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解税宝 2017-05-22 12:00
(一)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范围(只免不退)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5 项,列举其中 10 项目)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9)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10)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例题 44-多选题】下列货物的出口,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有(
A.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小规模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外贸企业出口避孕药品 D.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答案】ABCD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3 项)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
税率的除外(9 项,列举其中 6 项):
(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
(6)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二)进项税额的处理和计算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考点二十六】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征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 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应征税的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