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的信息侦查经典战例--记肖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受贿罪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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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他站过的所有角落,他碰过的所有器物,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即使他毫无意识,也会留下一个对抗他的沉默证人。”这是著名的“罗卡定律”。
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税务局税务专管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一案中,成就了一起教科书式的信息侦查经典之作。小编根据本案例的情况,稍作调整,看看他们一步一步是如何深入的。
周晓鞠、张栋: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案例摘要
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系重庆市某区税务局税务专管员。2013年7月,肖某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肖某某在任税务专管员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数十万元,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直接损失一百余万元。后经法院审理肖某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举报线索比较粗略,且肖某某长期在重要管岗位工作,处事老练,心理素质强,完全拒绝调查。侦查人员与肖某某的首次交锋没有取得进展,案件侦破受阻。侦查人员决定利用电子数据取证手段查找突破口。技术部门依照委托进行技术协助,通过手机检测、话单分析、硬盘数据恢复等多种技术综合检测,恢复提取到关键涉案证据,在证据面前肖某思想防线崩溃,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受贿的事实。
全面收集电子证据
侦查人员搜查肖某某办公场所时,及时扣押了肖某某的办公电脑、U盘和手机等物品,技术人员及时制作上述物品的复制件。与
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充分讨论案情,结合本案的特点,从上述检材中重点提取和恢复U盘的记录、qq聊天记录、word系列文件和加密的RAR文件。
使用话单分析系统、手机取证系统提取和恢复手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QQ聊天记录和微信等信息,寻查重点联系对象,对提取到删除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并制作关系图排查出通话频繁和有异常时间通话的关系人进行重点分析。
关键信息被层层剖开,浮出水面
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和专业软件工具,技术人员从有关检材中提取并恢复了不少的关键信息(具体从略)。
为了达到更具针对性的效果,技术人员结合案情和自身的工作经验,设置了“”元、000、0000、款、钱”等字符作为关键字。在恢复的聊天数据中,技术人员提取了肖某某聊天记录里面有一个网名叫“风之影”的人。从内容来看,此人与肖某某关系暧昧。上面显示有其叫肖某某打钱的信息,金额动辄上万元,内容直白。
随后,技术人员进入“风之影”的QQ空间,发现“空间”中有肖某某与“风之影”及一个小孩在一起的生活照、艺术照,就此推测“风之影”极有可能系肖某某的情人。
此时,侦查人员提供信息,在对肖某某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时,对其电脑和U盘的内容进行了一个快速浏览,发现有一个名称为2013.rmvb的文件无法打开,该文件的大小为整整400MB。这个消息引起了技术人员的重视。
技术人员用winhex打开该文件,发现文件头是65984D5C308C32ED,这显然不符合RVMB文件的签名特征。技术人员分析,该文件可能是肖某某通过修改后缀名的形式在隐藏什么内容。于是,通过取证软件对肖某某的办公电脑和U盘进行全面的签名恢复。通过全面的恢复,发现该文件正常的后缀名应为dpd,这是一个prvdisk文件,——加密容器的文件。
技术人员通过肖某某及其亲属的姓名缩写、生日、电话号码为密码进行测试,测出了6位阿拉伯数字密码,使用prvdisk软件打开了该文件,发现该文件里面存储了肖某和“风之影”大量的照片,其中一部分和“风之影”qq空间的照片相同。加上之前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二者的对话信息涉及到了大量的款项信息,透过此推断出肖某收受贿赂款后,赃款项的一个重要去向,同时印证了其收受贿赂的事实。
此后,通过查询肖某某存储在加密容器中的照片的EXIF信息,发现存在大量相同或相近的经纬度信息,再结合相关基站信息,发现上述图片的拍摄地点系重庆市的某小区。据此推断,“风之影”应该经常出现在该小区。侦查人员按照技术部门提供的线索,立即调整侦查方向,突击对“风之影”开展调查、询问,补强证据。在大量事实与证据面前,肖某某思想防线瞬间崩溃,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关过程从略)
一切都是规范动作
对于上面的过程,大家是不是有一种抽丝剥茧的体验感?没错,这就是信息侦查手段带来的效果,很多案件就是通过类似“递进式”的信息推理,逐渐走向深入的。
其实,在本案的侦破过程中,还有一点体会或许同样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那就是“侦技合作”,大大提高了取证的规范性。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侦”、“检”、“判”、“律”都将围绕证据说话。传统粗放的侦查环节,应该如何凤凰涅槃,达到“庭审实质化”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本案中技术部门的做法可圈可点。
(一) 简化程序,增强意识,保障证据提取及时完整。
在办案实践过程中,职侦局与技术信息中心密切配合,探索建立起了一条技术协作的“绿色通道”,职侦局的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对涉案人员的计算机、U盘等存储介质在第一时间进行提取封存,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列举重要疑点和查证方向,由技术人员根据各种介质的特性加以检验、恢复和固定,技术部门处理完技术数据后当即交还职侦局,再次进行分析和处理,保障了电子证据提取及时完整。
(二) 规范程序,确保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
办案中,结合电子证据的特性,从5个方面规范电子证据收集的程序。
1.树立证据收集规范的意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则》、《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等规定收集数据。
2.通过照相、摄像固定收证过程中,原则上由职侦局申请技术协助,由技术信息中心派专人对证据的收集进行照相、摄像,确保收证过程合法。
3.规范收证的专门设备。在收集过程中,为每位侦查人员配备有专门编号的涉密U盘,只能通过涉密单导设备将电子资料传输进检察专用系统,即做到了保密,又确保了电子证据材料的及时备份。
4.对收集来的存储介质及时进行封存,存储介质或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或关闭电源不会改变电子证据存储介质或设备内部重要数据的,直接予以提取并编号封存。在封存时,由技术人员对存放的环境、设备本身等进行照相。以手机为例,在封存前进行关机或调整到飞行模式。
5.收集电子证据中,都要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并由2名侦查人员签字,并制作对应的提取笔录、提取证据清单以及电子数据使用和封存的记录。
提后记:有人可能会说,请求某些部门协助,分分钟搞定各类信息。其实说说可以,具体问题,大家都懂得。人才也好、技术也好、信息也好,掌握在自己手里最好用。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