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的分类及特点
我国大学的分类及特点
景德镇陶瓷学院 08自动化(1)班 姓名:赖世东 学号[1**********]6 摘要:针对2000年我国高校合并重组后的新格局,提出了由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的中国大学分类标准。类反映大学的学科特点;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将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13类。型表现大学的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的大小,将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4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
关键字: 大学评价 大学类型 分类 特点
有的学者在《2002中国大学评价》中,针对2000年我国高校合并重组后的新格局,提出了一种大学分类标准。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从1978年到2002年,我国部分大学完成了、部分大学正在经历着从教学中心向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转变;而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逐渐形成的文理(也称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等12种类型的大学分类,只反映大学的教学学科范围,没有反映也不可能预见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大学向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转变过程;因此,有必要补充现行的大学分类标准,增加体现大学科研的内容。
1978年以后,不少大学在改革中,经教育部批准,增设了一些与教育部确定的学校类型不一致的专业,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范围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而学校类型并没有随之改变,出现了学校类型不能准确反映学科设置的现象。 2000年,我国政府对全国高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合并重组。这次重组从根本上改变了1952年以来形成的以专业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建立了以多科和综合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多数合并大学都有至少两个比较强的学科门,过去单一学科门结构的大学已经不存在;但是以单一学科门为基础的大学分类标准却没有随之改变。原有的单一学科的分类名称仍然勉强地维系着各大学的类别,这显然不能反映合并重组后中国主要大学的实际情况。
现行的12种类型的大学分类标准,大部分学校按学科划分,可师范类、民族类又不按学科划分,这种体现当时政策的分类标准不支持中国大学标准走向世界。
虽然现行的大学分类标准落后于我国部分大学的实践,但是仍然有许多大学的学科范围没有本质的变化。对于这部分大学,特别是许多专科大学,现行分类标准还是适用的。
考虑到上述因素,有的学者曾提出将我国大学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专业型四种类型,其中专业型又可以按学科划分为几个类。随着更深入地研究和更多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有的学者要修改和完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标准;即在部分保留我国现行大学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大学科研规模的内容,形成由学科比例和科研规模两部分组成的新的大学分类标准。
在新的分类标准中,大学的类型由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反映大学的学科特点,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将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13类。型表现大学的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的大小,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4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
例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北京大学属于综合类,按科研规模,北大属于研究型,故北京大学的类型是综合类研究型,简称综合研究型。再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清华大学属于工学类,按科研规模,清华属于研究型,故清华大学的类型是工学类研究型,简称工学研究型。新的分类方法改变了过去单一模式的大学分类标准,从科研规模和学科比例两方面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大学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