特别清算的情况外,公司自行解散的应当自决定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跑龙套会确定其人选。
61.合并的程序中通知并公司通知债权人,按我国《公司法》之规定,在参加合并的各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日的10天内,各公司均应通知其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按规定只能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和转增公司资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及摊销公司设立费用、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费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63.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所持目标公司的股份如达到75%以上时,则目标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所有股份达90%以上的,其他股份持有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股票。
64.重整机关由人民法院选任或依法组织其他机构在法院指挥和监督下管理公司并负责重整事务。这些机关包括重整人、重整监督人和关系人会议。 65.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6.董事长有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会(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67.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的股份公司为3000万人民币,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68.1997年3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在境内可以发行以人民币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9.上市公司决议内容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就债券的期限而言,法律规定最短为3年,最长为5年)。
70.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满足的条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随时依据约定的条件实现转换股份。
72.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企业债券管理条件》还明确限制财政预算拨款、银行贷款、救灾款等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企业债券。
73、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体制,在我国设立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经济组织,统一实行33%的所得税。
74、合伙企业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之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
7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机构的审核应当在三个月内决定。
7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应当在45天呢一决定是否批准。
77、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到13人,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78、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由全体认股人参加,发起人应在开会日15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认股人,无法通知的,在会议召开日10日前公开通知。 79、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3年内不允许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期内不得转让。
80、股份有限公司召集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以前就有关事项作出公告。
81、企业设立原则大致有:自由设立原则、特许设立原则、准则设立原则、行政许可设立原则等四种
82企业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工商管理局
83、退伙一般分为任意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三种。 84、适用于纯粹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成分;微利企业上交利润定额包干和亏损企业减亏包干四种。 8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经营下述行业就应当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性行业、土地开发和房地产业、自然资源勘查行业和获准进入限制性行业的项目。
86、董事会在讨论合资企业章程修改,企业中止,解散,增减注册资本,企业合并与分立等事项时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87、从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角度看,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88、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适当的组织机构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89、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出资方式:现金存入为设立公司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20%
90、股票的印样式要符合法律要求,其正面应当记载法定的内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和股票种类,票面金额以及代表股份额,股票的编号。股票须与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91股利分配的形式: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股票股利和建业股息。
9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物可单独行使否决权如: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6)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举借债务的7)聘任合伙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简答题1.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和必要的生产经济条件。(五)有相对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
2、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3与公司类企业和独资企业之设立条件相比较,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确有不同之处,这主要体现在:1).合伙企业得有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独资企业则仅有一个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均为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者,公司的股东则对公司仅以投资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其法律含义有两方面:第一, 《合伙企业法》不允许任何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因而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存在的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依我国《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是不能成立的。第二,《合伙企业法》实际上排除了任何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为合伙人的可能。在世界上,关于法人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立法例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允许,如美国;二是不允许,如我国台湾地区2).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而公司则是公司的章程。3).合伙人因要对合伙企业之责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而在合伙企业法中并无必要要求注册资本。4)由于合伙企业之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法律禁止在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出现“有限”、“有限责任”、“股份”等字样,以免对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带来混乱。
4.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法定事由而当然退伙的情况。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协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私营企业的法律特征(一)私人直接投资且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二)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三)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6.外资企业的特征: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的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的利润全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的法律中国境内设立的。3).外资企业在顺国应是一个经济实体或是法律主体,其在中国的经营活动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自主经营。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1)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者有中方,也有外方;可能是两方,也可能是多方。2)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3)中外合作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4)投资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且在期满时将投资利益无偿留归中方。5)企业的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
8.从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角度分,公司有五种形态:1)无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3)两合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两合公司
9.公司法的特征:第一,公司法是一种商业组织法。第二,公司法是一种商业行为法。第三,公司法的主体内容由成文法构成。第四,公司法的规范主要是强制性规范。
10.有限责任公司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通常有上限和下限(2—50人)。2)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不能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公司资本。4)股东出资转让有一定的限制。5)法定资本额的限制。 1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的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适当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第一,以协议方式进行。第二,股权的转让不改变公司的独立人格。第三,公司股权的转让涉及交易以外的其他利益主体包括公司本身的利益。第四,股东权转让完成后应当由公司依据强制法的要求办理更登记手续,作为向社会的公示。
13.股票的印制样式要符合法律的标准化要求,其正面应当记载法定的内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
