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XXXX 公司招投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保证公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相关制度及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类招投标、设计类招投标、营销策划类招投标、行政类招投标管理。本制度适用于XXXX 公司开发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委托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
3
原则
3.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根据
各项目实际情况,可按分项工程进行招标,具体见各项目采购计划及招标计划,招标分类按本制度规定。
3.2 事前预算原则:工程类招标项目招标前,在图纸及相关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应根据
设计施工图编制招标预算控制价。其他类招标项目招标前,亦应根据相关资料、收费标准、市场价格等编制招标预算控制价。
3.3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
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3.4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
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3.5 保密原则:要做好招标预算控制价、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文件的保密工作,以
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
职责与权限
4.1 招标管理机构
4.1.1 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
4.1.2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分管领导、综合行政部经办部门及相关部门负
责人、经办人。
4.1.3 招标工作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4.2 经办部门
4.2.1 牵头办理招投标业务的公司各部门为公司招标经办部门,依照本管理制度由招标经
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投标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经办部门未按本管理制度实施的情况除外)。
4.2.2 经办部门主要为财务部、综合行政部、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策划部、销售部,
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4.3 综合行政部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和本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
部经办行政类招标投标工作时,由财务部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
4.4 技术部
负责工程类及设计类招投标活动中:确定招标条件中的颜色、效果、技术指标、技
术参数或方案图纸,对投标单位报送的样品性能、技术指标、效果质量等作出评定,并对样品进行确定。
4.5 工程部
负责工程类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单位资格预审,配合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评技术标;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人员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招标工作的进展。
4.6 预算部
负责工程类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合格供方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发标,控制整个
招标工作进度,并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预算部为主持者;编制控制价,接标,主持开标,评经济标,主持招投标各阶段的谈判工作。
5
管理细则
5.1 工程类招投标管理 5.1.1 招标方式:
5.1.1.1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 5.1.1.2 招标方式:工程类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5.1.2 合格供方管理
5.1.2.1 合格供方定义
(1)是经考察、评价合格或与公司长期合作单位。 (2)所有供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为合格供方。
(3)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公司的合格供方(特殊行业如自来水、燃气、电力、市
政路灯等垄断行业除外) 。
5.1.2.2 合格供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1.2.3 对尚未进入合格供方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人员不
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由工程部填写《考察报告》、《供方评价表》,并组织召开考察汇报会议,预算部依据会议决议把合格的单位名单填入《合格供方评价表》,经公司领导审查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中。
5.1.2.4 合格供方评审
(1)合格供方(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
但须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2)对于已签署承包合同的供方,每个项目结束后,工程部、预算部协同对其履约情况
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供方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供方综合记录。
5.1.2.5 招标工作程序及职能分配
(1)相关文件 a )招标文件
由预算部会同工程部、技术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模板(分施工类、供货类、设备采
购类) ,条款内容分为通用条款部分(如付款方式) 和专用条款部分(如质量标准),招标小组成员在招标之前统一进行评审,评审完后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示范文本;后期招标过程中通用条款部分不变,专用条款变化部分只通知相关部门的招标小组成员参加。 b )施工招标文件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投标保证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施工图、实物、图片、拟签标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发包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c )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要求包括: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合同造价包含范围;工
程款支付方式;主材价格的确定方式在标书中详细明确;甲供材料和限价材料的范围及其价格结算办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其费用确定的原则;人工、材料、设备等调差;报价明细表;施工组织措施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扰民费等费用明确的计取方式;结算方式及约定;拟签合同文本。
d )工程类招标,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编制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作为评标的重
要依据,应力求准确、全面,不漏项。
e )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下费用作出详细、明确
的说明(是否计取,如何计取),费用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用、总承包配合管理费等。 (2)资格预审
a )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预算部主持,工程部、技术部评标成员等共同
参与并分别从合格供方清单中选择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b )如合格供方清单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数量不足,应由工程部及预算部再
组织进行考察确定(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该合格供方清单。 (3)发标、答疑
