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 久处不厌
乍见之欢 久处不厌
几天前看到一句话,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觉得惊艳极了,从青春期涌动对于喜欢跟爱的好奇感以来,遇到所有的分辨爱跟喜欢的句子里,这一句最惊艳了。有人说这句话是出自《悲观主义的花朵》,我就立刻找来翻,从头看了几页,当有年轻人的爱情出现,随便上床的情景出现的时候,我就立刻没了兴致翻,接着又从书后翻,后序中也没有出现,就不在翻了,只要这句话就够了。
年轻人的爱情都不爱看了,我这是嫌弃年轻人,还是冒着颓废肉体气息的年轻爱情只属于某个特定的年龄段,过了就无法入目了,过了特定年龄段这事想起来就觉得惊心。随着秋冬的来临,我又要在岁数上加个数字了。
我还是爱年轻人的,但喜欢那种深刻的纯粹的爱,比如黛玉跟宝玉的,满眼都美好。没事从一张床漂流到另一张床,半夜点根烟,坐在飘窗,喝杯红酒,时不时拎个包就跑掉,个把猫啊,旧物啊,棉衬衫啊,总让我觉得男女主角刚刚从精神病院里逃离出来。专门去演绎爱情的生活那是舞台剧。
高中的时候,只要是看到区别喜欢跟爱的句子,能让一堆人心里兴奋,偷偷地把定义作用在让自己荷尔蒙升高的人名上,实践一下到底是喜欢人家还是爱人家。最圆滑的是那句,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这句话能用在所有用词不准确的情书上,给予纠正,姑娘怒了就说只是淡淡的爱,姑娘再怒就说这是深深的喜欢。完全没的定义,绕来绕去的爱跟喜欢,谁知道。
之前看《归来》,写了个小文章,铅笔说茶姐你去看小说,比电影精彩得多。我于是一翻开就再放不下,《陆犯焉识》,这书名也取得好,陆焉识用了那么多年才察觉出自己心里对冯婉瑜深爱,冯婉瑜用去那么多的力气爱护陆焉识,看到最后的章节眼泪止不住地掉,这么不容易的一辈子,没有强大的爱的信念支撑怎么熬得过来。陆焉识路过的女人们,乍见之欢的有,久处不厌的有,搁在一生的历程里,最久处不厌的只剩婉瑜了,无论是搁在心里还是搁在身边。严歌苓一贯的很少的人物语言,写实写心理,密密麻麻地把人物关系编织的紧凑精彩。
我喜欢乍见之欢跟久处不厌来表达喜欢跟爱的原因在于,这两个词的包容性极大。能包含所有的情感,亲人朋友爱人的,也包含了时间的广阔。乍见跟久处,用得多好,可别轻易说谁就是我最爱的人,我以为这样的盘算得要到暮年时分,自己老胳膊老腿地躺床上自己默默念叨的。
而那些默默念叨的东西,只剩自己对自己的意义,谁又会在乎一个老头老太太的心里的默念,只有自己对自己感叹了。我们一生要经历那么多个乍见,或欢或怒,或根本不留有印象,久处的怕是不多,或厌或不厌,喜欢跟爱,留在心里一个个的分辨。
最好的结局大概是从乍见之欢到久处不厌,像冯婉瑜那样信念强大地走完一生。次之的是陆焉识那样对久处不厌的后知后觉。
还剩许许多多的变数,久处不了的,从不厌到厌的,然后又缝上乍见之欢了的,以为是可以久处不厌的,结果久处又觉得厌的,然后累觉不爱的……许许多多的爱情狗血剧情由此上演。
忽然想,肉体跟灵魂的关系,他们处得最久了,他们厌不厌?
以前看陈染的书,她引用过外国人的说法,说肉体跟灵魂和解了就是人生最好的状态。无非也就是自己爱自己呗,久处不厌,让自己变成那个自己喜欢的人。看书也是画圈圈,横竖就那么些主题,绕来绕去就又回来了,看来大家思考的人生道理都不复杂,幸福状态也都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