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额、股票的编号。 14.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是指非定期的、必要时才举行的股东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事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股本总额1/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1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具有以下特征:1)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是公司法定的常设机关。3)董事会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4)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5)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设定。 16.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此外,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17.股利分配的形式:1)现金股利。2)财产股利。3)股票股利。4)建业股息。
18.公益金的法律特征是:1)它在公司法上有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公司不得因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而违反之。2)公益金应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公司税后利润的5%至10%。3)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项目的开支。
19.资本公积金黄色的来源通常有:(1)超过股票票面金额肆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2)资产评估时,从资产估价的增值中扣除估价减值的溢价额;(3)处分资产的溢价收入;(4)因合并其他企业,继受之财产减去被合并企业的债务,并减除向该企业股东给付额的余额;(5)受领赠予所得。
20.股利分配的原则包括:1)纳税优先原则。2)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与公益金优先的原则。3)公司亏损时不分配股利的原则。4)实现同股同利的原则。
21.公司收购的形式:从公司收购的交易途径来看,公司收购有公开收购与协议收购两大类;从收购的类容来看,有股份的收购(包括整体收购、参股收购)、经营性资产的收购及营业性权益的收购。
22.公司收购与公司合并三个重要的区别是:(1)公司收购参于收购广阔来讲,一般只取得目标公司的达到支配程度的股份,或者虽然取得目标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及营业权益的所有权,而不能必然导致目标公司的解散,除非在收购的同时将目标公司予以吸收合并;(2)一般情况下,公司收购的法律关系发生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除非目标公司的股东会、股东等公司所有者通过决议或章程之规定授权董事会出售公司整体、经营性资产及营业权益;(3)由于收购不改变目标公司的实体法律地位,或者收购了某些经营性资产及营业权益,收购方并不直接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除非在收购的同时将目标公司予以吸收合并,或是者在收购经营性资产及营业权益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并得到目标公司债权人之同意。
23.公司重整制度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重整制度一般只适用于公司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对于普通的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自然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则不适用,许多国家还限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但美国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宽。第二,公司的股东与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公司的重整。第三,限制别除权和国家税金的优先受偿权。第四,突出强调重整人的法律地位、权限及责任。第五,重整程序的开始,不以债务人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为前提,而以利害关系人申请后法院的批准行为为有效条件,法院在收到申请后派人员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进行重整。第六,重整的主要目的不在于恢复债务人公司的偿债能力,而在于继续公司的经营事业,防止企业解体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混乱、损失及大批企业雇员失业的现象。
24.我国《公司法》将具体的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赋予公司章程进行规定,法律只规定了某些必要的、基本的议事程序。譬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规定:(1)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3)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5. 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1).权力机关:一般为股东会。2).决策机关:一般为董事会。3).监督机关:一般为监事会。4).执行机关:即经理。 26、企业的特征:1)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2)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3)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27、公司的特征:1)以营利为目的2)具备法人资格3)依法定程序成立4)符合法定要求的股东投资5)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前提。
四、案例题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由入伙之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
3、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试述公司债券发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我国《合伙企业法》第8条规定;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的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对第三人就合伙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合伙个人对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负有债务的或向其举债的,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企业财产中的份额向第三人社顶抵押或质押,未告之其他合伙人而为的,其行为属于无效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其除名,依退伙处理,因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被要求负赔偿责任
五.论述题
1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1)股东权力原则,。为股东利益而开设的,具体原则可分为①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原则②股东的平等对待原则③股东权利救济原则2)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权力制衡原则。因为公司组织机构中的各方利益主体均为理性的“经济人”,其行为是成本收益衡量后追求自身利益大化的结果。如果收益与付出不成正比,即使约束再强,不能保证其有动力勤勉地追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为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经理之间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为了避免公司的各种利益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时损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就必须对起进行约束以达到权力的平衡。3)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原则4)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原则5)此外,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还应当贯彻分权制衡原则、效率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等。
2.试述公司债券发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P362):1、法律许可的母子公司关系产生的方式 ①收购②设立③订约2、母子公司对外(含子公司)投资金额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以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外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3、母子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持股的原则。在国外原则上对子公司蚩尤母公司的股份是有限制性规定的,这种限制的力度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体现了不同国家立法者不同的公司管治政策。4、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时的告知义务。现在各国公司法一般规定母公司取得一股份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时,必须向该股份公司及时告知,并要在指定报纸上公告。我国《公司法》随未规定,但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任何法人直接或这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5%,应当在3日内向该公司、证监会、交易所书面报告并公告,同时以后持股变化每次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仍依规定同志并公告。5、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①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管理②母子公司间的会计核算③关于子公司利益的特别保护6、公司并购、企业支配合同与反垄断。母公司通过合并和收购方式及与其他企业签订企业支配合同发展以母公司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在客观上一般会对商业竞争形成程度不同的抑制。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制定反垄断的法律来限制过度的合并与收购行为以及以妨碍竞争为目标的企业支配合同。7、反避税8、母子公司对第三人的财产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母公司直接占有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对第三人的债务时,或破产解散,母公司在子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股份应当用来为母公司偿债,这并不影响子公司的独立法律地位。二、子公司以其直接占有的财产不足清偿对第三人债务时,或破产或解散,母公司一般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只要其投资真实到位并未有撤资事实发生,就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
4、资本存在原则:是传统的大陆法系公司法所倡导的事关公司资本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的概括性说法,它所体现的价值是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设定一种安全的界限,以股份公司的资本满足法定,真实,稳定的条件,以便保护债权热和鼓动利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1)资本确定原则,即要求公司成立时,公司的资本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且要求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额,全体股东一次性足额募足全部资本,公司才可以成立。2)资本维持原则,纸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公司资本额应当与公司资产应当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3)资本不便原则,强调资本的公示性、确定性和稳定性,资本不可以随意减少,
除非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