a )招标文件的发放和答疑由预算部组织,工程部、技术部参与。
b )邀请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供方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
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c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投标单位。 (4)开标
a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预算部,投标截止日期
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b )预算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须行政监督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
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c )对于招标总价较高或施工工艺复杂的招标项目,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后,对未响应招
标文件的部分要求投标单位进行答疑。商务标部分由预算部主持,技术标部分由工程部和技术部主持,所有答疑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汇总后分别发放到各投标单位,待投标单位对所需答疑问题回复后再进行正式评标工作。 (5)评标、定标
a )评标、定标应按照合理低价、投标价不超预算控制价、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充分、科
学的比较和论证,公司根据项目情况选择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议。
b )评标小组成员:公司领导、分管领导、财务部、经办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 c )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
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d )预算部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
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评标工作),工程部评审技术标,预算部及内部成本控制小组评审经济标。
e )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发包单位在类
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施工经验) 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f )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结合项目目标成
本指导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g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预算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
标单位。
h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并将有下列行为的供方从合格供方名单中清除:
◆ 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或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的情况。
◆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 i )评标定标办法
◆ 评标办法的分类: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直接指定法(议标)
等。
◆ 适宜最低评标价法的分项工程有:部分分包工程如栏杆、降水护壁等;由技术
及工程部确认满足相关效果、质量及技术条件下,其投标价在我公司预算控制价向下浮动15%以内的投标单位有3家及以上的,可选择其中投标价最低的一家中标,如果在浮动范围内不足3家,则要组织投标单位重新报价,预算部重新对控制价进行核定。
◆ 适宜性价比法的分项工程有:甲供材料采购类(如花岗石、文化石、外墙砖)、
设备、大型树木、工艺品等;性价比法由技术及工程部确认满足相关效果及技术条件下,按性价比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 适宜直接指定法(议标)的分项工程有:垄断型行业(如自来水、煤气等)、受
地方势力影响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场平、打围等)、在本公司及置信集团长期合作的同类分包工程(如防水、保温)、合格供方较少(数量少于3家或独家经
营)的分项工程等;由技术、工程、预算部、公司领导直接议定中标单位。 ◆ 适宜综合评分法的分项工程有:工程施工类(如园林、总平、消防、强电、内
外装饰、钢结构)、土建总包、塑钢(铝合金)门窗、防盗门、涂料等;园林工程、土建总包工程及其它因图纸资料不齐备的情况下而又必须提前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仅对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分。 ◆ 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
技术评标部分:由工程部负责评审,由3名以上的专业人员参与评定,主要是
评审投标人的业务资质,业绩、信誉、实力、项目经理的水平、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技术要求、规范的响应程度、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投标承诺书、项目管理班子的构成及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管理人员的履历及主要业绩)、质量管理(含质量细部控制措施、标准--可附图片, 质量检测方式, 检测工器具的配备清单, 质量检测分工方式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含安全文明管理的思路, 细部作法, 标准--可附图片, 控制措施, 保障维护措施, 亮点作法等) 、劳务管理(包括劳务分包方式,主要分项班组长履历及主要业绩, 本项目主要分项工种劳务计件单价)、工期保证、项目资金管理(含前期资金的准备和投入渠道、需投入的现金量,项目往来资金的管理方式,劳务费支付及保障方式)、甲方分包的配合管理(配合思路)等。评分办法详附件一。
商务标部分:由预算部负责评审,由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参与评定,评分办法
详附件二。
评标小组的组成:由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和经
办人组成。
综合评标法阶段的划分:
综合评标法第一阶段:由工程、技术、预算评定技术及商务标,分别计算出分值及排名;
综合评标法第二阶段:由预算部召集公司领导、行政、财务、技术、工程等部门进行第二阶段评标,在评标中,工程部对各投标单位技术标部分(工期、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阐述说明,并对投标单位的考察情况做汇报,预算部就商务标部分(是否不平衡报价、与控制价的偏离情况等)进行阐述说
明,最后由招标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5.1.2.6 合同签订
(1)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之内,预算部会同工程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
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2)具体情况参照《XXXX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1.2.7 其他规定
(1)投标结束后,预算部应做好项目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方考察结果
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
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控制价,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定标会议所有资料均由预算部收回,任何人不得带走。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检察机关。 (3)内部成本控制小组将不定期检查公司工程招标情况。 5.1.2.8 实施细则
(1)工作流程
a )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纸,预算部根据工程部拟定的工程采购计划编
制招标计划并组织招标。
b )预算部根据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图纸、概算工程量和工程控制价,列出工程所属招标
类别:Ⅰ、壹万元以下;Ⅱ、壹万元至伍万元(含伍万元);Ⅲ、伍万元以上。 c )预算部根据资格预审确定的邀请投标单位,向被邀请投标单位发放邀标通知(电话通
知)。 d )工程分类招标
◆ Ⅰ类由工程部、预算部、技术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1—3家(需通过资格预
