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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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地 分 类 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
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
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
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
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表1.1
1.2规划兼容性 1.3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1.3.1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类别应当按照用地性质及其适
建范围(表1.2、表1.3)确定; 1.3.2 村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可参照表1.2、表1.3的规定执行。
表1.2 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注:● 允许设置;× 不允许设置;○ 允许或不允许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表1.3 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类别及建筑分类对照表
1.3综合性质用地
1.3.1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混合的建设用地称为综合性质用地。
1.3.2综合性质用地各类建筑规模的比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用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公共配套需要、周边环境影响等因素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