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理论视野
机构并不明确, 只是强调“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的各项业务收入全部上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 支出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安排”。建议在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中, 能制定一个规范的操作方法, 否则, 难以引进人才、稳住人心。
4. 基本医疗补助。两个“补助政策”都强调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包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个人付费等方式) 进行补偿, 但对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助, 后者较前者具体。前者规定:“对乡(镇) 必要经费, 作的需要核定。”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 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因此建议区分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 因前者是经营不当所致, 后者是政策导向(如药品的零差率) 所致。对政策性亏损应由决策部门予以补偿, 这样才能为基层卫生机构体现公益性的减免提供财政保障。
5. 对政策的规范化用语。目前所见文件中, 对补助政策的用语很不统一, 有“补助”、“适当补助”、“补偿”、“支付”、“支出”、“投入”、“购买”、“核定”、“预算安排”、“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列入投资计划”, 等等。严谨一点看, “补助”与“补偿”是有区别的, 前者是一种从经济上帮助对方的行为, 而后者是从经济上向对方偿还损失。“补助”与“适当补助”是货币或实物在量上的差别, 共同点是都具“补助”之意。“核定”、“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列入投资计划”, 往往是“程序”术语的表述或承诺, 并不是行为的结果。同理, 只有当“采购”转化为“无偿配送”时, 才显出“购买”的真实意义。另外, 存在“双重”责任单位, 如“区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 以及主体不明的用词, 如“同级政府”。建议为避免执行上的误解和扯皮, 应注意用词的规范性。
收稿日期:2007-03-27
(责任编辑
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黎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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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南2, 张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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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广州510006; 广州510003)
中图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7778(2007) 06-0013-02
其他还包括《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 LP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 CP ) 》认证等。虽然我国已强制推行药品G MP 认证,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G MP 实施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G MP 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中医药产品的出口。
3. 研发费用不足、技术含量不高, 导致产品竞争力不强
据统计, 我国现有中成药26种剂型、近1万个品种, 但是, 大多数品种档次及技术含量较低,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种甚少。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药市场, 没有创新就没有自主知识产权, 也就意味着失去市场。随着植物药在欧美日益受到重视和青睐, 国际制药企业纷纷把注意力投向了中医药, 并把总销售额的15%~20%用于研发。如默沙东1年的研发费用就超过我国任何一家制药企业的年销售额; 排名在全球前5
位的跨国药业巨头阿斯利康, 每个工作日的研发费用高达1400万美元; 德国、日本等国每年在中医药研发上的费用占到产品销售额的30%左右。而我国整个医药工业的研发投入, 几年来徘徊在总销售额的1%左右。动辄上千万、几亿美元的新药研发费用, 对绝大多数国内制药企业来说都难以负担, 因而严重制约了创新能力的提高, 导致产品在国际市场中没有太强的竞争力。
4. 产品包装缺陷, 导致国际市场的接受度下降
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加快, 药品包装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组成部分。但我国中药出口包装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如包装材料影响药品品质、包装标准不规范、包装设计
, 是
, 、现代化程度、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与欧盟、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 DA ) 对中药(植物药) 的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故中医药产业又是不成熟的产业, 中医药至今还没有真正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本文试图对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影响因素与相应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内因素
1. 中药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 导致自身生存危机
我国中药企业虽然有近2000家, 但真正上规模、符合国际生产标准的企业还太少, 大多数企业资产规模偏小、创新能力较差。虽然近年来中药的生产工艺有一定提高, 但仍缺乏统一、严格的标准规范, 离现代化医药工业优质、标准的生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中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企业自身生存危机。厂家除了打价格战之外别无它法, 而价格过低又导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上, 不得不继续低水平重复建设, 形成恶性循环。
2. 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尚未完全与国际接轨, 导致出口困难
我国不少中药生产企业科研、生产工艺水平有限, 产品质量检验和控制体系不完善, 很难对中药成分及量化标准进行鉴定, 大大影响了产品的质量控制。而国外对中药进口有严格的质检标准, 有的甚至十分苛刻, 如1998年出台的《欧共体药用和芳香植物优化种植生产管理规范(G AP ) 体例》, 从种子繁殖材料、栽培、收获、初级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设备、人员和设施、文件记录、文