审)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共同确定中标单位。
◆ Ⅱ类由工程部、预算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3家(需通过资格预审),采用邀
标形式,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定标会(定标小组成员参加,集体决策),共同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 Ⅲ类由工程部、预算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3家以上有实力、有代表性的单
位(需通过资格预审),在投标资料完整的情况下,由总经理主持、分管领导和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经办人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定标会,通过会议选择单位。
◆ 如属于特殊情况未进行招标或招标单位数量不足的应进行说明。
◆ 招标经办人员应进行经济指标分析,从而确定控制价。给定标会议提供经济参
考指标。
◆ 向投标单位反馈信息
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到工程部衔接工程施工或供货要求,并及时
签定采购合同。
由预算部在明确时间内通知未中标单位,向其说明未中标原由,增强我公司招
标的公平性。
(2)合格供方资源储备
a )供方资源的收集:供方资源主要由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负责收集,并登记《供方
资源登记表》,在《供方资源登记表》中注明该单位是否需要组织考察,并及时(两天内)将《供方资源登记表》及其它相应资料交于预算部汇总登记、储存。 b )供方单位的考察及汇报
◆ 预算部负责收集汇总工程部(或技术部)交来的《供方资源登记表》,并根据供
方单位的情况及工程部(或技术部)的意见组织考察,若供方单位适用范围较广,则可组织其他部门一起考察。
◆ 考察结束后各部门须就供方单位的情况填写考察报告(附《考察报告样本》),
工程部(或技术部)及时将考察报告交于预算部汇总存档。
◆ 考察的合格供方单位达到一数量(一般为12家以上) 后,由工程部(或技术部)
汇同预算部将各供方单位的情况填入《供方考察评价记录表》。
◆ 合格供方名单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更新,考察、评价办法遵照本规定执行。
5.1.2.9 评标附件
(1)附件一:技术标及综合履约能力评分计分标准(参照)
备注:根据不同的工程情况,评审项目及分值可做相应调整。
(2)附表二:商务标评分计分标准(参照)
备注:1、经评审后的评标价比经评审后最低价高30%时,该投标视为废标;
2、报价比较应在剔除没有可比项目的之后的比较(如过于不平衡的报价、明
显的错误等);
3、经评审最低价是在综合预算控制价与各投标报价的比较之后的合理低价。 4、根据不同的工程情况,评审项目及分值可做相应调整。
5.2 设计类招投标管理 5.2.1 招标方式:
5.2.1.1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
5.2.1.2 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或带方案招标等方式。
5.2.1.3 带方案招标的招标形式需要先确定每家投标单位的设计补偿费用,每家投标单位的
设计补偿费用应经会议评审确定(与会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责
任人)后,再与设计方签订设计咨询协议。
5.2.1.4 招标评审形式分为定标会和评审会等。 5.2.2 招标评审机构
分管领导、技术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综合行政部负责人为评审的必需人员,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注: XX万元≤招标金额≤XX 万元时需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投标金额大于XX 万元人民币时需由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必要时参加评审会)。
5.2.3 合格供方管理 5.2.3.1 合格供方定义
(1)是经考察、评价合格或与公司长期合作单位。 (2)所有供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为合格供方。 5.2.3.2 合格供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2.3.3 合格供方评审
合格供方(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或合作项目结束,应对其进
行重新评审、调整。
5.2.4 招标工作程序
5.2.4.1 制定采购计划及招标计划。
5.2.4.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内容、质量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
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等。
5.2.4.3 资格预审,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领导对拟邀请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5.2.4.4 发标、答疑,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对其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5.2.4.5 开标
(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公司经办部门,投标
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经办部门主持开标工作,投标资料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
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5.2.4.6 评标
(1)评标、定标应按照合理低价、投标价不超预算控制价、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充分、
科学的比较和论证,评标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直接指定法(议标)。
(2)评标小组成员:公司领导、财务部、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3)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4)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有过良好合作
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5.2.4.7 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5.2.4.8 资料管理
经办部门负责相关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2.4.9 合同签订
(1)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之内,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
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具体情况参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2.4.10 其他规定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控制价,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定标会议所有资料均由经办部门归档,任何人不得带走。
5.3 营销策划类招投标管理 5.3.1 招标方式:
5.3.1.1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
5.3.1.2 营销策划招标采用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或带方案招标等方式。
5.3.1.3 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若具有特殊性,且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经招
标小组审批同意后,投标单位可以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邀单位,并且被邀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
5.3.2 招标范围:
策划部、销售部相关物资的采购,以及负责公司各项营销渠道、营销方式(如营销代理公司、广告公司、活动公司)等具有竞争性的,批次5万元以上的公司经费开支项目的招投标。
5.3.3 合格供方管理 5.3.3.1 合格供方定义
(1)是经考察、评价合格或与公司长期合作单位。 (2)所有供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为合格供方。 5.3.3.2 合格供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3.3.3 合格供方评审
