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办法
德阳旌东街道办事处安全社区创建促进委员会
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德阳旌东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德阳旌东街道办事处安全社区创建促进委员会和社区志愿服务队组成。
第三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服务。
第四条
志愿者服务范围和分工:
1、健全社区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主要任务是在社
区负责人的带领下主要以巡查方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法商贩和违规改建、装修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在现有民间组织的基础上,整合由辖区个体工商户构成的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主要任务是举报来自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帮助引导老、弱、病、残、孕,在紧急状况下帮助救护和疏散游客,在重要时节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老年人、儿童在经营场所防滑防摔等进行宣传,负责调节经营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等。
3、建立以物业管理公司为主的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负责对物业管理小区、商业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商业活动场所区域内及周边进行安全监管,负责对商业活动场所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向管理层提出整改建议;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对安全防火、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4、建立以养老助残、帮扶弱势群体为主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服务方向为:在重大节假日和日常生活中义务宣传安全自救、消防知识、家居安全常识、育儿保健、为困难群众义诊、老年人防滑防摔、交通安全、孤寡老人爱心援助、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流行性疾病问卷调查、食品卫生问卷调查、各类伤害问卷调查、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情况、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社区内非法经营的个人和团体、突发事
件互救自救等。
5、组建由文明劝导员为主的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主要任务是在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志愿担当辖区义务安全队员、义务消防员,巡查发现举报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抢险救灾、维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6、组建以社区民警、巡逻队员、治保队员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由10人构成。负责义务对小街小巷治安巡逻。
第五条
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的志愿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安全促进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2.自觉维护安全促进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安全促进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4.向安全促进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