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车辆管理制度(200cm-120cm)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校园内车辆停放规定通告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的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遇有学生经过更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二)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三)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四)驾驶员应及时将机动车的车门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五)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行人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校外车辆进入学校的管理规定
(一)校园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内。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门卫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均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道集会或进行文体活动。
(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设施、标志。
(七)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随意破路断行、在路面上堆料、占道经营及其它阻碍交通的行为;经校长室批准的占道施工或道路施工,施工单位须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禁止学生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上学。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铜仁市第十中学(西校区)
二O 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