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宝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宝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事局2007年12月20日 发文单位 : 组织部、人事局发文字号 : 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担负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指挥和贯彻执行的重任。公务员是否具有依法办事的能力,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促进公务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培养和保护干部、教育与惩治并举的原则,结合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科级公务员管理工作(一)加强科级干部任职考察工作。机关内设科室科级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原则上一律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人选。在民主测评、考察环节,邀请拟任人选的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或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了解拟任人选的服务态度、办事能力及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得不到多数服务管理对象认可的不予提拔任用。服务管理对象较多的,由考察组随机选取部分有代表性人员参加,其中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必须邀请参加。(二)加大科级公务员轮岗交流力度。轮岗交流有利于增强党政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有利于公务员丰富岗位工作经历、促进队伍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轮岗交流的主要对象是:1、需要重点培养的。对年富力强、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跨部门交流,以尽快使其丰富经验,全面提高素质。区人事局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处级后备干部库的建库工作,选拔优秀科级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对拟提拔任职的,一般至少有一次跨部门交流的经历。2、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或长期从事人财物管理、证照核发、执法监察的。3、对工作不够适应或专业不太对口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轮岗交流,以便发挥其特长,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4、对在年度工作考核、部门综合评比等活动中,群众意见相对较多的单位或职能科室的科级干部,经组织考察,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有一定问题的,除符合降、免职处理的以外,予以跨部门交流。5、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和工作特别需要的干部,也可进行跨部门交流。内部轮岗按照宝组发[1999]19号《宝坻县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轮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跨部门交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行,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结合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每1—2年集中组织一次。二、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一)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措施,记录和掌握公务员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表现情况,与年终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区组织人事部门也将结合本年度干部监督奖惩工作情况,对部分涉及人员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二)个人述职与单位干部群众、服务管理对象民主测评相结合。年终时,各单位要组织科级干部开展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由个人对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届时应邀请服务管理对象参加,并对干部的年度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区组织人事部门也将派员进行检查指导。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单位干部群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民主测评结果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给予认定,对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三、强化公务员监督管理工作区组织人事部门将把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重要内容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彰和奖励先进,纠正和处理不良行为。同时,对公务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也将实施有效监管,发动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并在公务员职务晋升、考核、评比等工作中结合监管所掌握的情况,有的放矢,奖优罚劣,努力形成一套统一、立体、完整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一)监管工作形式1、例行监管。对全区公务员每年进行1—2次的例行监督检查。2、重点监管。结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3、随时监管。对干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防止问题扩大化。——根据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根据与区纪检委、监察局、信访办等部门的联席会议情况;——依据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房管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电视网络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抄告的公务员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众利益、违法违规、欠缴规费等行为(以上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涉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案件的有关情况及时抄告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依据基层单位及干部群众投诉举报信访情况。(二)监管工作程序1、根据工作实际,区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制定考察方案,确定监管单位及监管对象,考察程序、范围及方法。2、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派出考察组,通过采取民主测评、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监管对象深入进行考察了解。3、考察组根据考察所掌握的客观事实,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提交部(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责任人分别做出诫勉谈话、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分、辞退处理。四、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区组织人事部门将做好公务员培训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使广大公务员能够胜任职责,建功立业。(一)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内容要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公务员需求,围绕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管理能力,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培训的内容和重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多搞短期强化培训,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一是面向全区公务员开展全员培训。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二是对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知名专家讲座,选派后备干部到高校进修、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区内挂职锻炼等,着力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同时,各单位也要把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同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培训办法,在培训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二)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学员结合实际工作选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难点问题、社会管理中的焦点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把培训、调研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改变“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现象,建立以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把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引导公务员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激发公务员自觉学习、积极参训的内在动力,形成自觉求学、主动参训的良好局面。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加强公务员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上下一致,形成合力,推动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上水平。(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对区组织人事部门实施的监管工作,各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尊重客观事实,争取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对包庇袒护责任人、掩盖问题真相的行为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二)要搞好学习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位公务员,区组织人事部门也将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监督、公务员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督促广大公务员能够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秉公办事,执政为民,维护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共宝坻区委组织部宝 坻 区 人 事 局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