胡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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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特色以及对功效和适应症等文字说明过于深奥或夸大, 令国际市场难以接受。
二、国际因素
1. 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对中医、中药的偏见
中医的主要思想理论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完善, 在相当程度上有经验医学的特点, 而现代实验医学是在百年前才发展起来的, 两者难免发生冲突。此外, 中医与西医分属两个哲学体系, 理论与思维方法不同。除千百年来受中国文化影响深远的周边国家之外, 西方国家很难接受中医文化理念, 对中国习用几千年的一些药物和疗法不理解、不接受。中医所用的语言, 对母语是汉语的许多中国人来说尚且觉得高深莫测, 何况是翻译后对西方人来说, 更难理解。比如, 中医的“阴虚”等术语无法为西方社会所理解。总之, , 中医药长期游离于国际主流医药市场之外2. , 一些国家以保护、法规和标准、标志等, 对外来商品和服务的准入加以限制的一种贸易保护行为。这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比较盛行。中药作为中国的传统医药, 由于在生产、加工以及成分鉴定等方面存在一些技术欠缺, 就更容易遭遇到绿色壁垒。目前, 美国、日本、欧洲等地在制药行业采取的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体系, F DA 在2000年颁布的《植物药指导原则》中推荐使用的G AP 和ISO14000系统以及欧盟在2004年4月30日颁布生效的《欧盟传统药品法案》等, 对进口的中药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规定, 其内容涉及剂型、规格、包装、质量标准以及农药残留量限制等方面。
3. “洋中药”参与竞争, 使我国中药产品失去应有的竞争力中药本来是我国的优势出口产品, 但是目前的国际市场形势却是“洋中药”大行其道, 尤其是在日本、韩国、印度、泰国等亚洲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 它们更具资金和科技的优势, 开发出的中药产品工艺先进、质量标准高、外观精美, 加上它们的市场营销体系完善、定位准确, 因此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以日本的中药业为例, 从药材选种、育苗等步骤即开始全程质量跟踪, 保证了其产品顺利通过F DA 、G MP 等国际认证, 这是“洋中药”成为我国中医药最大竞争对手的原因所在。值得一提的是, 它们所用的中草药原料多是从我国进口, 结果我们只挣了些原料加工的小钱, 它们则利用这些原料形成了高附加值的产品, 赚取了高额利润。
三、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对策建议
1. 制定和完善现代中药质量标准规范, 确保中药产品质量针对目前我国中医药市场的现状, 应在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 大力推广G AP , 抓好药材在原产地的采收、加工, 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药材鉴别方法和收购标准规范, 确保中药材质量稳定, 解决中药材、中成药的农药残留即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同时, 还要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的G MP 认证, 参照国际医药市场对药品安全性的标准规定, 根据国内实际, 尽快对中成药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制订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质量标准控制规范, 提高中药的生产管
理水平。
2. 实施专门的法律保护制度, 尤其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 但在进行中医药管理和解决纠纷时往往没有太多的法律依据, 特别是当遇到来自国外的一些恶意侵害时, 更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因此, 应参照国际上的相关法律和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 制定我国保护中医药发展的基本法律, 并完善《中药保护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 。我国、行政、(如商标权保护) 等方式, , 并不能保护已, 再加上昂贵的申请, 很难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全面保护。因此, 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与内涵, 建立专门机构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 培养从事中医药国际经贸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级人才, 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3. 不断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 巩固我国中医药的国际市场地位
进一步加强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有利于扩大中医药的影响, 不断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地位。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已与70多个国家与地区政府卫生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 国外现有中医、针灸机构5万余所, 中医师2万余人、针灸师10万余人, 中医药已传播到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为我国进一步拓展与这些国家和地区政府间在传统医药法制建设、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国际合作, 才能不断巩固我国中医药的国际地位, 争取在中医药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取得主动地位和起到主导作用, 最终推动中医药贸易的发展。
4. 推广“CT P ”互动理念, 推动中医药产品真正走向世界目前, 我国中医药企业要走向世界, 资金、技术、政策是关键。因此, 要推广“CT P ”(ca p ital -资金, technic -技术, p oli 2c y -政策) 互动理念, 解决中医药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及技术落后等问题。一方面, 要进一步利用外资, 解决我国中医药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同时引进先进技术, 加强研发, 使企业强大起来, 只有这样, 企业才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资格与机会。另一方面, 要完善中医药政策, 使之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为企业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推动中医药产品真正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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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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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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