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器件库房管理规定
元器件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仓库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仓储部原件库库房管理。
3、职责
由仓储部制定并具体执行
4、物资验收入库
4.1 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采购员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卜先知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4.2 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将财务联随发票交财务部记帐。
4.3 商品检验不合格,应隔离堆放,明显标识,严禁投产使用。并应立即报知采购人员退货或更换合格品。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责任。
4.4 验收中发现其它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储部部长和采购员
5、物资的储存保管
5.1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发生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存放。
5.2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提前下进行。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5.3 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盈亏等,保管员要及时报告,按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物资,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5.4 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内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6、物资的出库
6.1 领料单位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用途。并有相关负责人及领料签字。严禁一切白条领料出库。
6.2 发料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7、库管员岗位职责
7.1 保管员要记帐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7.2 库管员对因保管过程中出现的元件破损负责。
7.3 库管员对元件的丢失,私自外借负责。
7.4 库管员有负责将库房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5 库管员有权拒绝白条出库。
7.6 元件库做到帐、物、卡相符。
8、产品的维护
8.1 产品所在场所的负责人,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迁工具,规定合理的搬运方法,以防磕碰、划伤、跌落、挤压等。
8.2 对贮存、标识、码放、防护等做出规定。
8.3 库房环境温度为-20℃-40℃,相对湿度30%-85%,库房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易爆产品及腐蚀性化学物品,并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强磁场作用。包装箱应垫高地面10cm-20cm ,距离墙壁、热源、冷冻、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50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