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财税不是国家财富,是公民私有财产
财税不是国家财富,是公民私有财产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 作者:李国盛
2010年10月15日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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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李炜光读书会:财税不是国家财富,是公民私有财产 第2页:李炜光:财税不是国家财富,而是公民私有财产 第3页:李炜光:大清朝的资政院,裁掉政府预算大半 第4页:李炜光:总理说的很对,要补上政改这一课 第5页:李炜光:建议中国有识之士学大清财税改革 第6页:李炜光:从老百姓生活必要支出征税,是恶税 第7页:李炜光:加拿大政府给公民退税,当地华人流泪 第8页:李炜光:缺配套制度,强收物业税会导致抗税 第9页:李炜光:分税制让地方政府穷,只能卖地创收 第10页:李炜光:缺乏法制,社会除了贪官还会有刁民 第11页:张弘:老百姓没有获得应有的公共服务 第12页:苏小和:纳税人权利是公众很重要的幸福指数 第13页:秋风:儒家文化有宪政基因,从孔子到康有为
编者按:中国未来是否会更好?很多人给出很多预测,但有一个共识是“现在处在非常关键的十字路口”。在搜狐读书会上,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从财税角度给出了一个方案。对话嘉宾张弘、秋风、苏小和对此方案表示极大认同。让我们看看李教授是如何从大清朝的财税改革汲取经验:
1、李炜光:财税不是国家的财富,财税是公民的私有财产:
李炜光:在中国有一点一直没有说清楚——财税是私有财产,财税不是国家的钱。经常在中国听说你不许偷税,你偷税等于偷国家的钱,不对。公民纳税后这个财税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它还是公民的财产,政府只是过路财神。纳税人交税,养活政府机关,就是为这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李炜光
2、 李炜光:大清朝自己建立的资政院,当年就把政府预算裁掉大半:
李炜光:一百多年前中国也在进行立宪,大清老佛爷自己体制内建立起来的,叫“资政院”,资政院当年开始审议预算,就把清政府提交预算额度裁减了一大半下去。限制政府的权利,就从限制他的钱袋权,把钱袋权利限制住了,他其他的权利都是空的。》》
3、 张弘:老百姓没有获得应有的公共服务:
张弘:老百姓创造巨大财富给政府,当他们要求得到一些必不可缺的公共服务时,还要恳求,甚至付出额外的代价。》》
张弘
4、 苏小和:公众幸福指数很重要的一点是纳税人权利:
苏小和:我们幸福指数看上去很美,可是我们幸福指数越来越降低,可能也与财税有很大的关系。国家它的指标可能是财税,那么个人生活工作或者幸福指标在我看来李老师反复强调的就是纳税人权利,我觉得这是一个双向的陈述,国家靠财政,纳税人靠纳税人的权利。》》
苏小和
5、 秋风: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宪政基因,从孔子到康有为:
秋风:中国其实也有某种宪政主义税制传统,不管停留在理念上,还是停留在制度上。书里面讲的资政院,这个其实是现代的。我们在古代观念中也有这些因素,简单说儒家继承了封建很多精神。儒家始终提倡轻税薄赋,从孔子,到康有为都始终坚持这一点。》》
秋风
6、李炜光:总理说的很对,必须补上政改这一课,不能光赚钱:
李炜光:我们国家的总理,多次强调政体改革的问题,说得非常到位,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上。特别强调民主对于现在中国发展的意义。必须要进行政体改革补上某一课。不能只是一门心思赚钱,增加GDP。》》
7、李炜光:中国知识分子还在茫然中,建议学习百年前大清财税改革:
李炜光:我们知识分子现在并没有跟高层,民主的声音,给他呼应一下。大家还在茫然当中,我建议我们的学者们,我们的专家们,能不能像一百年前立宪派们所做的一样,从钱袋子,从财税和预算这个角度,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切入点。》》
8、李炜光:从老百姓生活必要支出中征税,就是恶税:
李炜光:个人所得税。我们起征点是多少?两千嘛,到北京你说一个月过日子下来要多少钱?两千够不够?肯定不够的。假定在北京能够三千元到四千元能活下去一个月,也就是你两千以上那一部分到三千四千这个差距那是属于必要生活支出,必要生活支出当税交,在财税学上铁定这就属于恶税,老百姓过日子钱不能够被征税的。》》
9、李炜光:加拿大政府给公民退税,当地华人热泪盈眶:
李炜光:我曾经有一个去加拿大留学的朋友,去的时间不长,交了几次税,就赶上加拿大经济危机来了,加拿大退税,真的退回来了。他拿着这个钱激动的都掉眼泪了,那种感觉我们中国人是很陌生的。没有过交出去的钱还能回来,几千年还没这种感觉。将来如果咱们也尝试一下,必然也会激动得掉眼泪。那就是一种主人的感觉。》》
10、李炜光:配套制度不够,强收物业税会导致大规模抗税:
李炜光:要征收物业税,或者房产税,马上就涉及到公民财产的认证问题,我们连认证制度都没有。总得有一个中间机构,但评估出来不服怎么办?物业税家家户户去征,如果有一家不愿意交,就抗税,可能带动更多人抗税,凭什么我交了,他不交,那怎么办?都抓起来?所以物业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税种,需要非常高的政治智慧和超强的执政技巧、能力。否则的话,免谈物业税。》》
11、李炜光:分税制让地方政府穷,只能卖地创收:
李炜光:原来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比例75%左右,承担责任也是75%到85%,收了这么多财权也做了这么多的事。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占的比例由75%降到25%—30%这样一个比例。但是它承担的事权,它承担的公共服务的事务,事项一点也没有减少。中央政府没有把钱收到中央同时把这个事收到中央。中央政府是钱被中央收走了,事留下来了。于是地方政府就地想办法创收了,拿什么创,就是卖地。》》
12、李炜光:缺乏法制,社会除了贪官还会有刁民:
李炜光:好的纳税人,作为一个成熟的公民其实很不容易。我刚才从天津火车站吃了一碗面条,服务员过来擦桌子,旁边是一个人说“你擦桌子我就没有胃口,第一赔偿我这碗面,第二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十万”。一碗面,擦个桌子十万块钱,那不疯了吗?缺乏一个法治社会就会出现这种刁民。弄点事就想谋取个人利益,这不是刁民是什么。真正有担当,有责任,有权力意识,这样的公民有多少,必定将来是国家、政府、公民、社会各个方面互动的这样建立的一个社会,这个也是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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