合格供方(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5.3.4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前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材料 5.3.4.1 营业执照副本。 5.3.4.2 法人代表人证明。 5.3.4.3 投标人委托书。 5.3.4.4 资信证明。 5.3.4.5 主要业绩表。
5.3.4.6 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5.3.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5.3.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5.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6 招标工作程序
5.3.6.1 制定采购计划及招标计划。
5.3.6.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内容、质量要求、价格要求、投标须知、投
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等。
5.3.6.3 资格预审,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领导对拟邀请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5.3.6.4 发标、答疑,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对其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5.3.6.5 开标
(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公司经办部门,投标
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经办部门主持开标工作,投标资料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
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5.3.6.6 评标
(1)评标、定标应按照合理低价、投标价不超预算控制价、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充分、
科学的比较和论证,评标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直接指定法(议标)。
(2)评标小组成员:公司领导、财务部、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3)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4)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有过良好合作
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5.3.6.7 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5.3.6.8 资料管理
经办部门负责相关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3.7 合同签订
5.3.7.1 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之内,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
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3.7.2 具体情况参照《XXXX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3.8 其他规定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控制价,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
5.4 行政类招投标管理 5.4.1 招标方式:
5.4.1.1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 5.4.1.2 行政类招标采用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等方式。 5.4.2 招标范围:
行政办公设施、设备等采购,以及除工程、设计、营销外的其他招投标(含财务部委托服务招标)。
5.4.3 合格供方管理 5.4.3.1 合格供方定义
(1)是经考察、评价合格或与公司长期合作单位。 (2)所有供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为合格供方。 5.4.3.2 合格供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4.3.3 合格供方评审
合格供方(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5.4.4 招标工作程序
5.4.4.1 制定采购计划及招标计划。
5.4.4.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内容、质量要求、价格要求、投标须知、投
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等。
5.4.4.3 资格预审,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领导对拟邀请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5.4.4.4 发标、答疑,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对其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5.4.4.5 开标
(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公司经办部门,投标
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经办部门主持开标工作,投标资料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
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5.4.4.6 评标
(1)评标、定标应按照合理低价、投标价不超预算控制价、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充分、
科学的比较和论证,评标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直接指定法(议标)。
(2)评标小组成员:公司领导、财务部、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3)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4)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有过良好合作
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5.4.4.7 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5.4.4.8 资料管理
经办部门负责相关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4.5 合同签订
5.4.5.1 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之内,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
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4.5.2 具体情况参照《XXXX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4.6 其他规定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控制价,不得透
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定标会议所有资料均由经办部门归档,任何人不得带走。
6
处罚办法
6.1 凡未按本制度要求履行相关工作流程的,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处以50-1000
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检察机关。
6.2 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大小,将处以责任人承担50%-100%
的经济损失。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XXXX 公司行政部并归口管理,最终解释权归XXXX 公司行政部所有。 7.2 招投标活动中,如崇州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及要
求执行。
7.3 本制度从2013年10月18日起施行。 8
引用文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
相关记录
9.1 《合同评审表》 9.2 《定标备案表》 9.3 《议标备案表》 9.4 《招标文件》 9.5 《中标通知书》 9.6 《供方评价记录表》 9.7 《合格供方名单》 9.8 《供方复评记录表》 9.9 《供方动态管理表》 9.10 9.11
《招标文件评审表》 《供方单位考察及评价表》
10 附件
相关流程表单模板(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